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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传递 电动制动装置和包括电动制动装置的车辆制动系统
专利名称: 电动制动装置和包括电动制动装置的车辆制动系统
摘要: 本发明涉及电动制动装置和包括电动制动装置的车辆制动系统。将被安装在车辆上的电动制动装置包括旋转体、摩擦构件、电动机、活塞、操作变换机构、致动器及控制器。操作变换机构被构造成包括旋转构件和线性运动构件。控制器被构造成:在对电动制动装置无制动力请求的情形中,选择性地执行待机控制和向后移动控制,所述待机控制引起线性运动构件在待机位置处待机,在所述待机位置处,摩擦构件和旋转体之间的间隙不大于外螺纹和内螺纹之间的背隙,所述向后移动控制将线性运动构件向后移动到向后移动位置,在所述向后移动位置处,间隙被允许等于或大于背隙。
专利类型: 发明专利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日本;JP
申请人: 丰田自动车株式会社
发明人: 山内洋司
专利状态: 有效
申请日期: 2018-11-12T00:00:00+0800
发布日期: 2019-07-05T00:00:00+0800
申请号: CN201811338158.4
公开号: CN109969156A
代理机构: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人: 张建涛;车文
分类号: B60T13/74(2006.01);B;B60;B60T;B60T13
申请人地址: 日本爱知县丰田市
主权项: 1.一种将被安装在车辆上的电动制动装置,所述电动制动装置的特征在于包括: 旋转体,所述旋转体与车轮一起旋转; 摩擦构件,所述摩擦构件通过被压靠在所述旋转体上而由于与所述旋转体的摩擦来产生制动力; 电动机,所述电动机用作驱动源; 活塞; 操作变换机构,所述操作变换机构被构造成将所述电动机的旋转变换成所述活塞的前后移动; 致动器,所述致动器被构造成通过所述活塞的向前移动而将所述摩擦构件压靠在所述旋转体上;以及 控制器,所述控制器被构造成通过控制所述电动机的旋转来控制所述致动器,其中: 所述操作变换机构被构造成包括: 旋转构件,所述旋转构件具有在置入润滑剂的状态下相互螺纹接合的外螺纹和内螺纹中的一种螺纹,并且所述旋转构件能够通过所述电动机的旋转而旋转,以及 线性运动构件,所述线性运动构件具有所述外螺纹和所述内螺纹中的另一种螺纹,并且适于能够前后移动以使所述活塞前后移动;并且 当对所述电动制动装置无制动力请求时,所述控制器选择性地执行待机控制和向后移动控制,其中,所述待机控制使得所述线性运动构件在待机位置处待机,在所述待机位置处,所述摩擦构件和所述旋转体之间的间隙不大于所述外螺纹和所述内螺纹之间的背隙,并且,所述向后移动控制使所述线性运动构件向后移动到向后移动位置,在所述向后移动位置处,所述间隙被允许等于或大于所述背隙。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制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被构造成:当预设前提条件不被满足时,当对所述电动制动装置的所述制动力请求已经取消时,开始执行所述待机控制,以允许所述线性运动构件的向后移动;并且当所述预设前提条件被满足时,当所述制动力请求已经取消时,开始执行所述向后移动控制。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动制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预设前提条件基于所述电动制动装置的启动状态而被设定。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动制动装置,其特征在于: 根据在最后执行所述向后移动控制之后所述电动制动装置已经产生制动力的次数来表征所述电动制动装置的启动状态;并且 所述控制器被构造成:使用所述次数已经超过预设数目的事件作为所述预设前提条件,并且当所述预设前提条件被满足时开始执行所述向后移动控制。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电动制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被构造成:在驾驶员的制动操作的可能性低的低制动操作可能性状况下,允许执行所述向后移动控制。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动制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被构造成:在所述车辆配备有监视所述车辆的周围的状况的监视系统的情形中,基于示出所述车辆处于所述低制动操作可能性状况下的指令,允许执行所述向后移动控制,所述指令是从所述监视系统接收的。 7.根据权利要求5或6所述的电动制动装置,其特征在于,基于所述车辆的操作状态和所述车辆的行驶状态中的至少一个状态,判定所述低制动操作可能性状况。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动制动装置,其特征在于: 根据所述车辆的加速器操作的存在与否来表征所述车辆的所述行驶状态; 根据所述车辆的行驶速度来表征所述车辆的所述操作状态;并且所述控制器被构造成:当所述车辆的行驶速度等于或小于设定速度并且所述加速器操作不被执行时,允许执行所述向后移动控制。 9.根据权利要求1至8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电动制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向后移动控制包括用于在所述线性运动构件向后移动至所述向后移动位置之后将所述线性运动构件向前移动至所述待机位置的控制。