主权项: |
1.一种用于将负荷杆(300)支承于车辆(1)上的负荷承载器支脚(2),所述负荷承载器支脚(2)包括: 支承部件(202),其可安装到所述负荷杆(300), 联接部件(6),其用于使所述负荷承载器支脚(2)联接到所述车辆(1),以及 上紧机构(500),其用于将所述联接部件(6)上紧, 其中,所述上紧机构(500)借助于力分配部件(510)以传送力的方式来使所述联接部件(6)与所述支承部件(202)联接,所述力分配部件(510)构造成在相对于各个施力区段(62,252)而可平移移动地保持的同时将所接收的输入力传递到至少两个施力区段(62, 252)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负荷承载器支脚(2),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两个施力区段中的一个施力区段(252)设于所述支承部件(202)上,优选地设于所述支承部件(202)的相对于负荷杆(300)而位于远侧的部分(254)上。 3.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负荷承载器支脚(2),其特征在于,所述力分配部件(510)包括用于接收所述输入力的力输入区段(512),所述力输入区段(512)联接到所述联接部件(6)的第一联接部分(61),并且其中,所述至少两个施力区段(62, 252)中的至少一个施力区段(62)设于所述联接部件(6)的第二联接部分(64)处。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负荷承载器支脚(2),其特征在于,所述力输入区段(512)构造成用于无转矩式力传递,并且优选地包括力接收部件(514),所述力接收部件(514)可枢转地保持于所述力分配部件(510)上并且适于接纳上紧部件(8),所述上紧部件(8)优选为螺纹螺栓。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负荷承载器支脚(2),其特征在于,所述上紧部件(8)可枢转地联接到所述第一联接部分(61),优选地以球形接头状的方式可枢转地联接到所述第一联接部分(61)。 6. 根据权利要求3至5中的一项所述的负荷承载器支脚(2),其特征在于,所述力输入区段(512)布置于所述施力区段(62, 252)之间。 7.根据权利要求3至6中的一项所述的负荷承载器支脚(2),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联接部分(64)在所述支承部件(202)上铰接地并且可滑动地被引导。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负荷承载器支脚(2),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承部件(202)包括用于引导所述第二联接部分(64)的引导槽(250),其中,所述引导槽(250)优选地笔直地形成,并且其中,所述第二联接部分(64)优选地形成为突出到所述引导槽(250)中的圆柱形部分(610)。 9. 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一项所述的负荷承载器支脚(2),其特征在于,所述力分配部件(510)构造成将所述输入力分配于所述施力区段(62, 252)上,使得所述施力区段(62,252)被促使远离彼此。 10. 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一项所述的负荷承载器支脚(2),其特征在于,所述力分配部件(510)包括用于接触所述至少两个施力区段(62, 252)中的第一施力区段(62)的第一接触区段(518)和用于接触所述至少两个施力区段(62, 252)中的第二施力区段(252)的第二接触区段(520),其中,所述第一接触区段(518)和所述第二接触区段(520)包括滑动表面。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负荷承载器支脚(2),其特征在于,所述力分配部件(510)以楔状方式形成,其中,所述滑动表面平坦地形成,并且相对于彼此而以一定角度布置。 12.根据权利要求10或11所述的负荷承载器支脚(2),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接触区段(520)包括叉状部分,所述叉状部分优选地限定U形槽,在所述U形槽中引导所述第二施力区段(252)。 13.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一项所述的负荷承载器支脚(2),其特征在于,所述联接部件(6)包括用于使所述负荷承载器支脚(2)联接到所述车辆(1)的支架和/或用于接纳所述支架的支架保持器(68)。 1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一项所述的负荷承载器支脚(2),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承部件(200)包括构造成容纳所述力分配部件(202)的笼状结构。 1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一项所述的负荷承载器支脚(2),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承部件(202)是用于将负荷杆(300)夹持于所述负荷承载器支脚(2)上的夹持机构的促动部件,使得所述上紧机构(500)的操作对所述夹持机构进行促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