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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传递 一种基于电子舌的口用型无烟气烟草制品味觉表征方法
专利名称: 一种基于电子舌的口用型无烟气烟草制品味觉表征方法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基于电子舌的口用型无烟气烟草制品味觉表征方法,属于无烟气烟草中味觉值的分析技术领域。该方法将口用型无烟气烟草制品放入到容器中,加入溶媒,进行超声萃取,得到的样品萃取液采用自然澄清、离心或过滤的方式进行净化;将制备样品萃取液的溶媒作为对照液,然后与样品净化液一起采用电子舌进行检测,接着将样品净化液得到的各个味觉值数据减去对照液对应的味觉值数据,得到该样品净化液的最终味觉数据。最后结合PCA主成分分析,对各烟草制品的味觉进行定性定量分析。本发明可以很好的避免传统的借助人工感官品食带来的主观因素影响和差异性表征,更加客观、高效,且重复性好、灵敏度高、操作简单,易于推广应用。
专利类型: 发明专利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云南;53
申请人: 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发明人: 杨继;王超;杨柳;刘志华;段沅杏;赵杨;赵辉;刘春波;申钦鹏;袁大林;陈永宽;缪明明
专利状态: 有效
申请号: CN201811157418.8
公开号: CN109324153A
代理机构: 昆明正原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53100
代理人: 金耀生;于洪
分类号: G01N33/00(2006.01)I;G;G01;G01N;G01N33
申请人地址: 650231 云南省昆明市红锦路367号
主权项: 1.一种基于电子舌的口用型无烟气烟草制品味觉表征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步骤(1),样品萃取:将口用型无烟气烟草制品放入到容器中,加入溶媒,进行超声萃取,得到样品萃取液;所述的溶媒为超纯水、10‑50mmol/L氯化钾溶液、无机盐类人工唾液或蛋白酶类人工唾液;步骤(2),样品净化:将样品萃取液采用自然澄清、离心或过滤的方式进行净化,得到样品净化液;步骤(3),检测分析:将制备样品萃取液的溶媒作为对照液,然后将样品净化液和对照液一起采用电子舌进行检测,接着将样品净化液得到的各个味觉值数据减去对照液对应的味觉值数据,得到该样品净化液的最终味觉数据。
所属类别: 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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