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
车辆处理刷和车辆处理设施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在车辆处理设施中的用于清洗和/或抛光目的的车辆处理刷,其包括具有纵向延伸的并且限定摆动轴线(34)的承载件(30)、多个轴向并排布置的并且分别包括清洁元件(58)的刷部段(40)以及驱动装置(56),其中,至少一个刷部段(40)包括具有转动体(44)的摆动装置(42),在该转动体上间接或直接地保持有刷部段(40)的清洁元件(58),并且该转动体与驱动装置(56)处于作用连接中,用以绕刷部段(40)的不同于摆动轴线(34)的转动轴线(54)驱动转动体(44),其中,承载件(30)不受驱动并且转动体(44)能经由摆动装置(42)相对于承载件(30)绕摆动轴线(34)摆转。此外,本发明还涉及一种车辆处理设施。 |
专利类型: |
发明专利 |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
德国;DE |
申请人: |
阿尔弗雷德·卡赫欧洲两合公司 |
发明人: |
贝恩德·哈伯尔 |
专利状态: |
有效 |
申请日期: |
2016-12-22T00:00:00+0800 |
发布日期: |
2019-07-16T00:00:00+0800 |
申请号: |
CN201680091116.8 |
公开号: |
CN110023155A |
代理机构: |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杨靖;韩毅 |
分类号: |
B60S3/06(2006.01);B;B60;B60S;B60S3 |
申请人地址: |
德国温嫩登 |
主权项: |
1.在车辆处理设施中的用于清洗和/或抛光目的的车辆处理刷,所述车辆处理刷包括具有纵向延伸的并且限定摆动轴线(34)的承载件(30)、多个轴向并排布置的并且分别包括清洁元件(58)的刷部段(40)以及驱动装置(56),其中,至少一个刷部段(40)包括具有转动体(44)的摆动装置(42),在所述转动体上间接或直接地保持有所述刷部段(40)的清洁元件(58),并且所述转动体与所述驱动装置(56)处于作用连接中,用以绕所述刷部段(40)的不同于所述摆动轴线(34)的转动轴线(54)驱动所述转动体(44),其中,所述承载件(30)不受驱动,并且所述转动体(44)能经由所述摆动装置(42)相对于所述承载件(30)绕所述摆动轴线(34)摆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处理刷,其特征在于,两个或更多个刷部段(40)包括具有转动体(44)的摆动装置(42),其中,所述转动体(44)能经由各自的摆动装置(42)彼此无关地相对于所述承载件(30)绕所述摆动轴线(34)摆转。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车辆处理刷,其特征在于,所述刷部段(40)相同地设计。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车辆处理刷,其特征在于,两个或更多个刷部段(40)的转动体(44)能借助所述驱动装置(56)的驱动马达(94)来驱动。 5.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车辆处理刷,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装置(56)包括多个驱动马达(172;182),并且每个刷部段(40)均配属有驱动马达(172;182),用以驱动各自的转动体(44)。 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处理刷,其特征在于,所述摆动轴线(34)和所述转动轴线(54)或者说多个转动轴线(54)彼此平行地取向。 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处理刷,其特征在于,所述摆动装置(42)包括能绕所述摆动轴线(34)摆动的至少一个摆动体(46),所述转动体(44)以能相对于所述至少一个摆动体转动运动的方式设计,其中,所述至少一个摆动体(46)与所述转动体(44)联接。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车辆处理刷,其特征在于,所述摆动装置(42)包括至少一个轴承元件(62),所述至少一个摆动体(46)和所述转动体(44)经由所述至少一个轴承元件彼此支承。 9.根据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车辆处理刷,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摆动体(46)包括或构成盖元件,所述盖元件横向于所述转动轴线(54)地覆盖所述转动体(44)。 10.根据权利要求7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处理刷,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摆动体(46)板状地设计。 11.根据权利要求7至10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处理刷,其特征在于,所述摆动装置(42)包括两个轴向布置在所述转动体(44)的彼此背离的侧上的摆动体(46)。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车辆处理刷,其特征在于,所述摆动装置(42)构成壳体(48),所述壳体具有由所述转动体(44)形成的外壁和由所述摆动体(46)形成的盖壁,其中,所述承载件(30)穿过所述壳体。 