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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传递 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
专利名称: 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
摘要: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属于充电装置领域,包括底座、充电桩主体以及遮棚;所述充电桩主体前表面设有人机交互操作界面,所述充电桩主体上设有充电组件,所述充电组件包括充电枪、充电枪插口、充电线以及用于调节充电线长短的控制组件,所述控制组件包括转轴、棘轮、棘爪以及调钮,所述转轴可转动设在充电桩主体的前后壁之间,所述充电线缠绕在转轴上,所述转轴的一侧穿设有与转轴同步转动的棘轮,所述转轴的另一端设有第一发条弹簧,所述棘爪设在棘轮一侧用于控制棘轮的转动,所述调钮设在充电桩主体前表面上且和棘爪的位置相对应。本实用新型将充电线缠绕在转轴上,通过棘轮和棘爪控制充电线的长度,适合多种情况下使用。
专利类型: 实用新型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江苏;32
申请人: 九州职业技术学院
发明人: 刘为为;赵明敬
专利状态: 有效
申请日期: 2018-08-22T00:00:00+0800
发布日期: 2019-06-14T00:00:00+0800
申请号: CN201821364085.1
公开号: CN208978637U
代理机构: 西安铭泽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李振瑞
分类号: B60L53/16(2019.01);B;B60;B60L;B60L53
申请人地址: 221116 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嵩山路1号
主权项: 1.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包括与地面固定的底座(1),设在底座(1)上的充电桩主体(2)以及设在充电桩主体(2)顶端用于防止雨淋的遮棚(3),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桩主体(2)前表面设有人机交互操作界面(201),所述充电桩主体(2)上设有充电组件,所述充电组件包括充电枪、充电枪插口、充电线以及用于调节充电线长短的控制组件,所述充电枪插口设在充电桩主体(2)的侧面,所述充电枪插口上插设有充电枪,所述充电枪的端部通过充电线与电网连接; 所述控制组件包括转轴,棘轮、棘爪以及调钮,所述转轴可转动设在充电桩主体(2)的前后壁之间,所述充电线穿过充电桩主体(2)的侧壁缠绕在所述转轴上,且所述转轴的一侧穿设有与转轴同步转动的棘轮,所述转轴的另一端设有与转轴连接的第一发条弹簧,所述棘爪设在棘轮一侧用于控制棘轮的转动,所述调钮设在充电桩主体(2)前表面上且和棘爪的位置相对应,所述调钮的内表面固接有连接轴,所述连接轴穿过充电桩主体(2)的前壁延伸到充电桩主体(2)内,所述连接轴延伸到充电桩主体(2)内的一端套接有棘爪,所述连接轴上靠近棘爪的一侧设有与棘爪连接的第二发条弹簧。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组件设有两组,包括第一充电组件和第二充电组件,所述第一充电组件和第二充电组件分设在充电桩主体(2)的左右侧壁上。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充电组件包括第一充电枪(301)、第一充电枪插口、第一充电线(302)以及用于调节第一充电线(302)长短的第一控制组件,所述第一充电枪插口设在充电桩主体(2)的侧壁上,所述第一充电枪插口上插设有第一充电枪(301),所述第一充电枪(301)的端部通过第一充电线(302)与电网连接,所述第一控制组件包括第一转轴(303),第一棘轮(304)、第一棘爪(305)以及第一调钮(306),所述第一转轴(303)可转动设在充电桩主体(2)的前后壁之间,所述第一充电线(302)穿过充电桩主体(2)的侧壁缠绕在第一转轴(303)上,且所述第一转轴(303)的一侧穿设有与第一转轴(303)同步转动的第一棘轮(304),所述第一转轴(303)的另一端设有与第一转轴(303)连接的第一发条弹簧,所述第一棘爪(305)设在第一棘轮(304)一侧用于控制第一棘轮(304)的转动,所述第一调钮(306)设在充电桩主体(2)前表面上且和第一棘爪(305)的位置相对应,所述第一调钮(306)的内表面固接有第一连接轴(307),所述第一连接轴(307)穿过充电桩主体(2)的前壁延伸到充电桩主体(2)内,所述第一连接轴(307)延伸到充电桩主体(2)内的一端套接有第一棘爪(305),所述第一连接轴(307)上靠近第一棘爪(305)的一侧设有与第一棘爪(305)连接的第二发条弹簧;所述第二充电组件具有与第一充电组件相同的结构。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调钮(306)的外表面沿径向设有指示线,所述第一调钮(306)外周设有用于指示拉出第一充电线(302)的第一标识线和用于指示收回第一充电线(302)的第二标示线。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其特征在于,所述遮棚(3)为中空结构,且所述遮棚(3)的侧视图为三角形,所述遮棚(3)的尺寸大于充电桩主体(2)的尺寸。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桩主体(2)前表面的下部还设有放置箱(202),所述放置箱(202)的开口端还铰接有箱门(203)。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桩主体(2)背板上还开有散热孔(204)。
所属类别: 实用新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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