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
用于辅助本车辆的功率密集的驾驶机动操纵的驾驶辅助方法和用于本车辆的功率密集的驾驶机动操纵的驾驶辅助系统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辅助本车辆的功率密集的驾驶机动操纵的驾驶辅助方法,所述本车辆通过由蓄能器馈电的电动机驱动,所述驾驶辅助方法包括:预测本车辆的功率密集的驾驶机动操纵;查明,是否驾驶机动操纵准则对于预测的驾驶机动操纵是满足的,驾驶机动操纵准则至少包括能量准则和交通准则;能量准则的满足的查明包括:查明峰值功率曲线,峰值功率曲线对于完全地执行预测的驾驶机动操纵是需要的;确定本车辆的可供使用的驱动功率;评价,是否可供使用的驱动功率足够用于峰值功率曲线,如果可供使用的驱动功率足够用于峰值功率曲线时,那么能量准则是满足的;交通准则的满足的查明包括:获取在本车辆的周围环境中的交通情景,交通情景至少包括交通状况和/或路段拓扑结构;评价,是否预测的驾驶机动操纵参考获取的交通情景能被完全执行,如果预测的驾驶机动操纵参考获取的交通情景能被完全执行时,那么交通准则是满足的;并且指示查明的结果。 |
专利类型: |
发明专利 |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
德国;DE |
申请人: |
宝马股份公司 |
发明人: |
C·德甘;P·弗里切;A·科瓦利克;B·苏耶夫 |
专利状态: |
有效 |
申请日期: |
2018-04-10T00:00:00+0800 |
发布日期: |
2019-10-25T00:00:00+0800 |
申请号: |
CN201880014428.8 |
公开号: |
CN110382285A |
代理机构: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董华林 |
分类号: |
B60L15/20(2006.01);B;B60;B60L;B60L15 |
申请人地址: |
德国慕尼黑 |
主权项: |
1.一种用于辅助本车辆(1)的功率密集的驾驶机动操纵的驾驶辅助方法,所述本车辆通过由蓄能器(2)馈电的电动机驱动,所述驾驶辅助方法包括: -预测(P)本车辆(1)的功率密集的驾驶机动操纵; -查明(E),是否驾驶机动操纵准则对于预测的驾驶机动操纵是满足的,所述驾驶机动操纵准则至少包括能量准则(EK)和交通准则(VK); 其中,所述能量准则(EK)的满足的查明包括: ·查明峰值功率曲线(ES),所述峰值功率曲线对于完全地执行预测的驾驶机动操纵是需要的; ·确定本车辆(1)的可供使用的驱动功率(AL); ·评价(AA),是否可供使用的驱动功率足够用于峰值功率曲线,其中,如果可供使用的驱动功率足够用于峰值功率曲线时,那么所述能量准则(EK)是满足的; 其中,所述交通准则(VK)的满足的查明包括: ·获取在本车辆(1)的周围环境中的交通情景(EV),所述交通情景至少包括交通状况和/或路段拓扑结构; ·评价(AV),是否预测的驾驶机动操纵参考获取的交通情景能被完全执行,其中,如果预测的驾驶机动操纵参考获取的交通情景能被完全执行时,那么所述交通准则(VK)是满足的; -指示(A)查明的结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驾驶辅助方法,其中,驾驶机动操纵准则还包括效率准则,效率准则的满足的查明包括: ·计算通过完全执行预测的驾驶机动操纵而节省的时间; ·计算通过完全执行预测的驾驶机动操纵而附加地消耗的驱动功率; ·评价,节省的时间与附加地消耗的驱动功率的商是否处于规定的值域之内,如果所述商处于规定的值域之内,那么效率准则是满足的。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驾驶辅助方法,其中,仅在规定的持续时间上指示查明的结果,其中,规定的持续时间至少与如下因素之一相关:本车辆(1)的当前的速度、交通情景的变化、可供使用的驱动功率的变化、节省的时间的变化以及附加地消耗的驱动功率的变化。 4.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之中任一项所述的驾驶辅助方法,其中,查明的结果的指示(A)包括: b)如果能量准则(EK)和交通准则(VK)是满足的,那么指示推荐预测的驾驶机动操纵;并且 c)如果能量准则(EK)和/或交通准则(VK)是不满足的,那么指示不推荐预测的驾驶机动操纵。 5.一种用于本车辆(1)的功率密集的驾驶机动操纵的驾驶辅助系统(10),本车辆通过由蓄能器(2)馈电的电动机驱动,所述驾驶辅助系统(10)具有: -获取单元(3),所述获取单元具有用于预测本车辆(1)的功率密集的驾驶机动操纵的预测获取单元(31)和用于获取在本车辆(1)的周围环境中的交通情景的交通情景获取单元(32); -与获取单元(3)和蓄能器(2)耦合的控制单元(4);和 -与控制单元(4)耦合的指示装置(5); 其中,控制单元(4)构造成用于查明,是否驾驶机动操纵准则对于预测的驾驶机动操纵是满足的,所述驾驶机动操纵准则至少包括能量准则(EK)和交通准则(VK); 其中,所述能量准则(EK)的满足的查明包括: ·查明峰值功率曲线(ES),所述峰值功率曲线对于完全地执行预测的驾驶机动操纵是需要的; ·确定本车辆(1)的可供使用的驱动功率(AL); ·评价(AA),是否可供使用的驱动功率足够用于峰值功率曲线, 其中,如果可供使用的驱动功率足够用于峰值功率曲线时,那么所述能量准则(EK)是满足的; 其中,所述交通准则(VK)的满足的查明包括: ·获取在本车辆(1)的周围环境中的交通情景(EV),所述交通情景至少包括交通状况和/或路段拓扑结构; ·评价(AV),是否预测的驾驶机动操纵参考获取的交通情景能被完全执行,其中,如果预测的驾驶机动操纵参考获取的交通情景能被完全执行时,那么所述交通准则(VK)是满足的; 并且所述指示装置(5)构造成用于指示查明的结果。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驾驶辅助系统(10),其中,驾驶机动操纵准则还包括效率准则,效率准则的满足的查明包括: ·计算通过完全执行预测的驾驶机动操纵而节省的时间; ·计算通过完全执行预测的驾驶机动操纵而附加地消耗的驱动功率 ·评价,节省的时间与附加地消耗的驱动功率的商是否处于规定的值域之内,如果所述商处于规定的值域之内,那么效率准则是满足的。 7.根据权利要求5或6所述的驾驶辅助系统(10),其中,所述指示装置(5)还构造成用于,仅在规定的持续时间上指示查明的结果,其中,规定的持续时间至少与如下因素之一相关:本车辆(1)的当前的速度、交通情景的变化、可供使用的驱动功率的变化、节省的时间的变化以及附加地消耗的驱动功率的变化。 8.根据权利要求5至7之中任一项所述的驾驶辅助系统(10),其中,查明的结果的指示(A)包括: c)如果能量准则(EK)和交通准则(VK)是满足的,那么指示推荐预测的驾驶机动操纵;并且 d)如果能量准则(EK)和/或交通准则(VK)是不满足的,那么指示不推荐预测的驾驶机动操纵。 9.一种车辆,其具有根据权利要求5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驾驶辅助系统(10)。 |
所属类别: |
发明专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