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
包括用于停放操作的辅助照明装置的机动车 |
摘要: |
一种机动车(1),包括:‑机动车本体(2、3、4),沿纵向轴线(L‑L)延伸并且具有前部(2)、尾部(4)和包括在前部(2)和尾部(4)之间的中心部(3);‑至少两个轮(5、6),约束到机动车本体(2、3、4)上,包括前轮(5)和后轮(6);‑牵引发动机(7),约束到机动车本体(2、3、4)上并且可操作地连接到轮(5、6)中的至少一个;‑固定到前部(2)的至少一个头灯(12)和固定到尾部(4)的至少一个后灯(14);至少一个支架(100),适于被移动以选择性地呈现休息操作位置和工作操作位置,其中,在工作操作位置,支架具有倚靠着地面部分的至少一个端部分,侧向放置和/或放置在机动车本体下方。‑适于照亮支架(10)的一个第一辅助照明装置(50)。 |
专利类型: |
发明专利 |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
意大利;IT |
申请人: |
比亚乔公司 |
发明人: |
马里奥·多纳托·圣图奇;斯特凡诺·巴尔托洛齐 |
专利状态: |
有效 |
申请号: |
CN201780038821.6 |
公开号: |
CN109311520A |
代理机构: |
北京超凡志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71 |
代理人: |
王晖;李丙林 |
分类号: |
B62J6/00(2006.01)I;B;B62;B62J;B62J6 |
申请人地址: |
意大利蓬泰代拉 |
主权项: |
1.一种机动车(1),包括:‑机动车本体(2、3、4),沿纵向轴线(L‑L)延伸并且具有前部(2)、尾部(4)和包括在所述前部(2)和所述尾部(4)之间的中心部(3);‑至少两个轮(5、6),约束到所述机动车本体(2、3、4),包括前轮(5)和后轮(6);‑牵引发动机(7),约束到所述机动车本体(2、3、4)并且可操作地连接到所述轮(5、6)中的至少一个;‑固定到所述前部(2)的至少一个头灯(12)和固定到所述尾部(4)的至少一个后灯(14);至少一个支架(100),适于被移动以选择性地呈现休息操作位置和工作操作位置,其中,在所述工作操作位置,所述支架具有倚靠着地面部分的至少一个端部分,侧向放置和/或在所述机动车本体之下;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第一辅助照明装置(50),适于照亮所述支架(10)或使其明亮。 |
所属类别: |
发明专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