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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传递 螺旋桨、动力组件及无人飞行器
专利名称: 螺旋桨、动力组件及无人飞行器
摘要: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螺旋桨、动力组件及无人飞行器,螺旋桨包括桨毂和多个连接在桨毂上的桨叶,桨叶整体呈现“马刀形”,该桨叶包括上叶面、下叶面、前缘和后缘,前缘和后缘位于桨叶的两侧,前缘和后缘连接上叶面和下叶面,本实用新型从桨叶的翼型分布、弦长分布以及扭转角分布三个方面对桨叶的结构进行限定,本实用新型能够保证桨叶具有较佳的工作性能,能够有效提高螺旋桨的气动效率,降低噪声水平。将该螺旋桨应用于动力组件和无人飞行器,能够相应提高动力组件和无人飞行器的效率,进而能够有效延长无人飞行器的续航时间,并且降低其噪声水平,最终提高无人飞行器的飞行性能。
专利类型: 实用新型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广东;44
申请人: 深圳市道通智能航空技术有限公司
发明人: 张海浪;孙维;罗东东
专利状态: 有效
申请日期: 2018-08-01T00:00:00+0800
发布日期: 2019-06-18T00:00:00+0800
申请号: CN201821232217.5
公开号: CN208993923U
代理机构: 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王欢;臧建明
分类号: B64C27/32(2006.01);B;B64;B64C;B64C27
申请人地址: 518055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学苑大道1001号智园B1栋9层
主权项: 1.一种螺旋桨,包括桨毂和与所述桨毂相连的桨叶,所述桨叶包括上叶面、下叶面、前缘和后缘,所述前缘和后缘位于所述桨叶的两侧,所述前缘和所述后缘连接所述上叶面和所述下叶面,所述桨毂的半径为r,所述螺旋桨的半径为R,其特征在于: 在距离所述桨毂的中心为r~30%×R的位置处,所述桨叶的最大相对弯度为5%±0.3%; 在距离所述桨毂的中心为30%×R~90%×R的位置处,所述桨叶的最大相对弯度为5.8%±0.1%; 在距离所述桨毂的中心为90%×R~100%×R的位置处,所述桨叶的最大相对弯度为4.8%±0.1%; 其中,所述桨叶的最大相对弯度为所述桨叶的翼型的最大弯度与所述桨叶的弦长之比。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螺旋桨,其特征在于,在距离所述桨毂的中心为r~30%×R的位置处,所述桨叶的最大相对弯度为5%; 在距离所述桨毂的中心为30%×R~90%×R的位置处,所述桨叶的最大相对弯度为5.8%; 在距离所述桨毂的中心为90%×R~100%×R的位置处,所述桨叶的最大相对弯度为4.8%。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螺旋桨,其特征在于: 在距所述桨毂中心为r~30%×R的位置处,所述桨叶的最大弯度的位置为距前缘38.5%±5%的弦长处; 在距所述桨毂中心30%×R~90%×R的位置处,所述桨叶的最大弯度的位置为距前缘43.5%±0.3%的弦长处; 在距所述桨毂中心90%×R~100%×R的位置处,所述桨叶的最大弯度位置为距前缘35.5%±0.3%的弦长处。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螺旋桨,其特征在于: 在距所述桨毂的中心为r~30%×R的位置处,所述桨叶的最大相对厚度为11%±0.5%; 在距所述桨毂的中心为30%×R~90%×R的位置处,所述桨叶的最大相对厚度为7.1%±0.3%; 在距所述桨毂的中心为90%×R~100%×R的位置处,所述桨叶的最大相对厚度为5.1%±0.3%; 其中,所述桨叶的最大相对厚度为所述桨叶的翼型的最大厚度与所述桨叶的弦长之比。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螺旋桨,其特征在于: 在距所述桨毂的中心为r~30%×R的位置处,所述桨叶的最大厚度的位置为距前缘27.5%±0.5%的弦长处; 在距所述桨毂中心30%×R~90%×R的位置处,所述桨叶的最大厚度的位置为距前缘18%±0.3%的弦长处; 在距所述桨毂中心90%×R~100%×R的位置处,所述桨叶的最大厚度的位置为距前缘30.5%±0.3%的弦长处。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螺旋桨,其特征在于: 在距离所述桨毂的中心为30%×R的位置处,所述桨叶的扭转角为20°±0.5°; 在距离所述桨毂的中心为50%×R的位置处,所述桨叶的扭转角为15°±0.5°; 在距离所述桨毂的中心为所述螺旋桨的半径的75%×R的位置处,所述桨叶的扭转角为13°±0.3°; 在距离所述桨毂的中心为所述螺旋桨的半径的85%×R的位置处,所述桨叶的扭转角为10.5°±0.3°; 其中,所述桨叶的扭转角为所述桨叶的弦线与水平面的夹角。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螺旋桨,其特征在于: 在距离所述桨毂的中心为r~15%×R的位置处,所述桨叶的扭转角为16°±0.5°。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螺旋桨,其特征在于: 在距离所述桨毂的中心为100%×R的位置处,所述桨叶的扭转角为10°±0.3°。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螺旋桨,其特征在于: 在距离所述桨毂的中心为r~30%×R的位置处,所述桨叶的弦长与所述螺旋桨的直径之比为8%±0.3%; 在距离所述桨毂的中心为50%×R的位置处,所述桨叶的弦长与所述螺旋桨的直径之比为9.5%±0.1%; 在距离所述桨毂的中心为75%×R的位置处,所述桨叶的弦长与所述螺旋桨的直径之比为7.6%±0.05%; 在距离所述桨毂的中心为90%×R的位置处,所述桨叶的弦长与所述螺旋桨的直径之比为6.2%±0.05%。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螺旋桨,其特征在于: 在距离所述桨毂的中心为r~15%×R的位置处,所述桨叶的弦长与所述螺旋桨的直径之比为7%±0.5%。 11.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螺旋桨,其特征在于: 在距离所述桨毂的中心为100%×R的位置处,所述桨叶的弦长与所述螺旋桨的直径之比为1.9%±0.05%。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螺旋桨,其特征在于,所述桨叶的后缘呈直线。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螺旋桨,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叶面、所述下叶面、所述前缘的缘面均为光滑曲面,且所述上叶面、所述下叶面和所述前缘的缘面和所述后缘的缘面之间平滑过渡。 1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螺旋桨,其特征在于,所述桨叶的弦长从所述桨叶的桨跟至所述桨叶的桨尖先增大后减小,且所述桨叶的桨尖的弦长小于所述桨叶的桨跟的弦长。 1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螺旋桨,其特征在于,所述螺旋桨的雷诺数范围为104~5×105。 16.一种动力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电机和权利要求1至15中任一项所述的螺旋桨,所述螺旋桨的桨毂与所述电机的输出轴连接。 17.一种无人飞行器,其特征在于,包括机身、与所述机身相连的机臂以及安装于所述机臂的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动力组件。
所属类别: 实用新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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