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
租赁费用设定装置、设定方法以及租赁费用设定系统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租赁费用设定装置、租赁费用设定方法以及租赁费用设定系统。管理服务器在利用方式为蓄电池租借的情况下,执行包括如下步骤的处理,即:设定第一月租金的基本费,且设定基于蓄电池的装载量、容量、制造商、初始老化度、电力消耗量、急速充电的执行次数、利用地域和利用期间的折扣率的步骤;以及决定第一月租金的步骤,而在利用方式为车辆租借的情况下,执行包括如下步骤的处理,即:设定第二月租金的基本费,且设定基于蓄电池的装载量、车辆的利用地域和利用期间的折扣率的步骤;决定第二月租金的步骤;以及决定月租金的总额的步骤。 |
专利类型: |
发明专利 |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
日本;JP |
申请人: |
丰田自动车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井形弘;桜田伸;阵内邦明;八田素嘉;廣瀬祥多 |
专利状态: |
有效 |
申请日期: |
2018-11-20T00:00:00+0800 |
发布日期: |
2019-05-28T00:00:00+0800 |
申请号: |
CN201811383673.4 |
公开号: |
CN109808537A |
代理机构: |
北京金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苏萌萌;权太白 |
分类号: |
B60L53/66(2019.01);B;B60;B60L;B60L53 |
申请人地址: |
日本爱知县 |
主权项: |
1.一种租赁费用设定装置,其为搭载了蓄电装置的电动汽车的租赁费用设定装置, 所述租赁费用设定装置具备: 存储装置,其对所述蓄电装置的利用方式是否为租赁、以及除了所述蓄电装置以外的所述电动汽车的车辆部分的利用方式是否为租赁进行存储; 设定装置,其根据利用开始时的所述蓄电装置的初始状态、利用中的所述电动汽车的驾驶历史、以及所述利用中的环境历史中的至少任意一项,而对在所述蓄电装置的利用方式为租赁的情况下的每预定期间的第一租赁费用、和在所述车辆部分的利用方式为租赁的情况下的每所述预定期间的第二租赁费用进行设定。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租赁费用设定装置,其中, 所述设定装置在所述利用开始时的所述蓄电装置的装载量不同的情况下,对于所述第一租赁费用和所述第二租赁费用中的至少任意一项设定不同的费用。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租赁费用设定装置,其中, 所述设定装置在所述利用开始时的所述蓄电装置的容量不同的情况下,对于所述第一租赁费用设定不同的费用。 4.如权利要求1至3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租赁费用设定装置,其中, 所述设定装置在所述利用开始时的所述蓄电装置的制造商不同的情况下,对于所述第一租赁费用设定不同的费用。 5.如权利要求1至4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租赁费用设定装置,其中, 所述设定装置在使用到所述预定期间经过为止的期间内的所述驾驶历史而取得的所述蓄电装置的电力消耗量超过阈值情况下、和不超过阈值的情况下,对于所述第一租赁费用设定不同的费用。 6.如权利要求1至5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租赁费用设定装置,其中, 所述设定装置在使用到所述预定期间经过为止的期间内的所述驾驶历史而取得的对于所述蓄电装置的急速充电的执行次数超过阈值的情况下、和不超过阈值的情况下,对于所述第一租赁费用设定不同的费用。 7.如权利要求1至6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租赁费用设定装置,其中, 所述设定装置在根据到所述预定期间经过为止的期间内的所述环境历史而确定的利用地域在预先规定的地域内的情况下、和在所述预先规定的地域外的情况下,对于所述第一租赁费用和所述第二租赁费用中的至少任意一项设定不同的费用。 8.如权利要求1至7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租赁费用设定装置,其中, 所述设定装置在所述预定期间在预先规定的期间内的情况下、和在所述预先规定的期间外的情况下,对于所述第一租赁费用和所述第二租赁费用中的至少任意一项设定不同的费用。 9.一种租赁费用设定方法,其为搭载了蓄电装置的电动汽车的租赁费用设定方法, 所述租赁费用设定方法具备: 对所述蓄电装置的利用方式是否为租赁、以及除了所述蓄电装置以外的所述电动汽车的车辆部分的利用方式是否为租赁进行存储的步骤; 根据利用开始时的所述蓄电装置的初始状态、利用中的所述电动汽车的驾驶历史、以及所述利用中的环境历史中的至少任意一项,而对在所述蓄电装置的利用方式为租赁的情况下的每预定期间的第一租赁费用、和在所述车辆部分的利用方式为租赁的情况下的每所述预定期间的第二租赁费用进行设定的步骤。 10.一种租赁费用设定系统,具备: 电动汽车,其搭载了蓄电装置; 服务器,其对所述电动汽车的租赁费用进行设定, 所述服务器对所述蓄电装置的利用方式是否为租赁、以及除了所述蓄电装置以外的所述电动汽车的车辆部分的利用方式是否为租赁进行存储,并根据利用开始时的所述蓄电装置的初始状态、利用中的所述电动汽车的驾驶历史、以及所述利用中的环境历史中的至少任意一项,而对在所述蓄电装置的利用方式为租赁的情况下的每预定期间的第一租赁费用、和在所述车辆部分的利用方式为租赁的情况下的每所述预定期间的第二租赁费用进行设定。 |
所属类别: |
发明专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