13.根据权利要求7至12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处理刷,其特征在于,所述摆动装置(42)包括轴承元件(68),所述至少一个摆动体(46)经由所述轴承元件(68)支承在所述承载件(30)上或者支承在所述刷部段(40)的包围所述承载件的套筒状的轴承体上(66;162)上。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车辆处理刷,其特征在于,所述轴承体(66;162)有间隙地包围所述承载件(30),并且/或者所述轴承体(66;162)轴向通过形状锁合和/或力锁合以不能相对于所述承载件(30)运动的方式固定。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车辆处理刷,其特征在于,所述刷部段(40)包括轴向布置在所述至少一个摆动体(46)或所述轴承体(62;166)旁边的、牢固安设在所述承载件(30)上的至少一个保持体(78),所述至少一个摆动体(46)或所述轴承体(66;162)经由至少一个轴承元件(84)轴向并且/或者径向地支承在所述至少一个保持体上。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车辆处理刷,其特征在于,所述刷部段(40)包括两个保持体(78),所述两个保持体轴向布置在所述转动体(44)的彼此背对的侧上。 1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处理刷,其特征在于,所述承载件(30)设计为具有优选圆的横截面的承载管(32)。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车辆处理刷,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装置(56)包括至少一个驱动马达(94;172)以及由所述至少一个驱动马达驱动的、布置在所述承载管中的至少一个驱动轮(100),所述至少一个驱动轮相对所述摆动轴线(34)偏心地取向,并且所述至少一个驱动轮以区段形式穿过在所述承载管(32)中形成的至少一个贯通开口(102),并且所述至少一个驱动轮与所述转动体(44)处于作用连接中。 19.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车辆处理刷,其特征在于,所述刷部段(40)包括具有内侧和外侧的至少一个联接轮(104;166),其中,所述至少一个驱动轮(100)在所述内侧与所述至少一个联接轮(104;166)处于嵌接中,并且其中,所述转动体(44)被设计为齿圈,所述齿圈的内侧与所述至少一个联接轮(104;166)的外侧处于嵌接中。 20.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车辆处理刷,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驱动轮(100)经由齿部与所述至少一个联接轮(104;166)处于嵌接中,并且/或者所述至少一个联接轮(104;166)经由齿部与所述至少一个转动体(44)处于嵌接中。 21.根据权利要求19或20所述的车辆处理刷,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联接轮(104;166)与所述承载管(32)同轴取向。 22.根据权利要求19至21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处理刷,其特征在于,所述刷部段(40)包括包围所述承载管(32)的套筒状的至少一个轴承体(66;162),所述至少一个轴承体包括或构成所述至少一个联接轮(104;166),或者在所述至少一个轴承体上牢固安设有所述至少一个联接轮(104;166)。 23.根据权利要求18至22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处理刷,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装置(56)包括至少一个驱动轴(96;174),所述至少一个驱动轴由所述至少一个驱动马达(92;172)来驱动,并且在所述至少一个驱动轴上抗相对转动地保持有所述至少一个驱动轮(100)。 24.根据权利要求18至23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处理刷,其特征在于,设置有在其上抗相对转动地保持有多个驱动轮(100)的驱动轴(96),其中,经由各自的驱动轮(100)能驱动所述刷部段(40)的各自的转动体(44)。 25.根据权利要求18至23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处理刷,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装置(56)包括多个驱动各自的驱动轮(100)的驱动马达(172),其中,各自的刷部段(40)均配属有用以驱动其转动体(44)的驱动马达(172)。 26.根据权利要求23至25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处理刷,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驱动轴(96;174)在所述承载管(32)中经由至少一个轴承套筒(116)以能转动的方式受支承,所述至少一个轴承套筒经由从外向内穿过所述承载管(32)的至少一个固定元件(120)牢固安设在所述承载管上。 27.