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
具有至少一个管道装置的车辆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具有至少一个管道装置的车辆,在所述管道装置中有单独一个电线穿过,其中所述车辆具有包含至少一个直线区域和至少一个转向区域的车底装置,以及,所述管道装置包括至少一个管道元件和至少一个紧固元件,其中所述管道元件借助所述紧固元件固定在所述车底装置的直线区域上。 |
专利类型: |
实用新型 |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
德国;DE |
申请人: |
庞巴迪运输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托尔斯滕·斯塔克 |
专利状态: |
有效 |
申请日期: |
2018-05-25T00:00:00+0800 |
发布日期: |
2019-07-09T00:00:00+0800 |
申请号: |
CN201820793099.9 |
公开号: |
CN209079888U |
代理机构: |
南京天华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徐冬涛 |
分类号: |
B61C17/00(2006.01);B;B61;B61C;B61C17 |
申请人地址: |
德国柏林 |
主权项: |
1.一种具有至少一个管道装置(40)的车辆(10),在所述管道装置中有单独一个电线(30)穿过,其中所述车辆(10)具有包含至少一个直线区域(21)和至少一个转向区域(22)的车底装置(20),以及,所述管道装置(40)包括至少一个管道元件(41)和至少一个紧固元件(80),其中所述管道元件(41)借助所述紧固元件(80)固定在所述车底装置(20)的直线区域(21)上,其特征在于,所述管道元件(41)与所述车底装置(20)的直线区域(21)间隔一定距离,以及,所述电线(30)沿径向从所述管道元件(41)的开口区域(42)伸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10),其特征在于,所述管道元件(41)与所述车底装置(20)的直线区域(21)一起构成针对所述电线(30)的三点式容置件。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车辆(10),其特征在于,所述电线(30)在第一位置(71)和第二位置(72)上抵靠在所述管道元件(41)上,并且在第三位置(73)上抵靠在所述车底装置(20)的直线区域(21)上。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10),其特征在于,所述管道元件(41)具有至少一个第一V形区域(43)。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车辆(10),其特征在于,所述管道元件(41)具有连接至所述第一V形区域(43)的两个平行的区段(50,51)。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车辆(10),其特征在于,所述管道元件(41)具有连接至所述平行的区段(50,51)的两个向内倾斜的区段(52,53)。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车辆(10),其特征在于,所述开口区域(42)比所述电线(30)的直径(D)更窄。 8.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10),其特征在于,边缘(60,61)沿所述管道元件(41)的开口区域(42)具有各一卷边(62,63),以及/或者,所述管道元件(41)的至少一端(90)具有至少一个边缘保护元件(91)。 9.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10),其特征在于,所述管道元件(41)和所述紧固元件(80)为独立的构件,以及/或者,所述管道元件(41)的长度(l)大于管道元件(41)的宽度(b)。 10.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车辆(10),其特征在于,所述紧固元件(80)具有第二V形区域(81)并且从外部抵靠在所述管道元件(41)的第一V形区域(43)上,以及/或者,所述紧固元件(80)能够沿所述管道元件(41)移动。 11.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10),其特征在于,所述管道装置(40)在所述转向区域(22)内具有至少一个转向元件(100),其与转向区域(22)一起将所述电线(30)包围以及/或者将所述管道元件(41)部分遮盖。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车辆(10),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向元件(100)具有至少一个角度,并且固定在所述转向区域(22)上。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10),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10)为轨道车辆。 14.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车辆(10),其特征在于,边缘(60,61)沿所述管道元件(41)的开口区域(42)具有各一卷边(62,63),以及/或者,所述管道元件(41)的至少一端(90)具有至少一个边缘保护元件(91)。 15.根据权利要求5-7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10),其特征在于,边缘(60,61)沿所述管道元件(41)的开口区域(42)具有各一卷边(62,63),以及/或者,所述管道元件(41)的至少一端(90)具有至少一个边缘保护元件(91)。 1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车辆(10),其特征在于,所述管道元件(41)和所述紧固元件(80)为独立的构件,以及/或者,所述管道元件(41)的长度(l)大于管道元件(41)的宽度(b)。 17.根据权利要求5-7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10),其特征在于,所述管道元件(41)和所述紧固元件(80)为独立的构件,以及/或者,所述管道元件(41)的长度(l)大于管道元件(41)的宽度(b)。 18.根据权利要求5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10),其特征在于,所述紧固元件(80)具有第二V形区域(81)并且从外部抵靠在所述管道元件(41)的第一V形区域(43)上,以及/或者,所述紧固元件(80)能够沿所述管道元件(41)移动。 1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车辆(10),其特征在于,所述紧固元件(80)具有第二V形区域(81)并且从外部抵靠在所述管道元件(41)的第一V形区域(43)上,以及/或者,所述紧固元件(80)能够沿所述管道元件(41)移动。 