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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传递 用于将转向柱紧固车辆中的支承单元
专利名称: 用于将转向柱紧固车辆中的支承单元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将转向柱紧固车辆中的支承单元(10),该单元具有支架单元(12)、支承套筒(14)以及锁定机构(18),该支架单元可以固定至车辆,该锁定机构用于将支承套筒(14)可选地固定在支架单元(12)上、并且可选地释放支承套筒(14)相对于支架单元(12)的相对移动。锁定机构(18)具有第一偏心件(28),该第一偏心件经由在第一方向上作用的第一形状配合连接以及在第二方向上作用的第二形状配合连接联接至第一配对偏心单元(52),以便将支承套筒(14)固定在支架单元(12)上。
专利类型: 发明专利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德国;DE
申请人: ZF汽车德国有限公司
发明人: R·比克尔
专利状态: 有效
申请日期: 2021-08-25T00:00:00+0800
发布日期: 2022-03-01T00:00:00+0800
申请号: CN202110981311.0
公开号: CN114104083A
代理机构: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人: 骆希聪
分类号: B62D1/184;B;B62;B62D;B62D1;B62D1/184
申请人地址: 德国阿尔夫多夫
主权项: 1.一种用于将转向柱紧固车辆中的支承单元(10),所述支承单元具有: 支架单元(12),所述支架单元能够固定至所述车辆, 支承套筒(14),所述支承套筒沿支承套筒中心轴线(16)延伸,并且被设计成接纳所述转向柱,以及 锁定机构(18),所述锁定机构用于将所述支承套筒(14)可选地固定到所述支架单元(12)上,并且用于可选地释放所述支承套筒(14)相对于所述支架单元(12)的相对移动, 其特征在于, 所述锁定机构(18)具有第一偏心件(28),所述第一偏心件经由在第一方向(68a)上作用的第一形状配合连接(68)以及在第二方向(70a)上作用的第二形状配合连接(70)而联接至第一配对偏心单元(52),用于将所述支承套筒(14)固定在所述支架单元(12)上,其中,所述第二方向(70a)在与所述第一方向(68a)相反的方向上定向。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支承单元(10),其特征在于,所述锁定机构(18)具有第二偏心件(36),所述第二偏心件经由在第三方向(72a)上作用的第三形状配合连接(72)以及在第四方向(74a)上作用的第四形状配合连接(74)而联接至第二配对偏心单元(54),用于将所述支承套筒(14)固定在所述支架单元(12)上,其中,所述第三方向(72a)在与所述第四方向(74a)相反的方向上定向,特别是其中,所述第三方向(72a)和所述第四方向(74a)大致垂直于所述第一方向(68a)和所述第二方向(70a)定向。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支承单元(10),其特征在于, 当所述支承单元(10)安装在所述车辆上时,所述第一方向(68a)和所述第二方向(70a)主要竖直地或完全竖直地延伸,并且当所述支承单元(10)安装在所述车辆上时,所述第三方向(72a)和所述第四方向(74a)大致沿所述支承套筒中心轴线(16)延伸,或者 当所述支承单元(10)安装在所述车辆上时,所述第一方向(68a)和所述第二方向(70a)大致沿所述支承套筒中心轴线(16)延伸,并且当所述支承单元(10)安装在所述车辆上时,所述第三方向(72a)和所述第四方向(74a)主要竖直地或完全竖直地延伸。 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支承单元(10),其特征在于,所述形状配合连接(68,70,72,74)中的至少一个形状配合连接在其相关联的作用方向(68a,70a,72a,74a)上是自增强的,特别是其中,所有形状配合连接(68,70,72,74)在各自情况下在其相关联的作用方向(68a,70a,72a,74a)上是自增强的。 