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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传递 转向架构架、转向架、轨道车辆和轨道交通系统
专利名称: 转向架构架、转向架、轨道车辆和轨道交通系统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轨道车辆的转向架构架、转向架、轨道车辆和轨道交通系统,所述转向架构架包括:构架本体,所述构架本体上具有沿上下方向延伸的用于安装走行轮的走行轮安装口;磁悬浮安装部,所述磁悬浮安装部与所述构架本体相连用于安装第一磁悬浮模块;驱动件安装部,所述驱动件安装部与所述构架本体相连,所述驱动件安装部用于安装与走行轮相连的走行轮驱动件。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轨道车辆的转向架构架,通过设置构架本体,且构架本体上具有用于安装走行轮的走行轮安装口,可以利用走行轮驱动,可以使车辆运行平稳。
专利类型: 发明专利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广东;44
申请人: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任林;李道林;刘维达;谭志成;杨怡
专利状态: 有效
申请日期: 2018-03-30T00:00:00+0800
发布日期: 2019-10-11T00:00:00+0800
申请号: CN201810279476.1
公开号: CN110316217A
代理机构: 北京清亦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黄德海
分类号: B61F5/52(2006.01);B;B61;B61F;B61F5
申请人地址: 518118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新区比亚迪路3009号
主权项: 1.一种轨道车辆的转向架构架,其特征在于,包括: 构架本体,所述构架本体上具有沿上下方向延伸的用于安装走行轮的走行轮安装口; 磁悬浮安装部,所述磁悬浮安装部与所述构架本体相连用于安装第一磁悬浮模块; 驱动件安装部,所述驱动件安装部与所述构架本体相连,所述驱动件安装部用于安装与走行轮相连的走行轮驱动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轨道车辆的转向架构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磁悬浮安装部呈托臂形状,所述磁悬浮安装部与所述构架本体相连并向下延伸。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轨道车辆的转向架构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磁悬浮安装部包括: 连接臂,所述连接臂与所述构架本体相连并向下延伸; 下纵梁,所述下纵梁沿前后方向延伸,且所述下纵梁与所述连接臂的下端相连, 其中,所述磁悬浮安装部包括一个或前后间隔布置的多个,所述下纵梁用于安装第一磁悬浮模块。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轨道车辆的转向架构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臂为两个,两个连接臂在前后方向上相对于所述走行轮安装口对称设置,两个连接臂的上端均与构架本体相连,两个连接臂的下端分别与所述下纵梁的两端相连。 5.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轨道车辆的转向架构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臂呈“C”字型,所述连接臂的上端与所述构架本体相连,且所述连接臂的下端连接所述下纵梁。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轨道车辆的转向架构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臂的下端设有沿前后方向延伸的支腿,所述支腿与对应的所述下纵梁相连。 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轨道车辆的转向架构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臂上设有沿左右方向贯穿所述连接臂的通孔。 8.根据权利要求1-4以及6、7中任一项所述的轨道车辆的转向架构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向架构架包括两个所述磁悬浮安装部,两个所述磁悬浮安装部分别位于所述构架本体的左右两侧,且关于所述走行轮安装口相对设置。 9.根据权利要求1-4以及6、7中任一项所述的轨道车辆的转向架构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件安装部具有沿左右方向延伸的驱动件安装口。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轨道车辆的转向架构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件安装口沿左右方向延伸并连通所述走行轮安装口。 11.根据权利要求1-4以及6、7中任一项所述的轨道车辆的转向架构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向架构架一体成型或通过焊接形成为一体。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轨道车辆的转向架构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构架本体呈矩形且包括:首尾依次连接的第一连接梁、第二连接梁、第三连接梁和第四连接梁,所述第一连接梁和所述第三连接梁相对且所述第二连接梁和所述第四连接梁相对。 13.根据权利要求1-4以及6、7中任一项所述的轨道车辆的转向架构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向架构架还包括: 两个稳定轮安装部,两个所述稳定轮安装部均与所述构架本体相连并从构架本体的左右两侧向下延伸用于安装稳定轮,两个所述稳定轮安装部相对于所述走行轮安装口相对设置。 14.一种轨道车辆的转向架,其特征在于,包括: 转向架构架,所述转向架构架为根据权利要求1-13中任一项所述的轨道车辆的转向架构架; 走行轮,所述走行轮可旋转地设于所述走行轮安装口,且所述走行轮的轴线沿左右方向延伸; 走行轮驱动件,所述走行轮驱动件安装于所述驱动件安装部,且所述走行轮驱动件与所述走行轮相连,所述走行轮驱动件用于驱动所述走行轮旋转以驱动轨道车辆沿前后方向行进; 第一磁悬浮模块,所述第一磁悬浮模块安装于所述磁悬浮安装部,所述第一磁悬浮模块用于驱动轨道车辆沿前后方向行进。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轨道车辆的转向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磁悬浮模块安装于所述磁悬浮安装部的下端部的上表面。 16.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轨道车辆的转向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向架还包括两个稳定轮安装部,两个所述稳定轮安装部均与所述构架本体相连并向下延伸用于安装稳定轮,两个所述稳定轮安装部相对于所述走行轮安装口左右相对设置,所述稳定轮安装部上安装有稳定轮,且所述稳定轮的轴线沿上下方向延伸。 17.一种轨道车辆,其特征在于,包括: 车体; 根据权利要求14-16中任一项所述的转向架,所述车体与所述转向架相连,且车体适于由所述转向架牵引沿轨道行驶。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轨道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向架还包括沙漏簧,所述沙漏簧位于所述构架本体与所述车体之间,且所述沙漏簧分别与所述构架本体和所述车体相连。 19.一种轨道交通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轨道梁,所述轨道梁上具有第二磁悬浮模块; 轨道车辆,所述轨道车辆跨坐于所述轨道梁上,所述轨道车辆为根据权利要求17或18所述的轨道车辆,所述第一磁悬浮模块与所述第二磁悬浮模块相适配,所述走行轮适于可滚动地支撑于所述轨道梁的上表面。 20.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轨道交通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磁悬浮模块的至少一部分与所述第一磁悬浮模块在上下方向上相对。 21.根据权利要求19述的轨道交通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轨道梁包括: 梁主体; 梁顶板,所述梁顶板设于所述梁主体上并与所述梁主体同向延伸,所述梁顶板的左右侧边伸出所述梁主体的左右侧面。 22.根据权利要求21述的轨道交通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磁悬浮模块的至少一部分位于所述梁顶板的下方。 23.根据权利要求22述的轨道交通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磁悬浮模块包括左右相对设置的两个,且两个所述第一磁悬浮模块分别设置于所述梁主体的左右两侧。 24.根据权利要求21述的轨道交通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磁悬浮模块设于所述梁主体和所述梁顶板中的至少一个上。 25.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轨道交通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磁悬浮模块的至少一部分与所述第一磁悬浮模块在左右方向上相对以使所述第二磁悬浮模块对所述第一磁悬浮模块提供水平方向的导向力。 26.根据权利要求19-25中任一项所述的轨道交通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磁悬浮模块的至少一部分与所述第一磁悬浮模块在上下方向上相对以使所述第二磁悬浮模块对所述第一磁悬浮模块提供上下方向的悬浮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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