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
具有可收缩提手的平衡车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具有可收缩提手的平衡车,平衡车的车体上设置有可收缩的提手,提手上具有可弯曲可伸直的第一限位部和用于连接第一限位部两端的第一弹性件。本实用新型具有可收缩提手的平衡车,第一弹性件的设置,使得在提拉提手时,第一限位部可伸直变形,撤去外力时,第一限位部可在第一弹性件的作用下恢复弯曲状,使提手收回,设计巧妙。 |
专利类型: |
实用新型 |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
浙江;33 |
申请人: |
永康玛凯工贸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臧传美 |
专利状态: |
有效 |
申请日期: |
2019-01-22T00:00:00+0800 |
发布日期: |
2019-10-18T00:00:00+0800 |
申请号: |
CN201920102125.3 |
公开号: |
CN209505954U |
代理机构: |
浙江五星国泰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王磊 |
分类号: |
B62K11/00(2013.01);B;B62;B62K;B62K11 |
申请人地址: |
321399 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东城街道九龙北路492号2楼、3楼 |
主权项: |
1.具有可收缩提手的平衡车,其特征在于,平衡车的车体上设置有可收缩的提手(1),提手(1)上具有可弯曲可伸直的第一限位部(16)和用于连接第一限位部(16)两端的第一弹性件(14)。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可收缩提手的平衡车,其特征在于,提手(1)的一端连接于平衡车车体内部靠近平衡车的左车轮的一端,提手(1)的另一端连接于平衡车车体内部靠近平衡车右车轮的一端,提手(1)上具有提手部(11),提手部(11)位于平衡车的车体外部。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可收缩提手的平衡车,其特征在于,提手(1)上还具有可弯曲可伸直的第二限位部(17)和用于连接第二限位部(17)两端的第二弹性件(15)。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具有可收缩提手的平衡车,其特征在于,提手部(11)处于第一限位部(16)和第二限位部(17)的位置之间。 5.如权利要求1或2或3或4所述的具有可收缩提手的平衡车,其特征在于,平衡车的提手(1)呈长条形的带状,为软性材料;提手部(11)为扁平状。 6.如权利要求2或3或4所述的具有可收缩提手的平衡车,其特征在于,平衡车的车体上开设有用于提手部(11)的一端穿过的第一通孔(251)和用于提手部(11)的另一端穿过的第二通孔(254);第一通孔(251)位于平衡车的中部偏左位置,第二通孔(254)位于平衡车的中部偏右位置。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具有可收缩提手的平衡车,其特征在于,平衡车的车体上还设置有,用于提手(1)导向的第一导向部(22)和第二导向部(23),第一通孔(251)和第二通孔(254)处于第一导向部(22)和第二导向部(23)的位置之间。 8.如权利要求2或3或4所述的具有可收缩提手的平衡车,其特征在于,平衡车车体的外壁,在提手部(11)贴合的位置,设置有凹陷部(253)。 9.如权利要求1或2或3或4所述的具有可收缩提手的平衡车,其特征在于,平衡车的车体包括上壳(3)和下壳(2),提手(1)安装于下壳(2)上。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可收缩提手的平衡车,其特征在于,提手(1)的两端均连接于平衡车的车体外部。 |
所属类别: |
实用新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