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
用于机动车的操作装置和用于使操作装置运行的方法 |
摘要: |
本发明的一个方面涉及一种用于机动车的操作装置,该机动车包括驾驶模式和停止模式,所述操作装置具有:操作部件,借助该操作部件能实施针对通讯设备的操作过程;和与操作部件耦联的控制装置,该控制装置构成为用于至少为机动车的驾驶员在停止模式中提供针对通讯设备的可操作性的第一选择和在驾驶模式中提供针对通讯设备的可操作性的第二选择,其中,第二选择的可操作性是根据驾驶模式的自动化程度选择的。 |
专利类型: |
发明专利 |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
德国;DE |
申请人: |
宝马股份公司 |
发明人: |
K·鲍梅尔;T·克里斯特 |
专利状态: |
有效 |
申请日期: |
2018-01-26T00:00:00+0800 |
发布日期: |
2019-07-05T00:00:00+0800 |
申请号: |
CN201880004415.2 |
公开号: |
CN109982885A |
代理机构: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张立国 |
分类号: |
B60K35/00(2006.01);B;B60;B60K;B60K35 |
申请人地址: |
德国慕尼黑 |
主权项: |
1.用于机动车的操作装置(1),该机动车包括驾驶模式和停止模式,所述操作装置具有: 操作部件(2),借助该操作部件能实施针对通讯设备(4)的操作过程;和 与操作部件(2)耦联的控制装置(3),该控制装置构成为用于至少为机动车的驾驶员在停止模式中提供针对通讯设备(4)的可操作性的第一选择和在驾驶模式中提供针对通讯设备(4)的可操作性的第二选择, 其中,第二选择的可操作性是根据驾驶模式的自动化程度选择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操作装置(1),其中,驾驶模式的自动化程度越高,第二选择的可操作性的数量就越大。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操作装置(1),其中,当存在全自动化的或无驾驶员的驾驶模式时,第二选择包括第一选择的所有可操作性。 4.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操作装置(1),其中,所述操作部件配设有接近传感机构,借助该接近传感机构能检测驾驶员或乘客动用操作部件,并且所述控制装置(3)还构成为用于根据接近传感机构检测到的驾驶员或乘客的动用在第二选择中为驾驶员和乘客提供不同的可操作性。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操作装置(1),其中,随着驾驶模式的自动化程度的增大,用于驾驶员的可操作性的数量提高。 6.根据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操作装置(1),其中,当存在全自动化的或无驾驶员的驾驶模式时,用于驾驶员的可操作性等于用于乘客的可操作性。 7.根据权利要求4至6之一所述的操作装置(1),其中,所述接近传感机构配设有检测单元,该检测单元构成为用于检查所检测到的动用的可信度。 8.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操作装置(1),其中,所述第二选择包括未包含在第一选择中的至少一个可操作性。 9.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操作装置(1),其中,所述第二选择包括第一选择的至少一个可操作性。 10.用于使根据权利要求1至9之一所述的用于机动车的操作装置(1)运行的方法,所述机动车包括驾驶模式和停止模式,其中,所述方法包括: 驾驶模式的自动化程度的确定过程;和 提供过程,在该提供过程中至少为机动车的驾驶员在停止模式中提供针对通讯设备的可操作性的第一选择和在驾驶模式中提供针对通讯设备的可操作性的第二选择,其中,第二选择的可操作性是根据驾驶模式的自动化程度选择的。 |
所属类别: |
发明专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