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
放射式管道物流系统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放射式管道物流系统,包括主站、服务站、中心中转装置和外围中转装置;至少一个所述主站与所述中心中转装置相连通;至少一个所述服务站通过所述外围中转装置与所述中心中转装置相连通,所述服务站的端口通过连通管与所述外围中转装置的其中一端口相连通,所述外围中转装置的其余一端口能够与所述中心中转装置的一端口相连通;所述中心中转装置的其余一端口能够与另一所述外围中转装置的其余的一端口相连通,同时该外围中转装置的端口与其余的一个所述服务站的端口相连通。本方案这样可以增大系统物流量,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成本。 |
专利类型: |
实用新型 |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
北京;11 |
申请人: |
北京拓威能效技术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胡建军 |
专利状态: |
有效 |
申请日期: |
2018-06-25T00:00:00+0800 |
发布日期: |
2019-05-03T00:00:00+0800 |
申请号: |
CN201820988337.1 |
公开号: |
CN208814220U |
代理机构: |
北京超凡志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李思霖 |
分类号: |
B65G51/26(2006.01);B;B65;B65G;B65G51 |
申请人地址: |
100000 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20号3号楼B1-4182室 |
主权项: |
1.一种放射式管道物流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主站、服务站、中心中转装置和外围中转装置;至少一个所述主站与所述中心中转装置相连通;至少一个所述服务站通过所述外围中转装置与所述中心中转装置相连通,所述服务站的端口通过连通管与所述外围中转装置的其中一端口相连通,所述外围中转装置的其余一端口能够与所述中心中转装置的一端口相连通;所述中心中转装置的其余一端口能够与另一所述外围中转装置的其余的一端口相连通,同时该外围中转装置的端口与其余的一个所述服务站的端口相连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放射式管道物流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主站为二类终端; 所述服务站为一类终端或三类终端;或一类终端和三类终端; 所述一类终端的一端口与所述外围中转装置的一端口相连通,所述外围中转装置的其余一端口与所述中心中转装置的一端口相连通;一个所述二类终端的端口与所述中心中转装置的端口相连通,同时,另一个所述二类终端的端口与所述外围中转装置的一端口相连通,所述外围中转装置的其余一端口与所述中心中转装置的其余一端口相连通。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放射式管道物流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一类终端的一端口与所述外围中转装置的一端口相连通,所述外围中转装置的其余一端口与所述中心中转装置的一端口相连通;一个所述二类终端的端口与所述中心中转装置的端口相连通,同时,另一个所述二类终端的端口与所述外围中转装置的一端口相连通,所述外围中转装置的其余一端口与所述中心中转装置的一端口相连通;所述三类终端的一端口与所述外围中转装置的一端口相连通,所述外围中转装置的其余一端口与所述中心中转装置的其余一端口相连通。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放射式管道物流系统,其特征在于, 中转装置包括支架、至少一个捕捉器和转换机构; 所述支架上设置有与所述捕捉器相对应的接收口,并设置有至少一个发送口; 所述转换机构设置在所述支架上,并位于所述发送口与所述接收口之间,所述转换机构用于实现所述捕捉器在所述接收口与所述发送口之间移动。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放射式管道物流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捕捉器包括捕捉管和与所述捕捉管连接的滑台;所述转换机构为导轨机构; 所述滑台上设置有动力部和传动部,所述动力部与所述传动部相连接,所述传动部与所述导轨机构相配合,以使所述捕捉管在所述导轨机构上移动;所述导轨机构包括环形导轨和设置在所述环形导轨的外轨上的导向部,所述导向部与所述传动部相配合,所述动力部驱动所述传动部沿着所述导向部移动,以使所述滑台沿着所述环形导轨移动。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放射式管道物流系统,其特征在于, 中转装置包括支架、弯管和转换机构; 所述支架的顶部上设置有与竖直管道相连通的第一开口,所述支架的侧方设置有与水平管道相连通的第二开口,所述转换机构设置在所述支架上,所述转换机构用于移动所述弯管,以使所述弯管实现连通所述第一开口与所述第二开口。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放射式管道物流系统,其特征在于, 中转装置为异型弯管,所述异型弯管用于连通竖直管道与水平管道。 8.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放射式管道物流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一类终端包括设置在主支架上的自备罐机构,所述自备罐机构能够与上行管道和下行管道相连通,能够对空载的运载罐进行捕捉,发货时,将装满药物的运载罐转移到下行管道进行释放。 9.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放射式管道物流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二类终端和三类终端分别包括主支架、来罐处理机构、自备罐机构和储存机构; 所述来罐处理机构、所述自备罐机构和储存机构分别设置在所述主支架上; 所述来罐处理机构能够与上行管道和下行管道相连通,收货时,用来处理捕捉到运载罐,将其捕捉到的运载罐进行卸药到储存机构,并将空运载罐释放到下行管道中; 所述自备罐机构能够与上行管道和下行管道相连通,发货时,将装满药物的运载罐转移到下行管道进行释放。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放射式管道物流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来罐处理机构包括至少一个两端开口的捕捉器、至少一个导通管、导轨机构和自动开盖机构; 所述导轨机构在所述主支架上,所述导通管和所述捕捉器分别能够滑动地设置在所述导轨机构上,且所述导轨机构上设置有所述导通管的空位和卸药工位,所述自动开盖机构设置在所述卸药工位的上方,用于将所述捕捉器内的运载罐内的货物卸出。 |
所属类别: |
实用新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