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
用于机动车辆的内燃发动机的排气系统及机动车辆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用于机动车辆的内燃发动机的排气系统(16),该排气系统(16)包括支承板(18),在该支承板(18)上设置有至少一个排气管线(20)或至少一个排气消声器(22),该支承板(18)由塑料材料制成。本发明还提出了一种包括内燃发动机和这种类型的排气系统(16)的机动车辆,该排气系统(16)布置在机动车辆的底板通道(14)中。 |
专利类型: |
发明专利 |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
德国;DE |
申请人: |
佛吉亚排放控制技术德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鲍里斯·金勒 |
专利状态: |
有效 |
申请日期: |
2018-12-21T00:00:00+0800 |
发布日期: |
2019-06-28T00:00:00+0800 |
申请号: |
CN201811571641.7 |
公开号: |
CN109941095A |
代理机构: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魏金霞;王艳江 |
分类号: |
B60K13/04(2006.01);B;B60;B60K;B60K13 |
申请人地址: |
德国奥格斯堡 |
主权项: |
1.一种用于机动车辆(10)的内燃发动机(12)的排气系统(16),所述排气系统(16)包括支承板(18),在所述支承板(18)上设置有至少一个排气管线(20)或至少一个排气消声器(22),所述支承板(18)由塑料材料制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排气系统(16),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承板(18)由纤维增强塑料材料制成。 3.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排气系统(16),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气消声器(22)和/或所述排气管线(20)至少部分地由塑料材料、特别是纤维增强塑料材料制成。 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排气系统(16),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气消声器(22)和/或所述排气管线(20)形成为至少部分地与所述支承板(18)成一体。 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排气系统(16),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气系统(16)形成为布置在所述机动车辆(10)的底板通道(14)中,特别地,所述支承板(18)能够在地面侧至少部分地密封所述底板通道(14)。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排气系统(16),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通道(14)的至少一部分与所述支承板(18)一起形成排气系统壳体(23)。 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排气系统(16),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承板(18)具有紧固装置(28),所述支承板(18)能够借助于所述紧固装置(28)被紧固至所述机动车辆(10)的底板。 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排气系统(16),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承板(18)成形为多个部分,特别地所述支承板(18)被沿着排气流方向分段。 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排气系统(16),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承板(18)包括至少一个进气开口(32)和/或至少一个排气开口(34)。 10.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排气系统(16),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承板(18)具有刚度和/或强度不同的区域(40),特别地,所述支承板(18)具有减震区域。 11.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排气系统(16),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承板(18)具有检修开口(36)。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排气系统(16),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承板(18)包括密封挡板,所述密封挡板形成为选择性地密封所述检修开口(36)。 13.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排气系统(16),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承板(18)在被安装时具有位于所述地面侧的驱动力增大和/或空气阻力减小的表面(24)。 1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排气系统(16),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承板(18)形成为用于对所述排气系统(16)与环境(26)进行热屏蔽的隔热元件、特别地为热屏蔽件(25)。 15.一种机动车辆(10),包括内燃发动机(12)和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排气系统(16),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气系统(16)布置在所述机动车辆(10)的底板通道(14)中。 |
所属类别: |
发明专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