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交通专利数据库 >详情
原文传递 队列化控制的设备及其方法
专利名称: 队列化控制的设备及其方法
摘要: 本申请提供一种队列化控制的设备及其方法。队列化控制的设备包括:通信单元,其构造为与和主车形成队列化线路的至少一个车辆执行无线通信;检测器,其构造为检测主车的制动状态;以及控制器,其构造为当主车的前车改变时调节主车的制动控制量,其中,基于主车的制动状态是否满足调节模式、并基于前车和主车中每个的制动性能来调节主车的制动控制量。
专利类型: 发明专利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韩国;KR
申请人: 现代自动车株式会社
发明人: 金东爀
专利状态: 有效
申请日期: 2018-02-24T00:00:00+0800
发布日期: 2019-06-11T00:00:00+0800
申请号: CN201810156855.1
公开号: CN109866768A
代理机构: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人: 陈鹏;李静
分类号: B60W30/16(2012.01);B;B60;B60W;B60W30
申请人地址: 韩国首尔
主权项: 1.一种队列化控制的设备,所述设备包括: 通信单元,构造为与和主车形成队列化线路的至少一个车辆执行无线通信; 检测器,构造为检测所述主车的制动状态;以及 控制器,构造为当所述主车的前车改变时调节所述主车的制动控制量,其中,基于所述主车的制动状态是否满足调节模式、并基于所述前车和所述主车中每个的制动性能来调节所述主车的制动控制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通信单元构造为使用车辆到车辆的通信。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前车是在所述队列化线路中直接位于所述主车前面的车辆。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检测器包括: 速度检测器,构造为用于检测所述主车的减速度。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控制器构造为: 判断所述主车的减速度是否在参考范围内且保持预定量的时间。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控制器构造为基于以下项来计算校正值: 所述主车的初始减速度要求; 所述主车的减速度要求; 所述主车的实际减速度; 所述前车的减速度要求;以及 所述前车的实际减速度。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控制器构造为: 当所述主车的制动状态不满足所述调节模式时,判断是否所述主车的制动状态为紧急制动状态;并且 当确定所述主车的制动状态为所述紧急制动状态时,以预定比率来调节所述主车的减速度要求。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控制器构造为: 将所述主车的减速度要求调节到其自身的1.3倍。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控制器构造为: 在调节所述主车的制动控制量之后,判断是否所述主车为所述队列化线路的尾端车辆; 当确定所述主车为所述队列化线路的尾端车辆时,检查所述主车的制动操作,并且 基于所述主车的制动操作而调节所述主车的制动控制量。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控制器构造为: 当所述主车不为所述队列化线路的尾端车辆时,命令后车调节所述后车的制动控制量。 11.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控制器构造为: 在预定量的时间内以所述主车的预定减速度要求来控制所述主车的制动操作; 测量所述主车的实际减速度;并且 判断是否所述主车的实际减速度与所述主车的预定减速度要求之间的差在能允许的误差范围内。 12.一种队列化控制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当主车和至少一个车辆形成队列化线路时,判断是否前车改变; 当确定所述前车改变时,判断是否所述主车的制动状态满足调节模式; 当确定所述主车的制动状态满足所述调节模式时,基于所述前车的制动性能来调节所述主车的制动控制量;并且 通过基于所述前车的制动性能而调节的所述主车的制动控制量,来控制所述主车的制动。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主车构造为使用车辆到车辆的通信而与所述至少一个车辆发送和接收数据。 14.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前车是在所述队列化线路中直接位于所述主车前面的车辆。 15.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判断是否所述主车的制动状态满足所述调节模式的步骤包括: 判断所述主车的减速度是否在参考范围内且保持预定量的时间。 16.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调节所述主车的制动控制量的步骤包括: 基于以下项计算校正值: 所述主车的初始减速度要求; 所述主车的减速度要求; 所述主车的实际减速度; 所述前车的减速度要求;以及 所述前车的实际减速度。 17.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判断是否所述主车的制动状态满足所述调节模式的步骤包括: 当所述主车的制动状态不满足所述调节模式时,判断是否所述主车的制动状态为紧急制动状态;以及 当确定所述主车的制动状态为紧急制动状态时,基于所述前车的减速度要求来计算所述主车的减速度要求。 18.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进一步包括: 在调节所述主车的制动控制量的步骤之后,判断是否所述主车为所述队列化线路的尾端车辆; 当所述主车为所述队列化线路的尾端车辆时,检查所述主车的制动操作;并且 基于所述主车的制动操作来调节所述主车的制动控制量。 19.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方法,其中,判断是否所述主车为所述队列化线路的尾端车辆的步骤包括: 当确定所述主车不为所述队列化线路的尾端车辆时,命令后车调节所述后车的制动控制量。 20.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方法,其中,检查所述主车的制动操作的步骤包括: 在预定量的时间内以所述主车的预定减速度要求来控制所述主车的制动操作;并且 判断所述主车的实际减速度和所述主车的预定减速度要求之间的差是否在能允许的误差范围内。
所属类别: 发明专利
检索历史
应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