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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传递 电动三轮车的减震机构
专利名称: 电动三轮车的减震机构
摘要: 本发明提出了一种电动三轮车的减震机构,包括减震座及设于电动三轮车前端的一前减震支架,该减震座包括底座及设于该底座后侧的靠背,该底座包括一底板、设于该底板上的主垫及收容于该主垫中部的副垫,所述主垫的弹性大于副垫的弹性,所述前减震支架包括前轴及设于该前轴中部的减震器。该电动三轮车的减震机构通过前减震支架减少车体前端人手扶持部的震动,通过减震座缓解外界震动对人体产生的动力,从而防止因外界震动对人体产生的不适,提高人体使用的舒适度。
专利类型: 发明专利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山东;37
申请人: 潍坊红石星机械加工有限公司
发明人: 李山义;李晓芹;李舒宁;袁伟翔
专利状态: 有效
申请日期: 2019-04-25T00:00:00+0800
发布日期: 2019-07-30T00:00:00+0800
申请号: CN201910337280.8
公开号: CN110065563A
代理机构: 北京联瑞联丰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苏友娟
分类号: B62J1/00(2006.01);B;B62;B62J;B62J1
申请人地址: 261000 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固堤街道办事处李家营村西南角
主权项: 1.一种电动三轮车的减震机构,其特征在于:包括减震座及设于电动三轮车前端的一前减震支架,该减震座包括底座及设于该底座后侧的靠背,该底座包括一底板、设于该底板上的主垫及收容于该主垫中部的副垫,所述主垫的弹性大于副垫的弹性,所述前减震支架包括前轴及设于该前轴中部的减震器。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三轮车的减震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垫对应覆盖于整个底板上,其包括表皮及填充于该表皮内的主弹性材质,该主弹性材质的中部设有一凹槽,所述副垫对应收容于凹槽内。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动三轮车的减震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包括一平板及由该平板的左右两侧分别向下弯折延伸形成的两侧板,该平板的中部形成一开口,该开口与凹槽相对应。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动三轮车的减震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副垫包括下板及设于该下板上的副弹性材质,该副弹性材质收容于主弹性材质的凹槽内,该下板收容于底板的开口内,所述主弹性材质的弹性大于副弹性材质的弹性。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动三轮车的减震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下板包括平面状的主板及设于该主板上的两安装臂,该主板与底板的开口形状相对应,该主板上设有两条形槽,并于各条形槽最内侧设有卡槽,各安装臂对应卡槽设有卡设于卡槽内的卡块,其沿条形槽延伸至其外侧,各安装臂的末端与底板相固定。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动三轮车的减震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侧板为阶梯状。 7.如权利要求1至6任何一项所述的电动三轮车的减震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靠背上向外突出多个弹性突起。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动三轮车的减震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突起为橡胶突起。
所属类别: 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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