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
一种将公共事业事件规划至充电规划中的方法及系统 |
摘要: |
一种用于根据充电规划对电动车辆充电的系统和方法。该系统包括存储指令的存储器,其中,指令用于执行用于规划电动车辆充电的进程。该系统还包括处理器,其被配置成执行指令。该指令使处理器:确定电动车辆的位置以及对应于电动车辆被连接至充电站的时间;基于由用户定义的预选的选集确定充电偏好。此外,指令使处理器确定电动车辆的充电状态,确定电动车辆从充电站离开的时间,基于公共事业事件确定充电激励,基于充电状态、离开的时间和充电激励中的至少一个调整充电规划;并且基于充电偏好和充电规划开始为电动车辆充电。 |
专利类型: |
发明专利 |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
日本;JP |
申请人: |
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R·尤耶基;N·拉维;M·布里杰瓦希;M·马里克;S·罗;A·拉詹德兰 |
专利状态: |
有效 |
申请日期: |
2018-10-17T00:00:00+0800 |
发布日期: |
2019-07-16T00:00:00+0800 |
申请号: |
CN201811209867.2 |
公开号: |
CN110015086A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易咏梅;杨涛 |
分类号: |
B60L53/64(2019.01);B;B60;B60L;B60L53 |
申请人地址: |
日本东京都 |
主权项: |
1.一种用于规划电动车辆的充电的方法,包括: 确定电动车辆的位置以及对应于电动车辆被连接至充电站的时间; 基于用户定义的预选的选集确定所述用户的充电偏好; 其中,当充电偏好调整充电规划时: 确定所述电动车辆的充电状态, 确定所述电动车辆从所述充电站离开的时间, 基于公共事业事件确定充电激励,和 基于所述充电状态、所述离开的时间和所述充电激励中的至少一个调整所述充电规划,和 基于所述充电偏好和所述充电规划开始对所述电动车辆充电。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充电规划被设定成默认对所述电动车辆按需充电。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当所确定的电动车辆的充电状态小于最小所需充电状态时,将所述充电规划调整成对所述电动车辆按需充电。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当所述电动车辆的所述充电状态大于或等于最小所需充电状态时,所述方法进一步包括: 确定在达到目标充电状态的时间段大于与相对于开始充电时间所述电动车辆从所述充电站离开的时间相关联的时间段时,所述充电规划被调整成对所述电动车辆按需充电。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中,当达到目标充电状态的所述时间段小于与所述离开的时间以及开始充电时间相关联的所述时间段时,基于所确定的充电激励调整所述充电规划。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中,当所述确定的充电激励在充电期间发生,并且时间段小于与相对于所述开始充电时间所述电动车辆从所述充电站离开的时间相关联的时间段,即充电站的使用时间时,调整所述充电规划。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确定的充电激励基于实时市场价格、费率计划的登记、所述充电站的位置、OVGIP事件和公共事业供应方中的至少一个。 8.一种系统,其包括: 存储器,其存储用于执行对电动车辆的充电进行规划的进程的指令;和 处理器,其被配置成执行所述指令,其中,所述指令使处理器:确定电动车辆的位置以及对应于所述电动车辆连接至充电站的时间; 基于由用户定义的预选的选集确定所述用户的充电偏好; 其中,当所述充电偏好调整充电规划时: 确定所述电动车辆的充电状态, 确定所述电动车辆从所述充电站离开的时间, 基于公共事业事件确定充电激励,和 基于所述充电状态、所述离开的时间和所述充电激励中的至少一个调整所述充电规划,和 基于所述充电偏好和所述充电规划开始对所述电动车辆充电。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充电规划被设定成默认对所述电动车辆按需充电。 10.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系统,其中,当所述电动车辆的所确定的充电状态小于最小所需充电状态时,将所述充电规划调整成对所述电动车辆按需充电。 11.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系统,其中,当所述电动车辆的所述充电状态大于或等于最小所需充电状态时,所述方法进一步包括: 确定在达到目标充电状态的时间段大于与相对于开始充电时间所述电动车辆从所述充电站离开的时间相关联的时间段时,所述充电规划被调整成对所述电动车辆按需充电。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系统,其中,当达到所述目标充电状态的所述时间段小于与所述离开的时间以及开始充电时间相关联的所述时间段时,基于所确定的充电激励调整所述充电规划。 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系统,其中,当所述确定的充电激励在充电期间发生,并且时间段小于与相对于开始充电时间所述电动车辆从所述充电站离开的时间相关联的时间段,即充电站的使用时间时,调整所述充电规划。 14.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确定的充电激励基于实时市场价格、费率计划的登记、所述充电站的位置、OVGIP事件和公共事业供应方中的至少一个。 15.一种含有可执行计算机程序代码的非暂时性计算机可读取存储介质,所述代码包括指令,所述指令被配置成使处理器: 确定电动车辆的位置以及对应于电动车辆被连接至充电站的时间; 基于用户定义的预选的选集确定所述用户的充电偏好; 其中,当充电偏好调整充电规划时: 确定所述电动车辆的充电状态, 确定所述电动车辆从所述充电站离开的时间, 基于公共事业事件确定充电激励,和 基于所述充电状态、所述离开的时间和所述充电激励中的至少一个调整所述充电规划,和 基于所述充电偏好和所述充电规划开始对所述电动车辆充电。 16.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非暂时性计算机可读取存储介质,其中,所述充电规划被设定成默认对所述电动车辆按需充电。 17.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非暂时性计算机可读取存储介质,其中,当所述电动车辆的所述确定的充电状态小于最小所需充电状态时,所述充电规划被调整成对所述电动车辆按需充电。 18.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非暂时性计算机可读取存储介质,其中,所述处理器被进一步配置成,当所述电动车辆的所述充电状态大于或等于最小所需充电状态时: 确定在达到目标充电状态的时间段大于与相对于开始充电时间所述电动车辆从所述充电站离开的时间相关联的时间段时,将所述充电规划调整成对所述电动车辆按需充电。 19.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非暂时性计算机可读取存储介质,其中,当达到所述目标充电状态的所述时间段小于与所述离开的时间以及开始充电时间相关联的所述时间段时,所述充电规划基于所确定的充电激励被调整。 20.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非暂时性计算机可读取存储介质,其中,当所述确定的充电激励在充电期间发生,并且时间段小于与相对于开始充电时间所述电动车辆从所述充电站离开的时间相关联的时间段,即充电站的使用时间时,调整所述充电规划。 |
所属类别: |
发明专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