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交通专利数据库 >详情
原文传递 用于控制换挡的方法以及机动车辆
专利名称: 用于控制换挡的方法以及机动车辆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控制机动车辆中的换挡的方法,所述机动车辆具有第一驱动单元和第二驱动单元,所述第一驱动单元具有换挡变速器并且驱动第一轴,所述第二驱动单元驱动第二轴,其特征在于,通过以下步骤进行换挡:‑检测所述第一驱动单元的初始力矩,‑根据目标挡位计算目标力矩,以及‑在由所述第二驱动单元提供补充力矩的情况下执行所述第一驱动单元的换挡,其中,所述补充力矩由所述第一驱动单元的当前驱动力矩和目标力矩确定。
专利类型: 发明专利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德国;DE
申请人: ZF腓特烈斯哈芬股份公司
发明人: F·米尔费尔德;N·施密特-温克尔
专利状态: 有效
申请日期: 2018-12-06T00:00:00+0800
发布日期: 2019-07-12T00:00:00+0800
申请号: CN201811488697.6
公开号: CN110001623A
代理机构: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代理人: 苏娟;王菲
分类号: B60W20/30(2016.01);B;B60;B60W;B60W20
申请人地址: 德国腓特烈斯哈芬
主权项: 1.用于控制机动车辆(1)中的换挡的方法,所述机动车辆具有第一驱动单元(2)和第二驱动单元(3),所述第一驱动单元具有换挡变速器(5)并且驱动第一轴(6),所述第二驱动单元(3)驱动第二轴(8),其特征在于,通过以下步骤进行换挡: -检测所述第一驱动单元(2)的初始力矩, -根据目标挡位计算目标力矩(26),以及 -在由所述第二驱动单元(3)提供补充力矩的情况下执行所述第一驱动单元(2)的换挡,其中,所述补充力矩由所述第一驱动单元(2)的当前驱动力矩和目标力矩(26)确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借助于所述换挡变速器(5)的目标传动比确定所述目标力矩(26)。 3.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目标力矩(26)借助于内燃机(4)的转速和/或所述换挡变速器(5)的初始传动比确定。 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目标力矩(26)根据加速踏板位置确定。 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目标力矩(26)和/或所述初始力矩(24)和/或所述补充力矩(30)根据加速踏板位置的变化进行调整。 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使用比所述初始力矩(24)小的目标力矩(26)。 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使用具有内燃机(4)的第一驱动单元(2)。 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使用具有自动换挡变速器的第一驱动单元(2)。 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使用具有电动机的第二驱动单元(3)。 10.用于控制机动车辆的驱动力的装置,所述机动车辆具有至少一个控制单元、两个被驱动的轴(6、8)和至少两个驱动单元(2、3),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单元能够执行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 11.具有控制装置的机动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单元根据权利要求9构造。
所属类别: 发明专利
检索历史
应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