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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传递 一种用于悬挂式轨道交通的轨道行走机构及悬挂式轨道交通运输系统
专利名称: 一种用于悬挂式轨道交通的轨道行走机构及悬挂式轨道交通运输系统
摘要: 本申请涉及轨道交通运输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用于悬挂式轨道交通的轨道行走机构及悬挂式轨道交通运输系统。所述轨道行走机构采用特定的轮轨结构匹配设置,有效减少常规悬挂式动车从轨道梁中脱出的可能性,并提高动车运行的稳定性,提高了悬挂式轨道交通运行的安全性能。
专利类型: 发明专利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广东;44
申请人: 深圳空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曾鉴;邓茂涛
专利状态: 有效
申请日期: 2019-09-12T00:00:00+0800
发布日期: 2019-11-12T00:00:00+0800
申请号: CN201910862161.4
公开号: CN110435673A
代理机构: 成都智弘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丁亮
分类号: B61B3/02(2006.01);B;B61;B61B;B61B3
申请人地址: 518000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主权项: 1.一种用于悬挂式轨道交通的轨道行走机构,其特征在于,包括至少一个轮对、至少两个第一轨; 所述轮对包括至少两个第一轮和一个驱动轴,所述驱动轴的两端同轴连接所述第一轮;所述第一轮是刚性轮,所述第一轨是刚性面轨; 第一轮与第一轨接触匹配,所述第一轮沿第一轨行走; 两个第一轨形成走行线路,第一轮的轮缘设置在走行线路的外侧。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悬挂式轨道交通的轨道行走机构,其特征在于,包括至少两个导向轮,所述导向轮设置于动力转向架两侧,分别与轨道梁两侧面接触。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悬挂式轨道交通的轨道行走机构,其特征在于:包括至少一个第二轨,包括至少一个第二轮;第二轮与第二轨接触匹配,第二轮沿第二轨行走。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用于悬挂式轨道交通的轨道行走机构,其特征在于:第二轨通过连接件与第一轨的侧面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用于悬挂式轨道交通的轨道行走机构,其特征在于:驱动轴同轴连接第一轮和第二轮,第二轮设置在两个第一轮之间。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用于悬挂式轨道交通的轨道行走机构,其特征在于:第二轮是弹性轮,所述第二轨是刚性齿轨。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用于悬挂式轨道交通的轨道行走机构,其特征在于:预设弹性轮变形后的顶面位于刚性齿轨的齿顶面和齿底面之间。 8.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用于悬挂式轨道交通的轨道行走机构,其特征在于:第二轮是刚性齿轮,所述第二轨是弹性面轨。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一种用于悬挂式轨道交通的轨道行走机构,其特征在于:弹性面轨变形后的顶面位于刚性齿轮的齿底和齿顶之间。 10.一种悬挂式轨道交通运输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轨道梁、动车、载具;动车沿轨道梁行走,载具吊挂于动车的下方;所述悬挂式轨道交通运输系统采用权利要求1~9任一所述的轨道行走机构。
所属类别: 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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