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
充电控制方法、电动车辆、以及使用该方法的充电设备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充电控制方法、电动车辆、以及使用该方法的充电设备。提供一种用于从充电设备接收电力的电动车辆(EV)的充电控制方法。方法包括检测来自可植入式医疗装置(IMD)的信号并且基于是否检测到来自IMD的信号确定对充电输出的限制。然后,将与充电输出的限制有关的信息发送至向电动车辆提供电力的充电设备。 |
专利类型: |
发明专利 |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
韩国;KR |
申请人: |
现代自动车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成宰容;郑泽炫 |
专利状态: |
有效 |
申请日期: |
2018-08-17T00:00:00+0800 |
发布日期: |
2019-07-16T00:00:00+0800 |
申请号: |
CN201810945705.9 |
公开号: |
CN110014907A |
代理机构: |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陈鹏;李静 |
分类号: |
B60L53/12(2019.01);B;B60;B60L;B60L53 |
申请人地址: |
韩国首尔 |
主权项: |
1.一种由从充电设备接收电力的电动车辆执行的充电控制方法,包括: 通过处理器检测来自可植入式医疗装置的信号; 通过所述处理器基于是否检测到来自所述可植入式医疗装置的所述信号来确定对充电输出的限制; 通过所述处理器将与对所述充电输出的限制有关的信息发送至所述充电设备;并且 通过所述处理器从所述充电设备接收所述电力。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充电控制方法,其中,来自所述可植入式医疗装置的信号是射频信号。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充电控制方法,进一步包括: 通过所述处理器激活低频磁场;并且 通过所述处理器检测从所述充电设备对所述低频磁场的响应。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充电控制方法,其中,确定关于所述充电输出的限制包括: 当检测到来自所述可植入式医疗装置的信号和来自所述充电设备的响应时,通过所述处理器确定限制所述充电输出。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充电控制方法,其中,与所述限制有关的信息包括与是否限制所述充电输出有关的信息和与所述充电输出的限制比有关的信息。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充电控制方法,其中,将所述充电输出的限制比限定为与典型的充电电力的比。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充电控制方法,其中,根据汽车工程师学会J2954、国际标准组织19363以及国际电工技术委员会61980中的至少一个来限定所述典型的充电电力。 8.一种电动车辆,包括至少一个通信模块、充电模块、至少一个处理器、以及存储器,所述充电模块包括与充电设备的发送垫片耦接的接收垫片并且通过所述接收垫片接收电力,并且所述存储器储存通过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执行的至少一个指令,其中,所述至少一个指令被配置为使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 检测来自可植入式医疗装置的信号; 基于是否检测到来自所述可植入式医疗装置的信号确定对充电输出的限制;并且 将与所述充电输出的限制有关的信息发送至所述充电设备。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动车辆,其中,来自所述可植入式医疗装置的信号是射频信号。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动车辆,其中,所述至少一个指令被进一步配置为使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 激活低频磁场;并且 检测从所述充电设备对所述低频磁场的响应。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电动车辆,其中,所述至少一个指令被进一步配置为使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 当检测到来自所述可植入式医疗装置的信号和来自所述充电设备的响应时,确定限制所述充电输出。 12.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动车辆,其中,与所述限制有关的信息包括与是否限制所述充电输出有关的信息和与所述充电输出的限制比有关的信息。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电动车辆,其中,将所述充电输出的限制比限定为与典型的充电电力的比。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电动车辆,其中,根据汽车工程师学会J2954、国际标准组织19363以及国际电工技术委员会61980中的至少一个来限定所述典型的充电电力。 15.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动车辆,其中,所述至少一个通信模块被配置为使用射频通信方案与所述充电设备进行通信。 16.一种充电设备,包括通信模块、电力发送模块、至少一个处理器以及存储器,所述通信模块与电动车辆进行通信,所述电力发送模块包括与所述电动车辆的接收垫片耦接的发送垫片并且通过所述发送垫片将电力供应至所述电动车辆,并且所述存储器储存通过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执行的至少一个指令,其中,所述至少一个指令被配置为使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 检测通过所述电动车辆激活的磁场; 将对所述磁场的响应信号发送至所述电动车辆; 被配置为基于可植入式医疗装置是否存在于所述电动车辆中或所述电动车辆的周围而从所述电动车辆接收与对充电输出的限制有关的信息;并且 基于与对所述充电输出的限制有关的信息将电力供应至所述电动车辆。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充电设备,其中,与所述限制有关的信息包括与是否限制所述充电输出有关的信息和与所述充电输出的限制比有关的信息。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充电设备,其中,将所述充电输出的限制比限定为与典型的充电电力的比。 19.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充电设备,其中,根据汽车工程师学会J2954、国际标准组织19363以及或国际电工技术委员会61980中的至少一个来限定所述典型的充电电力。 20.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充电设备,其中,通过所述电动车辆激活的磁场是低频磁场,并且至少一个所述通信模块被配置为使用射频通信方案与所述电动车辆进行通信。 |
所属类别: |
发明专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