根据权利要求23至26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处理刷,其特征在于,各自的驱动马达(172)在所述承载管(32)中经由从外向内穿过所述承载管(32)的至少一个固定元件(120)牢固安设在所述承载管上。 28.根据权利要求26或27所述的车辆处理刷,其特征在于,保持体(78)经由所述至少一个固定元件(120)牢固安设在所述承载管(32)上,所述摆动装置(42)或轴承体(66;162)轴向并且/或者径向支撑在所述保持体上。 29.根据权利要求1至17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处理刷,其特征在于,所述刷部段(40)包括保持在所述摆动装置(42)上的驱动马达(182)以及由所述驱动马达驱动的、与所述刷部段(40)的转动体(44)直接或间接地处于作用连接中的驱动轮(186)。 30.根据权利要求29所述的车辆处理刷,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动体(44)设计为齿圈,并且所述驱动轮(186)的外侧在所述转动体(44)的内侧上滚动。 31.根据权利要求29或30所述的车辆处理刷,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轮(186)经由齿部与所述转动体(44)处于嵌接中。 32.根据权利要求29至31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处理刷,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马达(182)定位在由所述摆动装置(42)形成的壳体(48)上或中,所述壳体形成容纳腔(50),所述驱动马达(182)的驱动轴(184)嵌入所述容纳腔中/布置在所述容纳腔中,所述驱动轮(186)抗相对转动地保持在所述驱动轴上。 33.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处理刷,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动体(44)能经由所述摆动装置(42)向两个彼此相反的摆动方向(106、108)摆转。 3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处理刷,其特征在于,所述刷部段(40)包括具有回调元件(126)的至少一个回调装置(122、124),所述摆动装置(42)能抵抗所述回调元件的作用地相对于所述承载件(30)沿摆动方向(106、108)摆转。 35.根据权利要求34所述的车辆处理刷,其特征在于,所述回调元件(126)包括或构成能弹性变形的弹簧元件(128)。 36.根据权利要求35所述的车辆处理刷,其特征在于,所述弹簧元件(128)包括或形成扭力弹簧(130),所述扭力弹簧优选一侧联接在所述摆动装置(42)的摆动体(46)上并且另一侧联接在位置固定的保持元件(136)上,用以使所述摆动体(46)和所述保持元件(136)相对彼此摆转。 37.根据权利要求36所述的车辆处理刷,其特征在于,所述承载件(30)构成所述保持元件(136),或者所述保持元件(136)牢固安设在所述承载件(30)上。 38.根据权利要求35至37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处理刷,其特征在于,所述弹簧元件(128)、尤其是扭力弹簧(130)被设计为包围所述承载件(30)的螺旋弹簧。 39.根据权利要求38所述的车辆处理刷,其特征在于,所述螺旋弹簧与所述承载件(30)同轴取向。 40.根据权利要求35至39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处理刷,其特征在于,所述摆动装置(42)能相对于所述承载件(30)从基本位起抵抗所述弹簧元件(128)的预紧地沿摆动方向(106、108)摆转。 41.根据权利要求40所述的车辆处理刷,其特征在于,所述弹簧元件(128)的预紧是可变的。 42.根据权利要求35至41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处理刷,其特征在于,所述回调装置(122、124)包括用于所述弹簧元件(128)的止挡元件(152),在所述摆动装置(42)占据基本位时,所述弹簧元件止挡在所述止挡元件上,使得在所述基本位中没有弹簧力经由所述弹簧元件(128)施加到所述摆动装置(42)上,并且所述摆动装置(42)能从所述基本位起向相反的摆动方向(106、108)摆转。 43.根据权利要求34至42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处理刷,其特征在于,所述刷部段(40)包括两个回调装置(122、124),其中,所述转动体(44)能经由所述摆动装置(42)相对于所述承载件(30)向两个彼此相反的摆动方向(106、108)抵抗回调装置(122、124)的各自的回调元件(126)的作用地摆转。 4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处理刷,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处理刷(14;160;170;108)是侧刷(16)或顶刷。 4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处理刷,其特征在于,所述清洁元件(58)是刷毛、清洗条或抛光条。 46.车辆处理设施,所述车辆处理设施包括至少一个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处理刷、尤其是清洗刷(14;160;170;108)。 |
所属类别: |
发明专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