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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传递 传递系统
专利名称: 传递系统
摘要: 一种传递系统,包括桁架轨道结构(3),桁架轨道结构(3)包含主钢轨线(4)和位于不同的水平的辅助钢轨线(7),辅助钢轨线(7)通过一系列规则定向杆元件(8)与在相邻支架之间跨度处的主钢轨线连接。主钢轨线(4)包括两个相互连接的钢轨主体(4.1),其中主梁(6)放置在它们之间,而规则定向杆元件与主钢轨线(4)的连接组件(8.1)刚性地连接到主梁上。该主梁依次刚性地固定在两个钢轨主体(4.1)的相对基座(4.2)上。根据本发明的第二实施例,规则定向杆元件与主钢轨线的连接组件(8.1)与钢轨主体的相对基座(4.2)刚性地连接。提出了主钢轨线的高度与桁架轨道结构高度的比值,以及滚动表面与水平线形成的倾斜角范围。
专利类型: 发明专利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白俄罗斯;BY
申请人: A·E·尤尼茨基
发明人: A·E·尤尼茨基
专利状态: 有效
申请日期: 2017-06-16T00:00:00+0800
发布日期: 2019-06-14T00:00:00+0800
申请号: CN201780051163.4
公开号: CN109890681A
代理机构: 广州嘉权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人: 郑勇
分类号: B61B3/02(2006.01);B;B61;B61B;B61B3
申请人地址: 白俄罗斯高美尔
主权项: 1.一种传递系统:包括至少一个桁架轨道结构,所述桁架轨道结构包括安装在支架基座上的至少一条主钢轨线,以及至少一条位于不同水平的辅助钢轨线,其中,所述主钢轨线是制造成封闭在延伸的主体中的预应力承重构件的形式,其中轮式车辆的滚动表面与主钢轨线相邻,所述辅助钢轨线制造成封闭在延伸的主体中的预应力承重构件的形式,在相邻支架之间的跨度上的主钢轨线通过一系列规则定向杆元件与辅助钢轨线连接,所述规则定向杆元件的纵轴线与主、辅助钢轨线的纵轴线形成三角形,所述杆元件彼此规则分布,并与主钢轨线和辅助钢轨线交替分布; 其特征在于:所述主钢轨线包括两个相对于中间平面相对放置和彼此连接的钢轨主体,在这两个钢轨主体之间放置主梁; 规则定向的杆元件和主钢轨线的连接处沿着桁架轨道结构的整个长度与位于钢轨主体之间的主梁刚性地连接;所述主梁依次刚性地固定在两个钢轨主体的相对基座上,其中所述主钢轨线主体的高度h,m与桁架轨道结构的高度H,m的比例如下: 5≤H/h≤50, 滚动表面与水平线形成0至45°范围内的角,并形成用于轮式车辆的主轨道,所述滚动表面与钢轨主体相邻。 2.一种传递系统:包括至少一个桁架轨道结构,所述桁架轨道结构包括安装在支架基座上的至少一条主钢轨线,以及至少一条位于不同水平的辅助钢轨线,其中,所述主钢轨线是制造成封闭在延伸的主体中的预应力承重构件的形式,其中轮式车辆的滚动表面与主钢轨线相邻,所述辅助钢轨线制造成封闭在延伸的主体中的预应力承重构件的形式,在相邻支架之间的跨度上的主钢轨线通过一系列规则定向杆元件与辅助钢轨线连接,所述规则定向杆元件的纵轴线与主、辅助钢轨线的纵轴线形成三角形,所述杆元件彼此规则分布,并与主钢轨线和辅助钢轨线交替分布; 其特征在于:所述主钢轨线包括两个相对于中间平面相对放置和彼此连接的钢轨主体; 规则定向的杆元件和主钢轨线的连接件沿着桁架轨道结构的整个长度与所述钢轨主体的相对基座刚性地连接; 所述主钢轨线主体的高度h,m与桁架轨道结构的高度H,m的比例如下: 5≤H/h≤50, 滚动表面与水平线形成0至45°范围内的角,并形成用于轮式车辆的主轨道,所述滚动表面与钢轨主体相邻。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主梁包括圆形管或异形管形式的延伸主体。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主梁是制造成在其主体中放置至少一个预应力承重构件。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主梁是制造成在其主体中不放置预应力承重构件。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主梁是制造成I形梁或槽形截面或条形组合的形式。 7.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辅助钢轨线的延伸主体包括两个相对于中间平面相对放置和彼此连接的钢轨主体,并且在这两个钢轨主体之间放置辅助梁。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辅助梁包括圆形管或异形管形式的延伸主体。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辅助梁是制造成在其主体中放置预应力承重构件。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辅助梁是制造成在其主体中不放置预应力承重构件。 11.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辅助梁是制造成I形梁或槽形截面或条形组合的形式。 12.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系统,其中滚动表面与水平线形成0至45°范围内的角,并形成用于轮式车辆的辅助钢轨线轨道,该滚动表面与钢轨主体相邻。 13.根据权利要求1、2和7中任一项所述的系统,其中任一钢轨主体的横截面都是封闭的截面,在所述主体内的空间填充或不填充承重构件。 14.根据权利要求1、2、4、9和13中任一项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主梁和/或辅助梁和/或钢轨主体的承重构件是通过将包括预应力延伸元件的承重结构放置在主梁和/或辅助梁和/或钢轨主体的相应主体中而制成的,并用基于聚合物粘结剂、复合材料或水泥混合物的硬化材料填充承重结构元件之间的腔体。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系统,其中承重结构的预应力延伸元件是由钢丝和/或钢棒、和/或钢制的绞线或非绞线、和/或钢索、钢条、钢带、钢管制成。 16.根据权利要求1、2、4、9和13中任一项所述的系统,其中主钢轨线和辅助钢轨线的承重构件伸展到锚固支架上,所述承重构件的受力选取自以下比例: 0.2≤Т1/Т2≤5, 其中:T1,N为主钢轨线的承重构件的拉力; T2,N为辅助钢轨的线承重构件的拉力。 17.根据权利要求1、2和7中任一项所述的系统,其中横截面上的所述钢轨主体中的任一个的横截面是开口截面或条状。 18.根据权利要求1至15所述的系统,其中以下面积: S1,m2-主梁(如果存在的话)、S2,m2-主钢轨线的钢轨主体、S3,m2-辅助梁以及S4,m2-辅助钢轨线的钢轨主体(如果存在的话),是基于以下比例: 19.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规则定向的杆元件是制造成管的形式。 20.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的规则定向杆元件具有T形轮廓、I形梁、槽形截面、L形或条状的形式的横截面。 21.根据权利要求1、2或12所述的系统,其中与主钢轨线和/或辅助钢轨线的钢轨主体相邻的用于轮式车辆的滚动表面是位于这些钢轨主体的上部,和/或下部,和/或侧表面。 22.根据权利要求1至21所述的系统,其中主钢轨线主体和/或辅助钢轨线主体、和/或主钢轨线、和/或辅助钢轨线的钢轨主体是制造成能够在其中设置用于输送液体或气体管道,和/或设置供电和传递线路。
所属类别: 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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