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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传递 一种专用于高空消防灭火的无人机
专利名称: 一种专用于高空消防灭火的无人机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布了一种专用于高空消防灭火的无人机,属于无人机领域。它包括无人机本体、固定在无人机本体底部的支撑架、对称安装在支撑架两侧的灭火弹弹射装置,灭火弹弹射装置包括具有左侧开口的弹射筒,弹射筒的内腔设置有与弹射筒滑动配合活动板,活动板的右侧设置有弹簧,活动板的顶端设置有延伸至弹射筒顶部的凸起部,长条孔的顶部开设有供活动板凸起部左右移动的长条孔,弹射筒的顶部设置有固定在U形架上的限位机构,且限位机构和活动板配合用于保持和释放弹簧的弹性势能,以及安装在无人机本体底部中心处的摄像头。该专用于高空消防灭火的无人机结构简单、方便携带、行动灵活、可重复使用,方便工作人员操作。
专利类型: 实用新型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湖南;43
申请人: 陈勤
发明人: 陈勤;陈然
专利状态: 有效
申请日期: 2019-03-14T00:00:00+0800
发布日期: 2019-11-05T00:00:00+0800
申请号: CN201920328400.3
公开号: CN209581868U
代理机构: 北京精金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李旦
分类号: B64C27/08(2006.01);B;B64;B64C;B64C27
申请人地址: 410014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车站南路171号芒果雅苑5栋2006室
主权项: 1.一种专用于高空消防灭火的无人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无人机包括: 无人机本体(1),所述无人机本体(1)包括中心部(11)、四个以相同间隔固定在中心部(11)上的连接杆部(12)以及固定在连接杆部(12)远离中心部(11)一端的驱动机构(13); 固定在无人机本体(1)底部的支撑架(2),所述支撑架(2)包括两个U形架(21)和用于连接两U形架(21)的横杆(22),两个所述U形架(21)的顶端分别与四个连接杆部(12)固定连接; 对称安装在支撑架(2)两侧的灭火弹弹射装置(3),所述灭火弹弹射装置(3)包括具有左侧开口的弹射筒(31),所述弹射筒(31)的内腔设置有与弹射筒(31)滑动配合活动板(32),所述活动板(32)的右侧设置有弹簧(33),所述活动板(32)的顶端设置有延伸至弹射筒(31)顶部的凸起部,所述弹射筒(31)的顶部开设有供活动板(32)凸起部左右移动的长条孔(311),所述弹射筒(31)的顶部设置有固定在U形架(21)上的限位机构(34),且限位机构(34)和活动板(32)配合用于保持和释放弹簧(33)的弹性势能; 安装在无人机本体(1)底部中心处的摄像头(4)。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专用于高空消防灭火的无人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机构(34)包括步进电机(341)、固定块(342)、螺旋副(343)和挡板(344),所述步进电机(341)和固定块(342)均固定在U形架(21)上,且步进电机(341)位于固定块(342)的顶部,所述固定块(342)的顶部开设有圆槽,所述固定块(342)的底部开设有与圆槽连通的活动槽(3421),所述螺旋副(343)螺旋轴的顶端与步进电机(341)的输出轴固定连接,所述螺旋副(343)螺旋轴套的一部分或全部位于圆槽的内腔并与圆槽的内壁滑动连接,所述活动槽(3421)的内腔设置有挡板(344),所述挡板(344)的顶端与螺旋副(343)的螺纹轴套固定连接,所述挡板(344)的底端延伸至于固定块(342)的底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专用于高空消防灭火的无人机,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挡板(344)的底端位于活动板(32)的左侧时,挡板(344)对活动板(32)限位以保持弹簧(33)的弹性势能。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专用于高空消防灭火的无人机,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挡板(344)的底端位于活动板(32)的顶部时,挡板(344)解除对活动板(32)限位以释放弹簧(33)的弹性势能。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专用于高空消防灭火的无人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灭火弹弹射装置(3)与水平面的之间夹角的角度为0°~45°。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专用于高空消防灭火的无人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灭火弹弹射装置(3)与水平面的之间夹角的角度为0°。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专用于高空消防灭火的无人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灭火弹弹射装置(3)的总数量为四个,即支撑架(2)的两侧分别固定安装两个灭火弹弹射装置(3)。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专用于高空消防灭火的无人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弹射筒(31)为圆管或方管。 9.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专用于高空消防灭火的无人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机构(13)包括安装底座、固定在安装底座上的驱动电机以及与驱动电机输出轴连接的机翼。
所属类别: 实用新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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