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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传递 电动驱动装置以及车辆控制装置
专利名称: 电动驱动装置以及车辆控制装置
摘要: 提供一种在车轮停止时也能够发电、并且在车辆行驶中即使使电动机分离也能够单独通过发动机而行驶的电动驱动装置以及车辆控制装置。一种电动驱动装置(300),具备:第1离合器(320),其使发动机(200)与变速器(310)之间的动力的传递路径发生断续;动力传递机构(360),其连接到所述变速器与车轮(500)之间;以及电动机(400),其连接到动力传递机构,所述动力传递机构具有太阳齿轮(351、352)、齿轮架(353)和内齿轮(354),该电动驱动装置(300)具备:第2离合器(330),其切断所述内齿轮与所述电动机之间的动力的传递路径;以及第3离合器(340),其使所述太阳齿轮与变速装置壳体(357)之间的传递路径发生断续。
专利类型: 发明专利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日本;JP
申请人: 日立汽车系统株式会社
发明人: 宫本正悟
专利状态: 有效
申请日期: 2017-11-16T00:00:00+0800
发布日期: 2019-08-09T00:00:00+0800
申请号: CN201780079173.9
公开号: CN110114237A
代理机构: 上海华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肖华
分类号: B60K6/365(2007.10);B;B60;B60K;B60K6
申请人地址: 日本茨城县
主权项: 1.一种电动驱动装置,具备: 第1动力断续机构,其使内燃机与变速器之间的动力的传递路径发生断续; 动力传递机构,其连接到所述变速器与车轮之间;以及 电动机,其连接到所述动力传递机构, 所述动力传递机构具有太阳齿轮、齿轮架和内齿轮, 所述电动驱动装置的特征在于,具备: 第2动力断续机构,其使所述内齿轮与所述电动机之间的动力的传递路径发生断续;以及 第3动力断续机构,其使所述太阳齿轮与固定部之间的动力的传递路径发生断续。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驱动装置,其特征在于, 具备使所述齿轮架与所述内齿轮之间的动力的传递路径发生断续的第4动力断续机构。 3.根据权利要求1或者2所述的电动驱动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太阳齿轮由第1太阳齿轮和第2太阳齿轮构成, 所述第1太阳齿轮连接到所述变速器, 所述第3动力断续机构连接到所述第2太阳齿轮与固定部之间。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电动驱动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动力传递机构具有连接到所述齿轮架并且与所述太阳齿轮啮合的小齿轮。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驱动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动力传递机构具有连接到所述齿轮架并且与所述太阳齿轮啮合的小齿轮, 所述太阳齿轮由第1太阳齿轮和第2太阳齿轮构成, 所述第1太阳齿轮连接到所述变速器、并且与所述小齿轮啮合, 所述第3动力断续机构连接到所述第2太阳齿轮与固定部之间。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动驱动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小齿轮由第1小齿轮和第2小齿轮构成, 所述第2小齿轮分别与所述第1小齿轮和所述第2太阳齿轮啮合。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动驱动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2小齿轮分别与所述第1小齿轮、所述第2太阳齿轮和所述内齿轮啮合。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动驱动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1小齿轮与所述第1太阳齿轮啮合。 9.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动驱动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权利要求5所记载的转矩传递机构中, 所述小齿轮由第1小齿轮和第2小齿轮构成, 所述齿轮架连接到所述第1小齿轮与所述第2小齿轮之间。 10.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动驱动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太阳齿轮由第1太阳齿轮和第2太阳齿轮构成, 所述动力传递机构具备: 第1小齿轮,其连接到所述齿轮架、并且与所述第1太阳齿轮啮合; 第2小齿轮,其连接到所述齿轮架、并且与所述第2太阳齿轮啮合, 所述第3动力断续机构连接到所述第2太阳齿轮与所述固定部之间。 11.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动驱动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车轮停止时,以将所述第1动力断续机构与所述第2动力断续机构分别连结、并且使所述第3动力断续机构与第4动力断续机构分别断开的状态、使所述电动机作为发电机而动作。 12.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电动驱动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车轮旋转时,以使所述第2动力断续机构断开的状态、使所述电动机分离。 13.一种车辆控制装置,其控制车辆,该车辆具备: 内燃机; 第1动力断续机构,其使所述内燃机与变速器之间的动力的传递路径发生断续; 动力传递机构,其连接到所述变速器与车轮之间; 电动机,其连接到所述动力传递机构;以及 第2动力断续机构,其使所述动力传递机构与所述电动机之间的动力的传递路径发生断续, 所述车辆控制装置的特征在于, 具备控制部,在所述车轮停止时,该控制部以将所述第1所述动力断续机构与所述第2动力断续机构分别连结、并且切断了从所述动力传递机构向所述车轮的动力的传递的状态、使所述电动机作为发电机而动作。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车辆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动力传递机构是具有第1太阳齿轮、第2太阳齿轮、内齿轮和齿轮架的行星齿轮机构, 从所述内燃机传递的动力的传递路径与所述第1太阳齿轮连接, 具备能够使所述第2太阳齿轮的旋转固定的第3动力断续机构, 所述内齿轮连接到所述电动机的输出轴, 从所述齿轮架输出动力。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车辆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换挡位置处于后退范围时,使所述电动机的输出轴相对于所述变速器的输出轴反转,产生所述内燃机的动力。
所属类别: 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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