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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传递 驾驶评价系统和存储介质
专利名称: 驾驶评价系统和存储介质
摘要: 本发明提供能够进行与交通状况的实态相结合的评价的驾驶评价系统和存储介质。驾驶评价系统具有:接近判定部,其判定存在于所述车辆的周边的对象物与所述车辆的接近程度是否为规定程度以上;相对位置取得部,其取得所述车辆相对于所述车辆行驶的行驶车道的相对位置;以及评价部,其参照由所述相对位置取得部取得的所述相对位置,越是所述车辆在所述行驶车道的中央行驶的状态,则评价为所述车辆的驾驶者的驾驶技术越高,该评价部将由所述接近判定部判定为所述接近程度为规定程度以上的区间从评价的对象中除外。
专利类型: 发明专利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日本;JP
申请人: 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
发明人: 佐藤正行
专利状态: 有效
申请日期: 2019-01-11T00:00:00+0800
发布日期: 2019-07-26T00:00:00+0800
申请号: CN201910030148.2
公开号: CN110053627A
代理机构: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人: 刘影娜
分类号: B60W40/08(2012.01);B;B60;B60W;B60W40
申请人地址: 日本东京都
主权项: 1.一种驾驶评价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驾驶评价系统具有: 接近判定部,其判定存在于车辆的周边的对象物与所述车辆的接近程度是否为规定程度以上; 相对位置取得部,其取得所述车辆相对于所述车辆行驶的行驶车道的相对位置;以及 评价部,其参照由所述相对位置取得部取得的所述相对位置,越是所述车辆在所述行驶车道的中央行驶的状态,则评价为所述车辆的驾驶者的驾驶技术越高,该评价部将由所述接近判定部判定为所述接近程度为规定程度以上的区间从评价的对象中除外。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驾驶评价系统,其中, 所述接近判定部判定存在于所述车辆行驶的所述行驶车道上的第一对象物与所述车辆在所述车辆的行进方向上的接近程度是否为第一规定程度以上, 所述评价部将由所述接近判定部判定为所述接近程度为第一规定程度以上的区间从评价的对象中除外。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驾驶评价系统,其中, 所述第一对象物是存在于所述行驶车道上且所述第一对象物的速度比所述车辆的速度小规定速度以上的对象物、或宽度相对于所述行驶车道的宽度为规定以下的对象物中的一方或双方。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驾驶评价系统,其中, 所述驾驶评价系统还具有检测在所述车辆行驶的所述行驶车道上存在于所述车辆的行进方向上的第一对象物的对象物检测部。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驾驶评价系统,其中, 所述接近判定部判定存在于与所述车辆行驶的车道相邻的相邻车道上的第二对象物与所述车辆在所述车辆的行进方向上的接近程度是否为第二规定程度以上,并且判定所述第二对象物与所述车辆行驶的所述行驶车道在横向上的接近程度是否为第三规定程度以上, 所述评价部将由所述接近判定部判定为所述第二规定程度以上且所述第三规定程度以上的区间从评价的对象中除外。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驾驶评价系统,其中, 所述驾驶评价系统还具有检测存在于所述相邻车道上的第二对象物的对象物检测部。 7.根据权利要求1~6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驾驶评价系统,其中, 所述评价部将由所述接近判定部判定为所述接近程度小于规定程度的区间作为评价的对象。 8.根据权利要求1~7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驾驶评价系统,其中, 所述接近判定部使用基于所述对象物与所述车辆在行进方向上的距离和所述对象物与所述车辆的相对速度的指标,判定所述对象物与所述车辆的接近程度是否为规定程度以上。 9.根据权利要求1~8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驾驶评价系统,其中, 所述评价部实时参照由所述相对位置取得部取得的所述相对位置,越是所述车辆在所述行驶车道的中央行驶的状态,则评价为驾驶者的驾驶技术越高,在由所述接近判定部判定为所述接近程度为规定程度以上的情况下,中断所述评价。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驾驶评价系统,其中, 所述评价部在由所述接近判定部判定为所述接近程度小于规定程度的情况下,再次开始进行所述评价。 11.一种存储介质,其特征在于, 所述存储介质使计算机进行如下处理: 判定存在于车辆的周边的对象物与所述车辆的接近程度是否为规定程度以上; 取得所述车辆相对于所述车辆行驶的行驶车道的相对位置; 参照所述取得的所述相对位置,执行如下的评价处理:越是所述车辆在所述行驶车道的中央行驶的状态,则评价为所述车辆的驾驶者的驾驶技术越高;以及 将判定为所述接近程度为规定程度以上的区间从评价的对象中除外。
所属类别: 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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