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
一种混合动力电助力车及其控制方法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混合动力电助力车,该混合动力电助力车包括一混合动力电机、一电池、一控制器、一用电设备、一速度感应器,所述控制器分别于所述混合动力电机、所述电池、所述用电设备、所述速度感应器相连,所述控制器用于判断所述电池电量,并根据所述速度感应器感测的电助力车速度值决定所述混合动力电助力车的控制方法。本发明所提供的混合动力电助力车,不仅节能环保,助力模式和发电模式并存,而且具有极高的安全性能。 |
专利类型: |
发明专利 |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
上海;31 |
申请人: |
上海腾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王斌;莫奇超;牛一诺 |
专利状态: |
有效 |
申请日期: |
2018-01-26T00:00:00+0800 |
发布日期: |
2019-08-02T00:00:00+0800 |
申请号: |
CN201810076332.6 |
公开号: |
CN110077517A |
代理机构: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刘民选 |
分类号: |
B62M6/45(2010.01);B;B62;B62M;B62M6 |
申请人地址: |
200000 上海市杨浦区国定东路200号4号楼208 |
主权项: |
1.一种混合动力电助力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混合动力电助力车包括一混合动力电机、一电池、一控制器、一用电设备、一速度感应器,所述控制器分别于所述混合动力电机、所述电池、所述用电设备、所述速度感应器相连,所述控制器用于判断所述电池电量,并根据所述速度感应器感测的电助力车速度值决定所述混合动力电助力车的控制方法;其中,所述速度感应器包括一第一速度感应器,一第二速度感应器,其中,所述第一速度感应器与电助力车的一轮轴连接,用于感测电助力车的行进速度V1,所述第二速度感应器与电助力车的一中轴连接,用于感测电助力车的脚踏速度V2。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混合动力电助力车,其特征在于,当所述电池电量C等于或高于一预设电量值Ca,所述行进速度V1大于零且小于预设速度值V1a时,所述控制器根据所述脚踏速度V2决定所述电池的电能提供给所述用电设备,或者提供给所述用电设备和所述混合动力电机。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混合动力电助力车,其特征在于,若所述脚踏速度V2大于或等于零,且小于预设速度值V2a,所述电池的电能提供给所述用电设备使用;若所述脚踏速度V2大于或等于所述预设速度值V2a,且小于一预设速度值V2b,所述电池的电能提供给用电设备和所述混合动力电机使用,所述混合动力电机将接收到的电能转化为机械能,驱动混合动力电助力车行进;若脚踏速度V2大于或等于V2b,所述电池的电能提供给所述用电设备使用。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混合动力电助力车,其特征在于,当所述电池电量C等于或高于一预设电量值Ca,所述行进速度V1大于或等于预设速度值V1a时,所述电池的电能提供给所述用电设备使用。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混合动力电助力车,其特征在于,当所述电池电量低于一预设电量值Ca,所述行进速度V1大于零时,所述混合动力电机将所述混合动力电助力车的机械能转化成电能,并提供给所述用电设备。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混合动力电助力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混合动力电机包括一电机动子、一发电动子、一离合、一定子,所述定子为固定磁场源,固定于所述混合动力电助力车的所述轮轴上,所述电机动子和所述发电动子均安装于所述混合动力电助力车的一轮毂内,所述离合固定于所述混合动力电助力车的所述轮毂上,当所述混合动力电机处于助力模式,所述电机动子与所述离合相连接,用于将所述电池提供的电能转化为机械能,驱动所述混合动力电助力车;当所述混合动力电机处于发电模式,所述发电动子与所述离合相连接,用于将所述混合动力电助力车的机械能转化为电能,提供给所述用电设备使用。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混合动力电助力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用电设备为一车灯或一灯箱。 8.一种混合动力电助力车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混合动力电助力车的控制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通过第一速度感应器获取所述混合动力电助力车的行进速度V1,并通过第二速度感应器获取所述混合动力电助力车的脚踏速度V2; (2)控制器判断所述行进速度V1是否大于零,以及与预设速度值V1a的大小,并比较所述脚踏速度V2与预设速度值V2a、预设速度值V2b的大小,控制器比较电池电量C与预设电量值Ca的大小; (3)当电池电量C小于预设电量值Ca,行进速度V1大于零,控制器发出指令给混合动力电机,混合动力电机将混合动力电助力车的机械能转化为电能,供用电设备使用; 当电池电量C大于或等于预设电量值Ca,且行进速度V1大于零且小于预设速度值V1a时,控制器根据脚踏速度V2决定电池的电能提供给用电设备使用,或者提供给用电设备和混合动力电机使用。 当电池电量C大于或等于预设电量值Ca,且行进速度V1大于或等于预设速度值V1a时,电池的电能只提供给用电设备使用。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混合动力电助力车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3)中,当电池电量C小于预设电量值Ca,行进速度V1大于零,混合动力电机的发电动子与混合动力电机的离合相连接,混合动力电机处于发电模式。 10.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混合动力电助力车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3)中,当电池电量C大于或等于预设电量值Ca,且行进速度V1大于零且小于预设速度值V1a时,若脚踏速度V2大于或等于零,且小于预设速度值V2a,电池的电能提供给用电设备使用;若脚踏速度V2大于或等于预设速度值V2a,且小于预设速度值V2b,电池的电能提供给用电设备和混合动力电机使用,混合动力电机将接收到的电能转化为机械能,驱动混合动力电助力车行进;若脚踏速度大于或等于V2b,电池的电能提供给用电设备使用。 |
所属类别: |
发明专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