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9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电动制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被构造成传输示出执行所述向后移动控制的信号。 11.一种车辆制动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根据权利要求1至10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电动制动装置;以及 分离的制动装置,所述分离的制动装置被设置在车轮处,该车轮与设置有所述电动制动装置的车轮分离。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制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分离的制动装置是液压制动装置,所述液压制动装置被构造成包括: 车轮制动器,所述车轮制动器基于将被供给到所述分离的制动装置的液压流体的压力,通过使所述摩擦构件压靠在与所述车轮一起旋转的所述旋转体上来产生制动力, 高压源装置,所述高压源装置被构造成:当所述高压源装置被操作时,向所述车轮制动器供给高压液压流体,以及 压力调节装置,所述压力调节装置被构造成:根据对所述分离的制动装置的制动力请求,调节将从所述高压源装置供给到所述车轮制动器的液压流体的压力。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制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制动系统被构造成:当在所述电动制动装置中执行所述向后移动控制时,执行响应性改进控制,所述响应性改进控制用于进一步改进在回应对所述分离的制动装置的制动力请求时所述分离的制动装置的响应性。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制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响应性改进控制是用于执行提前所述高压源装置的操作的开始时刻和升高由所述压力调节装置调节的液压流体的压力中的至少一个的控制。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制动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器被构造成传输示出执行所述向后移动控制的信号,并且 所述响应性改进控制被构造成基于所述信号而被执行。 16.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制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制动系统被构造成:当在所述电动制动装置中执行所述向后移动控制时,执行响应性改进控制,所述响应性改进控制用于进一步改进在回应对所述分离的制动装置的制动力请求时所述分离的制动装置的响应性。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制动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分离的制动装置是液压制动装置,所述液压制动装置被构造成包括: 车轮制动器,所述车轮制动器基于将被供给到所述分离的制动装置的液压流体的压力,通过使所述摩擦构件压靠在与所述车轮一起旋转的所述旋转体上来产生制动力, 高压源装置,所述高压源装置被构造成:当所述高压源装置被操作时,向所述车轮制动器供给高压液压流体,以及 压力调节装置,所述压力调节装置被构造成:根据对所述分离的制动装置的所述制动力请求,调节将从所述高压源装置供给到所述车轮制动器的液压流体的压力,并且 所述响应性改进控制是用于执行提前所述高压源装置的操作的开始时刻和升高由所述压力调节装置调节的液压流体的压力中的至少一个的控制。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制动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器被构造成传输示出执行所述向后移动控制的信号,并且 所述响应性改进控制被构造成基于所述信号而被执行。 19.根据权利要求11至18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制动系统,其特征在于,当由所述电动制动装置产生的制动力和由所述分离的制动装置产生的制动力的总和减小至等于或小于设定程度时,所述制动系统被构造成取消对所述电动制动装置的制动力请求,并且以将由所述电动制动装置产生的制动力的量增加由所述分离的制动装置产生的制动力。 20.根据权利要求11至19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制动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分离的制动装置具有与所述电动制动装置的构造相同的构造;并且 所述制动系统被构造成:当所述电动制动装置中的一个电动制动装置正执行所述向后移动控制时,禁止另一电动制动装置执行所述向后移动控制。
所属类别: 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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