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
一种可收缩的四旋翼无人机 |
摘要: |
本发明属于无人机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可收缩的四旋翼无人机,它包括机体、第一悬臂机构、第二悬臂机构,其中机体为现有的四旋翼无人机机体;第一悬臂机构和第二悬臂机构对称地安装在机体的两侧;四旋翼无人机中的第一悬臂机构和第二悬臂机构中的第一旋翼机构和第二旋翼机构能够发生相对方向的自由伸缩;当无人机被收纳时,第一悬臂机构和第二悬臂机构中的第一缠线机构和第二缠线机构放线或缠线,使得无人机中的线缆始终处于合适的绷紧和松弛状态,从而避免四旋翼无人机在收纳时由于线缆的松弛造成的卡线或阻塞现象的发生,同时保证了无人机在展开时不会因为机体与第一缠线机构和第二缠线机构之间的线缆绷得过紧而发生线缆与机体的接触不良现象。 |
专利类型: |
发明专利 |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
福建;35 |
申请人: |
泉州齐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不公告发明人 |
专利状态: |
有效 |
申请日期: |
2018-12-11T00:00:00+0800 |
发布日期: |
2019-04-26T00:00:00+0800 |
申请号: |
CN201811510947.1 |
公开号: |
CN109677592A |
代理机构: |
深圳市知顶顶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马世中 |
分类号: |
B64C27/08(2006.01);B;B64;B64C;B64C27 |
申请人地址: |
362200 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罗山街道安泰世界城一栋1306号 |
主权项: |
1.一种可收缩的四旋翼无人机,其特征在于:其特征在于:它包括机体、第一悬臂机构、第二悬臂机构,其中机体为现有的四旋翼无人机机体;第一悬臂机构和第二悬臂机构对称地安装在机体的两侧; 第一悬臂机构与第二悬臂机构内部结构完全相同,对于第一悬臂机构而言,第一悬臂机构两端中具有能够在第一悬臂机构中缩入伸出的第一旋翼机构和与第一旋翼机构结构对称的第二旋翼机构;第一旋翼机构和第二旋翼机构均安装有电机、旋翼螺旋桨提供升力; 对于第一旋翼机构,第一旋翼机构上驱动电机的一号三芯线缆经过第一旋翼机构内腔缠绕在第二缠线机构中的第二收线轮,并从第二收线轮缠绕在第二放线轮上,之后与机身电气设备相通,第二放线轮的直径小于第二收线轮的直径; 第一旋翼机构安装有齿条,第一旋翼机构的缩入通过齿条带动第二缠线机构中的第二放线轮和第二收线轮共轴旋转且带动第二锥齿轮共轴旋转;第一旋翼机构的缩入时,第二收线轮的旋转能够将因第一旋翼机构缩入引起一号三芯线缆松弛的部分拉紧,同时第二放线轮放出少于第二收线轮收入的线,缓解因第一旋翼机构缩入引起的一号三芯线缆松弛; 对于第二旋翼机构,第二旋翼机构上驱动电机的二号三芯线缆经过第二旋翼机构内腔缠绕在第一缠线机构中的第一收线轮,并从第一收线轮缠绕在第一放线轮上,之后与机身电气设备相通,第一放线轮的直径小于第一收线轮的直径; 第一放线轮和第一收线轮共轴,且与第一锥齿轮共轴,第一锥齿轮与第二锥齿轮相向且通过第三锥齿轮传动,当第二放线轮和第二收线轮共轴旋转时,第一放线轮和第一收线轮旋转;第一收线轮的旋转能够将因第二旋翼机构缩入引起二号三芯线缆松弛的部分拉紧,同时第一放线轮放出少于第一收线轮收入的线,缓解因第二旋翼机构缩入引起的二号三芯线缆松弛。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收缩的四旋翼无人机,其特征在于:上述第一悬臂机构中的零部件与第二悬臂机构中的零部件完全相同,且第一悬臂机构的内部结构与第二悬臂机构的内部结构关于机体的中心面对称;对于第一悬臂机构而言,它包括衔接盒、传动腔、传动槽、线缆孔、悬臂、第三线缆槽、第一旋翼机构、第二旋翼机构、齿条、第一缠线机构、第二缠线机构、一号三芯线缆、第一插头、二号三芯线缆、第二插头、第三销轴、第三锥齿轮,其中悬臂中开设有第三线缆槽;悬臂通过其一端安装在机体的侧面;衔接盒中开设有传动腔;衔接盒的两个相对的侧端面之间开设有贯通的传动槽,且传动槽与传动腔相通;衔接盒上与开设有传动槽的侧端面相邻的一个侧端面上开设有线缆孔,且线缆孔与传动腔相通;衔接盒上开设有线缆孔的侧端面与悬臂上未与机体连接的一端的端面固连,且线缆孔与第三线缆槽的槽口对接;第一缠线机构和第二缠线机构分别安装在传动腔的上、下端面上,且第一缠线机构和第二缠线机构关于衔接盒的中心面上下对称;第三锥齿轮通过第三销轴安装在传动槽的侧壁上,且第三锥齿轮与第一缠线机构和第二缠线机构相配合;第一旋翼机构和第二旋翼机构对称地安装在衔接盒上开有传动槽的两个相对的侧端面上;第一旋翼机构上安装有齿条,且齿条与第二缠线机构相配合;一号三芯线缆与第二缠线机构相配合;一号三芯线缆的一端与第一旋翼机构连接,另一端通过第一插头插入线缆插口与机体上的飞控系统连接;二号三芯线缆与第一缠线机构相配合;二