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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传递 底门辅助开启装置以及漏斗车
专利名称: 底门辅助开启装置以及漏斗车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底门辅助开启装置以及漏斗车。其中的底门辅助开启装置包括主动轴、锁块以及解锁组件,主动轴可转动地设置在车体的底部,主动轴的转动可驱动底门开闭机构运作,以开闭底门;锁块可转动地设置在车体的底部,锁块可限制主动轴的转动;解锁组件包括支座、提杆以及支撑板,支座和支撑板相对固定设置在车体上,提杆具有相对的第一端和第二端,提杆的第一端可转动地连接在支座上,支撑板的顶部设置有第一定位槽和第二定位槽,第一定位槽的深度小于第二定位槽的深度,提杆的第二端可选择地设置在第一定位槽或第二定位槽中,提杆的第二端与锁块连接。本发明通过操作提杆即可完成锁块的解锁,方便快捷,具有很好的实用性。
专利类型: 发明专利
申请人: 中车长江车辆有限公司
发明人: 徐冬华;李晓军;姚凌云;汤楚强;史春江;胡跃明;吴宇波;闫瑞;王松
专利状态: 有效
申请日期: 1900-01-20T00:00:00+0805
发布日期: 1900-01-20T21:00:00+0805
申请号: CN201911357543.8
公开号: CN111038533A
代理机构: 北京众达德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安磊
分类号: B61D7/26;B;B61;B61D;B61D7;B61D7/26
申请人地址: 430212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经济开发区大桥新区
主权项: 1.一种底门辅助开启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包括: 主动轴,所述主动轴可转动地设置在所述车体的底部,所述主动轴的转动可驱动底门开闭机构运作,以开闭底门; 锁块,所述锁块可转动地设置在所述车体的底部,所述锁块可限制所述主动轴的转动; 解锁组件,所述解锁组件包括支座、提杆以及支撑板,所述支座和所述支撑板相对固定设置在车体上,所述提杆具有相对的第一端和第二端,所述提杆的第一端可转动地连接在所述支座上,所述支撑板的顶部设置有第一定位槽和第二定位槽,所述第一定位槽的深度小于所述第二定位槽的深度,所述提杆的第二端可选择地设置在所述第一定位槽或所述第二定位槽中,所述提杆的第二端与所述锁块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底门辅助开启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解锁组件还包括链条,所述链条具有相对的第一端和第二端,所述链条的第一端连接在所述提杆的第二端上,所述链条的第二端和所述锁块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底门辅助开启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动轴上设置有驱动柄,所述驱动柄远离所述主动轴的一端为制动端; 所述锁块的一端可转动地连接在所述车体底部,所述锁块的另一端为制动端,所述锁块的另一端和所述链条的第二端连接; 所述锁块的另一端可顶靠在所述驱动柄远离所述主动轴的一端上,以限制所述驱动柄的转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底门辅助开启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车体的底部设置有主轴支座,所述主动轴可转动地设置在所述主轴支座中。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底门辅助开启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还包括操作轴,所述操作轴与所述主动轴的任意一端固定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底门辅助开启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轴具有相对的第一端和第二端,所述操作轴的第一端具有开口,所述开口呈正多边形,所述主动轴的一端呈正多边形,所述主动轴的一端可配合地活动插入到所述操作轴的第一端中。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底门辅助开启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还包括操作支座,所述操作轴的第二端可转动地穿过所述操作支座,所述操作支座可拆卸地连接在所述车体上。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底门辅助开启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车体的侧墙上设置有安装孔,所述操作支座可插入到所述安装孔,所述操作支座插入到所述安装孔的部位和所述车体通过螺栓可拆卸连接。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底门辅助开启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轴的第二端同轴连接有第一支撑杆; 所述装置还包括操作柄,所述操作柄具有第一端和第二端,所述操作柄的第一端固定连接在所述操作轴的第二端上,所述操作柄的第二端远离所述操作轴,所述操作柄的第二端设置有第二支撑杆; 所述装置还包括撬杆,所述撬杆的一端可操作地设置在所述第一支撑杆和所述第二支撑杆之间,下压所述撬杆的另一端,可驱动所述操作轴转动。 10.一种漏斗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漏斗车包括权利要求1-9任一项所述的底门辅助开启装置。
所属类别: 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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