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支承单元(10),其特征在于,在沿相关联的偏心轴线的视图中,每个偏心件(28,36)大致具有组合起来的两个四分之一圆段或组合起来的两个四分之一椭圆段(56,58)的形状,其中,所述四分之一圆段的圆弧区段或所述四分之一椭圆段(56,58)的椭圆弧区段相对于所述偏心轴线在直径上相反地布置。 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支承单元(10),其特征在于,每个偏心件(28,36)均设置有主带齿区段(60),该主带齿区段与设置在相关联的配对偏心单元(52,54)上的相关联的主配对带齿区段(64)强制地接合,用于将所述支承套筒(14)固定在所述支架单元(12)上,并且 每个偏心件(28,36)均设置有次带齿区段(62),该次带齿区段通过形状配合与设置在相关联的配对偏心单元(52,54)上的相关联的次配对带齿区段(66)接合,以便将所述支承套筒(14)固定在所述支架单元(12)上。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支承单元(10),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带齿区段(60)、所述次带齿区段(62)、所述主配对带齿区段(64)以及所述次配对带齿区段(66)是锯齿区段,并且 所述主带齿区段(60)的较陡的齿侧面(60a)中的至少一个较陡的齿侧面抵靠所述主配对带齿区段(64)的较陡的齿侧面(64a)中的一个较陡的齿侧面以形成相关联的形状配合连接(68,72),并且所述次带齿区段(62)的较陡的齿侧面(62a)中的至少一个较陡的齿侧面抵靠所述次配对带齿区段(66)的较陡的齿侧面(66a)中的一个较陡的齿侧面以形成相关联的形状配合连接(70,74)。 8.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支承单元(10),其特征在于,所述锁定机构(18)具有夹持轴(20),并且每个偏心件(28,36)径向地安装在所述夹持轴(20)上、并且可旋转地联接至所述夹持轴(20),特别是其中,每个偏心件(28,36)经由弹簧区段(32,38)可旋转地联接至所述夹持轴(20)。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支承单元(10),其特征在于,为了提供所述支承套筒(14)相对于所述支架单元(12)主要竖直的或完全竖直的可调节性,所述夹持轴(20)能够穿过至少一个第一接纳槽(24),当所述支承单元(10)安装在所述车辆中时,所述至少一个第一接纳槽主要竖直地或完全竖直地延伸,其中,所述第一偏心件(28)或所述第二偏心件(36)布置在所述第一接纳槽(24)的区域中,所述第一配对偏心单元(52)或所述第二配对偏心单元(54)设置在所述第一接纳槽(24)的边缘区域中,特别是其中,所述第一接纳槽(24)设置在所述支架单元(12)上。 10.根据权利要求8或9所述的支承单元(10),其特征在于,为了提供沿所述支承套筒中心轴线(16)相对于所述支架单元(12)的可调节性,所述夹持轴(20)穿过至少一个第二接纳槽(26),其中,当所述支承单元(10)安装在所述车辆上时,所述至少一个第二接纳槽(26)大致沿所述支承套筒中心轴线(16)延伸,并且 其中,所述第二偏心件(36)或所述第一偏心件(28)布置在所述第二接纳槽(26)的区域中,并且所述第二配对偏心单元(54)或所述第一配对偏心单元(52)设置在所述第二接纳槽(26)的边缘区域中,特别是其中,所述第二接纳槽(26)设置在所述支承套筒(14)上。 11.根据权利要求8至10中任一项所述的支承单元(10),其特征在于,所述锁定机构(18)具有致动杆(22),所述致动杆不可旋转地连接至所述夹持轴(20),使得所述锁定机构(18)能够通过所述致动杆(22)的枢转从锁定状态转换到释放状态,并且反之亦然。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支承单元(10),其特征在于,所述致动杆(22)与沿所述夹持轴的夹持轴中心轴线(44)作用的至少一个凸轮(46)相互作用,所述凸轮与设置在所述致动杆上或被设计为单独部件的配对凸轮表面(48)协作,其方式为使得所述支承套筒(14)在所述锁定状态下沿所述夹持轴中心轴线(44)被夹持在所述支架单元(12)上。
所属类别: 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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