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
一种拖拉机的履带行走轮系及底盘总成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拖拉机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拖拉机的履带行走轮系及底盘总成,包括左右相对设置的两个轮系单元,所述轮系单元均包括前后设置的张紧轮、导向轮、位于所述导向轮前上方的驱动轮以及绕制在所述张紧轮、导向轮和驱动轮上的履带,所述张紧轮和导向轮之间还前后依次设置有第一支重轮、平衡摆轮组和第二支重轮,所述履带还绕制在所述第一支重轮、平衡摆轮组和第二支重轮的下侧部位上,所述平衡摆轮组上具有前后两对能上下浮动的平衡摆轮,所述张紧轮和导向轮的高度均高于第一支重轮的高度且均高于第二支重轮的高度,使得拖拉机减振效果更好。 |
专利类型: |
发明专利 |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
浙江;33 |
申请人: |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毛智琳;彭铭广;朱森荣 |
专利状态: |
有效 |
申请日期: |
2019-04-25T00:00:00+0800 |
发布日期: |
2019-07-19T00:00:00+0800 |
申请号: |
CN201910338934.9 |
公开号: |
CN110027637A |
代理机构: |
杭州千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赵卫康 |
分类号: |
B62D55/08(2006.01);B;B62;B62D;B62D55 |
申请人地址: |
313000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星光大街1688号 |
主权项: |
1.一种拖拉机的履带行走轮系,其特征在于,包括左右相对设置的两个轮系单元,所述轮系单元均包括前后设置的张紧轮(81)、导向轮(82)、位于所述导向轮(82)前上方的驱动轮(83)以及绕制在所述张紧轮(81)、导向轮(82)和驱动轮(83)上的履带(84),所述张紧轮(81)和导向轮(82)之间还前后依次设置有第一支重轮(851)、平衡摆轮组(850)和第二支重轮(852),所述履带(84)还绕制在所述第一支重轮(851)、平衡摆轮组(850)和第二支重轮(852)的下侧部位上,所述平衡摆轮组(850)上具有前后两对能上下浮动的平衡摆轮(8500),所述张紧轮(81)和导向轮(82)的高度均高于第一支重轮(851)的高度且均高于第二支重轮(852)的高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拖拉机的履带行走轮系,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重轮(851)和所述第二支重轮(852)的高度差小于10mm。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拖拉机的履带行走轮系,其特征在于,所述张紧轮(81)比第一支重轮(851)高出10-30mm,所述张紧轮(81)比第二支重轮(852)高出10-30mm,所述导向轮(82)比第一支重轮(851)高出10-30mm,所述导向轮(82)比第二支重轮(852)高出10-30mm。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拖拉机的履带行走轮系,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重轮(851)和所述第二支重轮(852)的位置均分别设置有第一导向铁(861)和第二导向铁(862)。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拖拉机的履带行走轮系,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导向铁(861)的靠前端部分和靠后端部分均为弧形的翘曲段,所述第二导向铁(862)的靠前端部分和靠后端部分也均为弧形的翘曲段。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拖拉机的履带行走轮系,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导向铁(861)的靠前端部分的翘曲高度低于靠后端部分的翘曲高度,所述第二导向铁(862)的靠前端部分的翘曲高度高于靠后端部分的翘曲高度。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拖拉机的履带行走轮系,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导向铁(861)的最低位置低于第一支重轮(851)的最低位置的2-5mm,所述第二导向铁(862)的最低位置低于第二支重轮(852)的最低位置的2-5mm。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拖拉机的履带行走轮系,其特征在于,前后两对平衡摆轮(8500)之间设有平衡摆轮导向铁(855)。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拖拉机的履带行走轮系,其特征在于,所述平衡摆轮导向铁(855)的中间段高而前后靠近平衡摆轮段低。 10.一种拖拉机底盘总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底盘机架,所述底盘机架上安装有权利要求1-9任一所述的一种拖拉机的履带行走轮系,所述底盘机架上还安装有变速箱(400)、发动机(401)、减振器(402),所述减振器(402)具有两个并分别安装在发动机(401)左下侧和底盘机架的上左长梁(701)之间和发动机(401)左下侧和底盘机架的上右长梁(702)之间。 |
所属类别: |
发明专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