号三芯线缆一端与第二旋翼机构连接,另一端通过第二插头插入线缆插口与机体上的飞控系统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可收缩的四旋翼无人机,其特征在于:上述第一旋翼机构中的零部件与第二旋翼机构中的零部件完全相同,且第一旋翼机构的内部结构与第二旋翼机构的内部结构关于衔接盒的中心面左右对称;对于第一旋翼机构而言,它包括横梁伸缩外套、伸缩腔、限位孔、梯形滑块、横梁伸缩块、第一线缆槽、第二线缆槽、限位槽、梯形滑槽、电机、旋翼螺旋桨、支脚、限位销、限位弹簧,其中横梁伸缩外套中开设有伸缩腔,且伸缩腔与横梁伸缩外套的两个相对的端面相通;伸缩腔的两个侧壁上对称地安装有两个梯形滑块;横梁伸缩外套的上端面上沿其长度方向开有两个限位孔;横梁伸缩外套上与伸缩腔相通的一个侧端面与衔接盒的一个侧端面固连,且伸缩腔的腔口与传动槽的槽口对接;横梁伸缩块一端的侧端面上开有第一线缆槽;横梁伸缩块另一端的上端面上开有第二线缆槽,且第二线缆槽与第一线缆槽竖直相通;横梁伸缩块的上端面上开设有限位槽;横梁伸缩块上两个相对的侧端面上沿其长度方向对称地开设有两个梯形滑槽;限位销的一端为圆头;限位销通过其一端插入限位槽中;限位弹簧位于限位槽中,且限位弹簧的两端分别与限位槽的内壁和限位销的端面连接;横梁伸缩块的一端通过两个梯形滑槽与两个梯形滑块的滑动配合嵌入横梁伸缩外套中;限位销上的圆头与两个限位孔相配合;电机安装在横梁伸缩块上开有第二线缆槽的一端的上端面,且电机与第二线缆槽相对应;旋翼螺旋桨安装在电机输出轴的轴端;横梁伸缩块的下端面安装有支脚,且支脚位于电机的正下方;齿条的一端与横梁伸缩块位于伸缩腔中的一端连接,第一齿条的另一端与第二缠线机构相配合。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可收缩的四旋翼无人机,其特征在于:上述一号三芯线缆一端经第一旋翼机构中的传动腔、传动槽、伸缩腔、第一线缆槽和第二线缆槽与第一旋翼机构中的电机连接;二号三芯线缆一端经第二旋翼机构中的传动腔、传动槽、伸缩腔、第一线缆槽和第二线缆槽与第二旋翼机构中的电机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可收缩的四旋翼无人机,其特征在于:上述第一缠线机构包括第一收线轮、第一穿线槽、第二穿线槽、第一锥齿轮、第三穿线槽、第一放线轮、第一销轴,其中第一收线轮的下端面靠近中心处开有第二穿线槽;第一收线轮的外圆面上沿径向开设有第一穿线槽,且第二穿线槽与第一穿线槽垂直相通;第一锥齿轮的端面上靠近中心处开设有贯通的第三穿线槽;第一收线轮、第一锥齿轮和第一放线轮通过第一销轴安装在传动腔的上端面;第二穿线槽槽口与第三穿线槽槽口对接;第一销轴与传动腔的上端面之间为轴承配合;第一收线轮与第一销轴之间为键配合;第一锥齿轮与第一销轴之间为键配合;第一放线轮与第一销轴之间为键配合;第一锥齿轮与第三锥齿轮相啮合。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可收缩的四旋翼无人机,其特征在于:上述二号三芯线缆未与电机连接的一端依次径行第二线缆槽、第一线缆槽、伸缩腔和传动槽缠绕在第一缠线机构中的第一收线轮上并继续穿过线缆孔通过第二插头与机体上的飞控系统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可收缩的四旋翼无人机,其特征在于:上述第二缠线机构包括齿轮、第二收线轮、第四穿线槽、第五穿线槽、第二锥齿轮、第六穿线槽、第二放线轮、第二销轴,其中第二收线轮的上端面靠近中心处开设有第五穿线槽;第二收线轮的外圆面沿径向开设有第四穿线槽,且第四穿线槽与第三穿线槽垂直相通;第二锥齿轮的端面靠近中心处开设有贯通的第六穿线槽;齿轮、第二收线轮、第二锥齿轮和第二放线轮通过第二销轴安装在传动腔的下端面上,且第二销轴的中心轴线与第一销轴的中心轴线重合;第五穿线槽的槽口与第六穿线槽的槽口对接;第二销轴与传动腔的下端面之间为轴承配合;齿轮与第二销轴之间为键配合;第二收线轮与第二销轴之间为键配合;第二锥齿轮与第二销轴之间为键配合;第二放线轮与第二销轴之间为键配合;第二锥齿轮与第三锥齿轮相啮合;齿轮与齿条相啮合。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可收缩的四旋翼无人机,其特征在于:上述一号三芯线缆未与电机连接的一端依次径行第二线缆槽、第一线缆槽、伸缩腔和传动槽缠绕在第二缠线机构中的第二收线轮上并继续穿过线缆孔通过第一插头与机体上的飞控系统连接。 9.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可收缩的四旋翼无人机,其特征在于:上述第一收线轮与第一放线轮的直径比为5:1;第一收线轮与第二收线轮的直径比为1:1;第一放线轮与第二放线轮的直径比为1:1;第一锥齿轮与第二锥齿轮的直径比为1:1。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一种可收缩的四旋翼无人机,其特征在于:上述齿轮的分度圆直径与第二收线轮的直径的比为1:1。 |
所属类别: |
发明专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