2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车辆(10),其特征在于,所述紧固元件(80)具有第二V形区域(81)并且从外部抵靠在所述管道元件(41)的第一V形区域(43)上,以及/或者,所述紧固元件(80)能够沿所述管道元件(41)移动。 21.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车辆(10),其特征在于,所述管道装置(40)在所述转向区域(22)内具有至少一个转向元件(100),其与转向区域(22)一起将所述电线(30)包围以及/或者将所述管道元件(41)部分遮盖。 22.根据权利要求5-7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10),其特征在于,所述管道装置(40) 在所述转向区域(22)内具有至少一个转向元件(100),其与转向区域(22)一起将所述电线(30)包围以及/或者将所述管道元件(41)部分遮盖。 23.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车辆(10),其特征在于,所述管道装置(40)在所述转向区域(22)内具有至少一个转向元件(100),其与转向区域(22)一起将所述电线(30)包围以及/或者将所述管道元件(41)部分遮盖。 24.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车辆(10),其特征在于,所述管道装置(40)在所述转向区域(22)内具有至少一个转向元件(100),其与转向区域(22)一起将所述电线(30)包围以及/或者将所述管道元件(41)部分遮盖。 25.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车辆(10),其特征在于,所述管道装置(40)在所述转向区域(22)内具有至少一个转向元件(100),其与转向区域(22)一起将所述电线(30)包围以及/或者将所述管道元件(41)部分遮盖。 26.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车辆(10),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向元件(100)具有两个包含各自的公差范围在内的90°角度(α),并且固定在所述转向区域(22)上。 27.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车辆(10),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向元件(100)具有至少一个角度,并且固定在所述转向区域(22)上。 28.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车辆(10),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向元件(100)具有至少一个角度,并且固定在所述转向区域(22)上。 29.根据权利要求23-25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10),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向元件(100)具有至少一个角度,并且固定在所述转向区域(22)上。 30.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车辆(10),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向元件(100)具有两个包含各自的公差范围在内的90°角度(α),并且固定在所述转向区域(22)上。 31.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车辆(10),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向元件(100)具有两个包含各自的公差范围在内的90°角度(α),并且固定在所述转向区域(22)上。 32.根据权利要求23-25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10),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向元件(100)具有两个包含各自的公差范围在内的90°角度(α),并且固定在所述转向区域(22)上。 3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车辆(10),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10)为轨道车辆。 3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车辆(10),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10)为轨道车辆。 3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车辆(10),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10)为轨道车辆。 3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车辆(10),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10)为轨道车辆。 3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车辆(10),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10)为轨道车辆。 3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车辆(10),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10)为轨道车辆。 3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车辆(10),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10)为轨道车辆。 4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车辆(10),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10)为轨道车辆。 4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车辆(10),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10)为轨道车辆。 4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车辆(10),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10)为轨道车辆。 4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车辆(10),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10)为轨道车辆。 |
所属类别: |
实用新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