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交通专利数据库 >详情
原文传递 一种平衡车提手及平衡车
专利名称: 一种平衡车提手及平衡车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具有提手的平衡车,平衡车提手包括提手部和连接部;所述提手部和连接部一体成型或固定连接;所述连接部包括上拱起部和下拱起部;所述上拱起部和下拱起部固定形成一个通孔;所述平衡车包括上述提手,还包括产生相对转动的第一车架和第二车架;所述第一车架和第二车架连接处设置在所述平衡车提手的通孔内;所述提手孔或提手杆沿平衡车前后方向安装。本实用新型安装简便牢固,具有防尘保护作用,便于平衡车的携带和搬运。
专利类型: 实用新型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浙江;33
申请人: 浙江阿尔郎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人: 臧传美
专利状态: 有效
申请日期: 2018-09-07T00:00:00+0800
发布日期: 2019-05-07T00:00:00+0800
申请号: CN201821465091.6
公开号: CN208828018U
代理机构: 浙江五星国泰律师事务所
代理人: 王磊
分类号: B62K11/00(2013.01);B;B62;B62K;B62K11
申请人地址: 321399 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东城街道十里牌村九龙北路490号301室
主权项: 1.一种平衡车提手,其特征在于,包括提手部和连接部;所述提手部和连接部一体成型或固定连接;所述连接部包括上拱起部(32)和下拱起部;所述上拱起部(32)和下拱起部安装形成一个安装孔。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平衡车提手,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拱起部(32)或下拱起部的连接侧设有连接件;所述连接件是所述上拱起部(32)或下拱起部的立柱二(34)和连接键(35)。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平衡车提手,其特征在于,所述提手部包括上提手部(31)和下提手部;所述上提手部(31)和所述下提手部呈上下对称设计;所述上提手部(31)与上拱起部(32)相连接;所述下提手部和下拱起部相连接;所述上提手部(31)和下提手部上均设有提手孔或提手杆。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平衡车提手,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提手部(31)和下提手部的安装侧设有用于相互连接的连接装置。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平衡车提手,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提手部(31)的连接装置是在提手孔或提手杆周围设有立柱一(33);所述下提手部的连接装置是在提手孔或提手杆周围设有内部设置成柱形沉孔的立柱三(41);所述立柱一(33)安装在立柱三(41)的柱形沉孔内。 6.如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平衡车提手,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拱起部(32)或下拱起部远离提手部一侧设有用于安装灯具(5)的上灯具安装部(36)。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平衡车提手,其特征在于,所述上灯具安装部(36)包括上凹槽(361)、弧形安装座(367)和立柱四(365);所述上凹槽(361)的底面上连接弧形安装座(367);与上凹槽相背离的所述弧形安装座(367)一侧设置立柱四(365)。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平衡车提手,其特征在于,所述灯具(5)包括灯盖(51)、安装在弧形安装座(367)上的灯筒(52)以及抵靠在立柱四(365)上的电路板(53);所述灯盖(51)朝灯筒(52)一侧的边缘处设有卡钩(511);所述卡钩(511)安装于设置在上凹槽(361)的上矩形缺口(362)上;所述灯筒(52)一端安装有光源且朝向灯盖(51),所述灯筒的另一端是电路板(53)。 9.一种具有提手的平衡车,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8任一项所述平衡车提手;所述平衡车包括产生相对转动的第一车架(23)和第二车架(24);所述第一车架(23)和第二车架(24)连接处设置在所述平衡车提手的安装孔内。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具有提手的平衡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车架(23)或第二车架(24)上设有提手安装孔(21)和提手安装槽(22)。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具有提手的平衡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平衡车提手的连接部与所述第二车架(24)或第一车架(23)之间是有间隙的。 12.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具有提手的平衡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部在第二车架(24)或第一车架(23)一侧设置成圆形孔。
所属类别: 实用新型
检索历史
应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