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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传递 混合动力电动车辆及其发动机运转的控制方法
专利名称: 混合动力电动车辆及其发动机运转的控制方法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能够考虑进入特定区域来控制发动机起动的混合动力电动车辆及混合动力电动车辆的控制方法。混合动力车辆的发动机起动的控制方法包括:确定催化剂加热是否有必要;确定当前位置是否对应于与排气排放物相关联的特定区域;当确定当前位置对应于特定区域且催化剂加热有必要时,确定第一模式驱动是否可行;当确定第一模式驱动可行时执行第一模式驱动,或者当确定第一模式驱动不可行时执行第二模式驱动。这里,第一模式驱动通过使用电动机来执行,第二模式驱动通过至少使用发动机来执行。
专利类型: 发明专利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韩国;KR
申请人: 现代自动车株式会社
发明人: 金尚准;曹伊亨;金暎澈;李载文;梁同浩
专利状态: 有效
申请日期: 2017-12-28T00:00:00+0800
发布日期: 2019-05-14T00:00:00+0800
申请号: CN201711463472.0
公开号: CN109747629A
代理机构: 北京路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赵赫;张晶
分类号: B60W20/16(2016.01);B;B60;B60W;B60W20
申请人地址: 韩国首尔
主权项: 1.一种混合动力车辆的发动机起动的控制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确定催化剂加热是否有必要; 确定当前位置是否对应于与排气排放物相关联的特定区域; 当确定当前位置对应于所述特定区域且所述催化剂加热有必要时,确定第一模式驱动是否可行;以及 当确定所述第一模式驱动可行时执行所述第一模式驱动,或者当确定所述第一模式驱动不可行时执行第二模式驱动, 其中,所述第一模式驱动通过使用电动机来执行,并且 其中,所述第二模式驱动通过至少使用发动机来执行。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确定当前位置是否对应于特定区域的步骤包括: 获取地图信息;以及 执行图像识别。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确定第一模式驱动是否可行的步骤包括: 确定是否满足预定的发动机起动限制条件;以及 当满足所述发动机起动限制条件时,确定所述第一模式驱动不可行。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发动机起动限制条件至少包括系统状态条件、行驶状态条件或驾驶员的意愿条件。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系统状态条件至少包括向所述电动机供应电力的电池的低荷电状态即SoC、所述电动机过热或所述电池过热。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行驶状态条件包括等于或大于预定水平的倾斜度。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驾驶员的意愿条件包括基于加速器踏板传感器的需要的功率超过所述电动机的最大功率。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当执行所述第二模式驱动时,其中所述方法进一步包括执行所述催化剂加热,以及 其中,所述第一模式驱动包括EV模式驱动,所述第二模式驱动包括HEV模式驱动。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特定区域包括强制或推荐的排气排放物减少的区域。 10.一种混合动力电动车辆,包括: 催化剂加热确定单元,被配置成确定催化剂加热是否有必要; 绿色区域检测单元,被配置成确定当前位置是否对应于与排气排放物相关联的特定区域;以及 动力系控制单元,被配置成: 当确定当前位置对应于所述特定区域且所述催化剂加热有必要时,确定第一模式驱动是否可行;以及 当确定所述第一模式驱动可行时,控制所述第一模式驱动被执行,或者当确定所述第一模式驱动不可行时,控制第二模式驱动被执行, 其中,所述第一模式驱动通过使用电动机来执行,并且 其中,所述第二模式驱动通过至少使用发动机来执行。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混合动力电动车辆,其中,所述绿色区域检测单元包括: 导航系统,被配置成获取地图信息;和 图像识别单元,被配置成获取和识别所述混合动力电动车辆的周围图像。 12.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混合动力电动车辆,其中,所述动力系控制单元进一步被配置成: 确定是否满足预定的发动机起动限制条件,以及 当满足所述发动机起动限制条件时,确定所述第一模式驱动不可行。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混合动力电动车辆,其中,所述发动机起动限制条件至少包括系统状态条件、行驶状态条件或驾驶员的意愿条件。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混合动力电动车辆,其中,所述系统状态条件至少包括向所述电动机供应电力的电池的低荷电状态即SoC、所述电动机过热或所述电池过热。 15.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混合动力电动车辆,其中,所述行驶状态条件包括等于或大于预定水平的倾斜度。 16.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混合动力电动车辆,其中,所述驾驶员的意愿条件包括基于加速器踏板传感器的需要的功率超过所述电动机的最大功率。 17.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混合动力电动车辆,当执行所述第二模式驱动时,其中所述动力系控制单元进一步被配置成控制催化剂加热被执行, 其中,所述第一模式驱动包括EV模式驱动,所述第二模式驱动包括HEV模式驱动。 18.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混合动力电动车辆,其中,所述特定区域包括强制或推荐的排气排放物减少的区域。 19.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混合动力电动车辆,其中,所述催化剂加热确定单元包括发动机管理系统,即EMS,并且所述动力系控制单元包括混合动力控制单元,即HCU。 20.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混合动力电动车辆,进一步包括发动机起动显示器,所述发动机起动显示器被配置成在所述动力系控制单元的控制下显示对应于所述第一模式驱动或所述第二模式驱动的视觉信息。
所属类别: 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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