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
控制模式切换方法和装置 |
摘要: |
本发明实施例提出一种控制模式切换方法和装置,方法包括:确定控制指令中的控制类型;比对显示屏当前的控制类型与控制指令中的控制类型;若显示屏当前的控制类型为控键操作模式,控制指令中的控制类型为触屏操作模式,则将显示屏的控制类型转变为触屏操作模式,并将用于控键操作模式的焦点框在显示屏上隐藏。本发明实施例能够实现在将显示屏的控制类型由控键操作模式切换至触屏操作模式时,将控键操作模式下显示在显示屏上的焦点框进行隐藏,提高显示屏在触屏操作模式下的用户体验。 |
专利类型: |
发明专利 |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
北京;11 |
申请人: |
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胡创宾 |
专利状态: |
有效 |
申请日期: |
2019-03-13T00:00:00+0800 |
发布日期: |
2019-07-05T00:00:00+0800 |
申请号: |
CN201910188097.6 |
公开号: |
CN109969104A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铸成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汪扬;武晨燕 |
分类号: |
B60R16/02(2006.01);B;B60;B60R;B60R16 |
申请人地址: |
100085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10号百度大厦三层 |
主权项: |
1.一种控制模式切换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确定控制指令中的控制类型; 比对显示屏当前的控制类型与所述控制指令中的控制类型; 若所述显示屏当前的控制类型为控键操作模式,所述控制指令中的控制类型为触屏操作模式,则将所述显示屏的控制类型转变为所述触屏操作模式,并将用于所述控键操作模式的焦点框在所述显示屏上隐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若所述显示屏当前的控制类型为所述触屏操作模式,所述控制指令的控制类型为所述控键操作模式,则将所述显示屏的控制类型转变为所述控键操作模式,并在所述显示屏上显示所述焦点框。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若所述显示屏当前的控制类型为所述控键操作模式,则检测距离执行上一次控键指令的时长,控键指令用于控制所述焦点框在所述显示屏上的移动; 若所述距离执行上一次控键指令的时长超过预设时长,则使所述显示屏退出所述控键操作模式,并将所述焦点框在所述显示屏上隐藏。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方法,其特征在于,确定控制指令中的控制类型之前,包括: 向移动终端发送控制类型参数,所述控制类型参数包括控键操作模式参数和触屏操作模式参数; 接收所述移动终端返回的基于所述控制类型参数生成的控制指令。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接收移动终端的显示请求,所述显示请求中包括所述移动终端的操作界面信息; 根据所述移动终端的显示请求,将所述移动终端的操作界面映射到所述显示屏。 6.一种控制模式切换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确定模块,用于确定控制指令中的控制类型; 检测模块,用于比对显示屏当前的控制类型与所述控制指令中的控制类型; 转换模块,用于若所述显示屏当前的控制类型为控键操作模式,所述控制指令中的控制类型为触屏操作模式,则将所述显示屏的控制类型转变为所述触屏操作模式,并将用于所述控键操作模式的焦点框在所述显示屏上隐藏。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转换模块,还用于若所述显示屏当前的控制类型为所述触屏操作模式,所述控制指令的控制类型为所述控键操作模式,则将所述显示屏的控制类型转变为所述控键操作模式,并在所述显示屏上显示所述焦点框。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时长检测模块,用于若所述显示屏当前的控制类型为所述控键操作模式,则检测距离执行上一次控键指令的时长;控键指令用于控制所述焦点框在所述显示屏上的移动; 退出模块,用于若所述距离执行上一次控键指令的时长超过预设时长,则使所述显示屏退出所述控键操作模式,并将所述焦点框在所述显示屏上隐藏。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发送模块,用于向移动终端发送控制类型参数,所述控制类型参数包括控键操作模式参数和触屏操作模式参数; 接收模块,用于接收所述移动终端返回的基于所述控制类型参数生成的控制指令。 10.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显示模块,用于接收移动终端的显示请求,所述显示请求中包括所述移动终端的操作界面信息; 映射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移动终端的显示请求,将所述移动终端的操作界面映射到所述显示屏。 11.一种控制模式切换终端,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个或多个处理器; 存储装置,用于存储一个或多个程序; 当所述一个或多个程序被所述一个或多个处理器执行时,使得所述一个或多个处理器实现如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方法。 12.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存储有计算机程序,其特征在于,该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方法。 |
所属类别: |
发明专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