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
角窗装置及车辆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角窗装置及车辆,该角窗装置包括:角窗总成和快拆结构,快拆结构用于将角窗总成与车身钣金可拆卸连接,车身钣金上设置有钣金孔,快拆结构包括:连接在角窗总成上的基座,基座包括能穿设在钣金孔中的基体,基体的侧壁上沿着第一方向设置有第一安装孔;旋转轴,穿设在第一安装孔内,能相对基座转动;操作件,固定在旋转轴上;止部,能随操作件相对基座转动;当操作件以旋转轴为转轴沿着第一旋转方向转动时,止部能与车身钣金的第一表面相抵接,当操作件沿着与第一旋转方向相反的方向转动时,止部能与所述车身钣金的第一表面相脱离。本申请能实现角窗总成的快速拆卸和定位。 |
专利类型: |
发明专利 |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
福建;35 |
申请人: |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王丽强;陈华;陈印成;刘沙;张宇;周柏均 |
专利状态: |
有效 |
申请日期: |
2023-08-29T00:00:00+0800 |
发布日期: |
2023-11-17T00:00:00+0800 |
申请号: |
CN202311095256.0 |
公开号: |
CN117067875A |
代理机构: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陈烨;钱能 |
分类号: |
B60J1/08;B;B60;B60J;B60J1;B60J1/08 |
申请人地址: |
350300 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福耀工业村 |
主权项: |
1.一种车辆的角窗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角窗装置包括:角窗总成和快拆结构,所述快拆结构用于将所述角窗总成与车身钣金可拆卸连接,所述车身钣金上设置有钣金孔,所述快拆结构包括: 连接在所述角窗总成上的基座,所述基座包括能穿设在所述钣金孔中的基体,所述基体的侧壁上沿着第一方向设置有第一安装孔; 旋转轴,穿设在所述第一安装孔内,能相对所述基座转动; 操作件,固定在所述旋转轴上; 止部,能随所述操作件相对所述基座转动; 当所述操作件以所述旋转轴为转轴沿着第一旋转方向转动时,所述止部能与车身钣金的第一表面相抵接,所述角窗总成相对所述车身钣金能达到锁止状态;当所述操作件沿着与所述第一旋转方向相反的方向转动时,所述止部能与所述车身钣金的第一表面相脱离,所述角窗总成相对所述车身钣金能达到解锁状态。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的角窗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座通过下述中的任意一种方式与所述角窗总成连接:注塑一体成型、粘接、卡接。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车辆的角窗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座通过注塑一体成型的方式集成在所述角窗总成上,在所述基座的外围形成有凸台。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车辆的角窗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凸台为定位凸台,所述定位凸台与所述车身钣金的第二表面相抵靠,所述第一表面和所述第二表面为沿着所述车身钣金厚度方向相对的两个表面。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的角窗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身钣金上设置有多个钣金孔,所述多个钣金孔中包括用于定位的定位孔,至少部分所述基体用于形成定位部,所述定位部与所述定位孔相配合形成定位机构。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车辆的角窗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部与所述定位孔为零间隙配合或小间隙配合,配合间隙小于0.2毫米。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的角窗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体整体呈柱状,沿着远离所述角窗总成的第二方向延伸。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车辆的角窗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体包括:分体设置的基部和旋转部,所述基部和所述旋转部能相互旋转。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车辆的角窗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基部面对所述旋转部的一端设置有第一旋转头,所述旋转部面对所述基部的一端设置有第二旋转头,所述第一旋转头和所述第二旋转头中之一包括凸起部,另一包括凹槽部,所述凸起部和所述凹槽部配合能约束所述基部和所述旋转部沿着所述第二方向相对移动。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车辆的角窗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基部在靠近所述第一旋转头处设置有第一配合部,所述旋转部在靠近所述第二旋转头处设置有第二配合部,所述第一配合部和所述第二配合部配合形成限位机构,用于对所述基部和所述旋转部相对转动的终止位置进行限位。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车辆的角窗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钣金孔为长孔。 1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的角窗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体为一体构造。 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车辆的角窗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钣金孔包括相连通的伸入孔和部分长孔,在沿着所述部分长孔的延伸方向上,所述伸入孔的孔径宽度大于所述部分长孔的孔径宽度。 14.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车辆的角窗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止部位于所述操作件的端部,所述止部包括用于和所述第一表面相抵接的止点;所述止点的形状包括下述中的任意一种或其组合:平面状、锯齿状和内凹状。 15.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车辆的角窗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止部还包括第一卡接部,所述车身钣金和/或所述基体上设置有第二卡接部,所述第一卡接部和所述第二卡接部形成卡接结构。 16.一种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包括权利要求1至15任一所述的车辆的角窗装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