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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传递 起降装置、起降系统以及无人配送系统
专利名称: 起降装置、起降系统以及无人配送系统
摘要: 起降装置(5)具备:固定装置55或通信部57,能够切换第一状态和第二状态,所述第一状态是阻止无人飞行器(3)从起降装置起飞的状态,所述第二状态是不阻止无人飞行器(3)从起降装置起飞的状态;重量获取部(337A、60A),获取无人飞行器(3)配送的物品的重量;以及起飞控制部337B或起飞控制部60B,基于通过重量获取部(337A、60A)获取的物品的重量和判定是否为超载的基准值,将固定装置55或通信部57的状态切换为第一状态或第二状态。
专利类型: 发明专利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日本;JP
申请人: 株式会社石田
发明人: 津川透乃;北川要
专利状态: 有效
申请日期: 2018-02-08T00:00:00+0800
发布日期: 2019-10-25T00:00:00+0800
申请号: CN201880014794.3
公开号: CN110382354A
代理机构: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人: 田喜庆
分类号: B64C39/02(2006.01);B;B64;B64C;B64C39
申请人地址: 日本京都
主权项: 1.一种起降装置,是进行配送物品的无人飞行器的起降的起降装置,具备: 起飞阻止部,能够切换第一状态和第二状态,所述第一状态是阻止所述无人飞行器从所述起降装置起飞的状态,所述第二状态是不阻止所述无人飞行器从所述起降装置起飞的状态; 重量获取部,获取所述无人飞行器配送的所述物品的重量;以及 第一控制部,基于通过所述重量获取部获取的所述物品的重量和判定是否为超载的基准值,将所述起飞阻止部的状态切换为所述第一状态或所述第二状态。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起降装置,其中, 所述起飞阻止部是将所述无人飞行器固定在所述起降装置的固定装置, 所述固定装置能够切换将所述无人飞行器固定在所述起降装置的所述第一状态和解除所述无人飞行器在所述起降装置的固定的所述第二状态。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起降装置,其中, 所述起飞阻止部是向所述无人飞行器发送使所述无人飞行器进行飞行动作的控制信号的发送部, 所述发送部能够切换禁止所述控制信号的发送的所述第一状态和允许所述控制信号的发送的所述第二状态。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起降装置,其中, 所述起降装置还具备测量配送的物品的重量的第一重量检测部, 所述重量获取部从所述第一重量检测部获取所述物品的重量。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起降装置,其中, 所述起降装置还具备: 剩余量获取部,获取所述无人飞行器中搭载的动力源的能量源的剩余量; 续航信息存储部,存储所述无人飞行器中装载的物品的重量、所述剩余量和所述无人飞行器的续航距离或续航时间的关系的续航信息;以及 配送目的地信息获取部,获取从当前位置到所述物品的配送目的地的配送距离或配送时间, 所述第一控制部基于通过所述重量获取部获取的所述物品的重量、从所述剩余量获取部获取的所述剩余量、从所述配送目的地信息获取部获取的所述配送距离或所述配送时间以及所述续航信息,判定所述无人飞行器是否能够航行到所述配送目的地,若判定为无法航行到所述配送目的地,则将所述起飞阻止部的状态切换为所述第一状态,若判定为能够航行到所述配送目的地,则将所述起飞阻止部的状态切换为所述第二状态。 6.一种起降系统,具备: 无人飞行器,具有测量配送的物品的重量的第二重量检测部,并通过基于控制所述无人飞行器的飞行的控制信号进行飞行来配送所述物品;以及 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起降装置, 所述重量获取部从所述第二重量检测部获取所述物品的重量。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起降系统,其中, 所述无人飞行器具有: 接收部,接收控制所述无人飞行器的飞行的控制信号;以及 第二控制部,基于通过所述第二重量检测部检测的重量和规定的基准值,判定装载了配送的所述物品时是否为超载的状态, 所述第二控制部在判定为是所述超载的状态的情况下,基于所述接收部中接收的所述控制信号禁止进行动作。 8.一种起降系统,包括: 拣选装置;以及 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起降装置, 所述拣选装置具有:通知部,通知对象商品,所述对象商品是应从商品货架中收纳的商品群中拣选的商品;受理部,受理有无所述对象商品的拣选;以及重量推定部,基于所述受理部中受理的所述对象商品来推定所述对象商品的总重量, 所述重量获取部从所述重量推定部获取所述物品的重量。 9.一种起降系统,具备: 订单受理系统;以及 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所述起降装置, 所述订单受理系统具有:订单受理部,经由网络受理商品的订单;商品信息存储部,存储将所述商品与所述商品的重量相关联的商品信息;以及重量推定部,基于所述商品信息和所述订单受理部中受理了订单的商品来推定商品的总重量, 所述重量获取部从所述重量推定部获取所述物品的重量。 10.一种无人配送系统,是具备无人飞行器和控制装置的无人配送系统,所述无人飞行器配送物品,所述控制装置控制所述无人飞行器,所述无人配送系统具有: 重量获取部,获取所述物品的重量;以及 第三控制部,基于通过所述重量获取部获取的所述重量和规定的基准值,判定装载了配送的所述物品时是否为超载的状态, 所述第三控制部基于是否为所述超载的状态的判定结果,将所述无人飞行器的动作模式选择性地切换能够起降的配送模式和不能起降的禁止模式。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无人配送系统,其中, 所述重量获取部以及所述第三控制部搭载于所述无人飞行器。 12.根据权利要求10或11所述的无人配送系统,其中, 所述无人配送系统还具备: 剩余量获取部,获取所述无人飞行器中搭载的动力源的能量源的剩余量; 续航信息存储部,存储所述无人飞行器中装载的物品的重量、所述剩余量和所述无人飞行器的续航距离或续航时间的关系的续航信息;以及 配送目的地信息获取部,获取从当前位置到所述物品的配送目的地的配送距离或配送时间, 所述第三控制部基于通过所述重量获取部获取的所述物品的重量、从所述剩余量获取部获取的所述剩余量、从所述配送目的地信息获取部获取的所述配送距离或所述配送时间以及所述续航信息,判定所述无人飞行器是否能够航行到所述配送目的地,若判定为无法航行到所述配送目的地,则将所述动作模式切换为所述禁止模式,若判定为能够航行到所述配送目的地,则将所述动作模式切换为所述配送模式。
所属类别: 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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