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
一种汽车预警提示方法、装置、介质及设备 |
摘要: |
本申请公开了一种汽车预警提示方法,包括:获取目标汽车在刹车过程中的加速度;判断加速度是否小于预设阈值;若是,则控制目标汽车进行预警提示。在本申请中,通过判断目标汽车在刹车过程中的加速度是否小于预设阈值,来确定目标汽车是否处于紧急制动状态,并以此来决定是否要控制目标汽车进行预警提示,在此过程中,由于避免了人为因素的干扰,所以,通过本申请中的方法,可以使得目标汽车进行预警提示的时间更加准确、及时,由此大大提高了目标汽车在刹车过程中的安全性。相应的,本申请公开的一种汽车预警提示装置,同样具有上述有益效果。 |
专利类型: |
发明专利 |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
广东;44 |
申请人: |
深圳市元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刘新 |
专利状态: |
有效 |
申请日期: |
2019-03-29T00:00:00+0800 |
发布日期: |
2019-05-28T00:00:00+0800 |
申请号: |
CN201910250754.5 |
公开号: |
CN109808596A |
代理机构: |
深圳市深佳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王仲凯 |
分类号: |
B60Q9/00(2006.01);B;B60;B60Q;B60Q9 |
申请人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北4012号元征工业园 |
主权项: |
1.一种汽车预警提示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获取目标汽车在刹车过程中的加速度; 判断所述加速度是否小于预设阈值; 若是,则控制所述目标汽车进行预警提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所述目标汽车进行预警提示的过程,包括: 控制所述目标汽车进行鸣笛和/或开启所述目标汽车的车灯。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所述目标汽车进行预警提示的过程,包括: 判断所述目标汽车的后方是否存在目标对象; 若是,则控制所述目标汽车进行预警提示。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判断所述目标汽车的后方是否存在目标对象的过程,包括: 判断所述目标汽车的后方是否存在向所述目标汽车行进的移动对象; 相应的,所述若是,则控制所述目标汽车进行预警提示的过程,包括: 若是,则控制所述目标汽车向所述移动对象进行预警提示。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所述目标汽车向所述移动对象进行预警提示的过程,包括: 获取所述移动对象向所述目标汽车行进的行驶速度; 根据所述加速度和所述行驶速度判断所述移动对象与所述目标汽车是否会发生碰撞; 若是,则控制所述目标汽车向所述移动对象进行预警提示。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所述目标汽车向所述移动对象进行预警提示的过程,包括: 根据所述加速度和所述行驶速度确定所述移动对象与所述目标汽车发生碰撞时的目标危险系数; 根据所述目标危险系数向所述移动对象提示对应的预警信息。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目标危险系数向所述移动对象提示对应的预警信息的过程,包括: 判断所述移动对象是否在距离所述目标汽车的预设距离内采取相应的避让措施; 若否,则持续向所述目标对象鸣笛,直至所述移动对象停止向所述目标汽车行进时,停止向所述移动对象进行鸣笛。 8.一种汽车预警提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速度获取模块,用于获取目标汽车在刹车过程中的加速度; 速度判断模块,用于判断所述加速度是否小于预设阈值; 预警提示模块,用于若是,则控制所述目标汽车进行预警提示。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预警提示模块,包括: 第一预警单元,用于控制所述目标汽车进行鸣笛和/或开启所述目标汽车的车灯。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预警提示模块,包括: 对象判断单元,用于判断所述目标汽车的后方是否存在目标对象; 第二预警单元,用于控制所述目标汽车进行预警提示。 |
所属类别: |
发明专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