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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传递 具有可移动转向轴线的轮子悬架系统
专利名称: 具有可移动转向轴线的轮子悬架系统
摘要: 总体上,公开了一种用于交通工具的轮子的悬架系统。该系统可以包括至少一对臂,每对臂包括第一臂和第二臂。该至少一对臂中的第一臂和第二臂中的每一个可以具有适于可旋转地连接到轮子对接器的第一端部和适于可旋转地连接到交通工具的参考框架的第二端部,同时第一臂和第二臂可以设定成彼此交叉,并且在第一臂和第二臂之间的虚拟相交点处限定可移动转向轴线,使得当轮子对接器相对于参考框架改变轮子对接器的转向角度时,可移动转向轴线相对于参考框架移动。
专利类型: 发明专利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以色列;IL
申请人: 瑞翼汽车有限公司
发明人: 阿希谢伊·萨迪斯;拉恩·德克尔;艾伦·阿维古尔;托马尔·赛杰夫;阿密特·阿克尼;伊兰·斯塔里克;什穆埃尔·基奥克里
专利状态: 有效
申请日期: 2020-05-21T00:00:00+0800
发布日期: 2022-03-18T00:00:00+0800
申请号: CN202080052988.X
公开号: CN114206636A
代理机构: 北京安信方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王娟;杨明钊
分类号: B60G3/18;B60G3/01;B62D7/14;B62D7/18;B62D7/16;B60G7/00;B60K17/04;B;B60;B62;B60G;B62D;B60K;B60G3;B62D7;B60G7;B60K17;B60G3/18;B60G3/01;B62D7/14;B62D7/18;B62D7/16;B60G7/00;B60K17/04
申请人地址: 以色列特拉维夫市
主权项: 1.一种用于交通工具的轮子的悬架系统,所述系统包括: 至少一对臂,每对臂包括第一臂和第二臂,其中所述第一臂和所述第二臂中的每一个具有适于可旋转地连接到轮子对接器的第一端部和适于可旋转地连接到所述交通工具的参考框架的第二端部;并且 其中所述至少一对臂中的所述第一臂和所述第二臂设定成彼此交叉,并且限定延伸穿过所述第一臂和所述第二臂之间的虚拟相交点的转向轴线,使得当所述轮子对接器改变所述轮子对接器的转向角度时,所述转向轴线相对于所述参考框架移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悬架系统,其中,所述至少一对臂包括第一对臂和第二对臂,并且其中,所述转向轴线延伸穿过所述第一对臂的所述第一臂和所述第二臂之间的虚拟相交点,并且延伸穿过所述第二对臂的所述第一臂和所述第二臂之间的虚拟相交点。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中任一项所述的悬架系统,还包括吸震和弹性装置,所述吸震和弹性装置适于在所述吸震和弹性装置的第一端部处可旋转地连接到所述参考框架,并且在所述吸震和弹性装置的第二端部处可旋转地连接到所述轮子对接器。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悬架系统,所述悬架系统适于与马达和传动组件一起操作,其中所述马达通过所述传动组件联接到所述轮子,所述传动组件用于将由所述马达产生的旋转传递到所述轮子,同时实现所述轮子对接器的转向。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悬架系统,其中,所述转向轴线至少部分地在基本平行于所述交通工具的纵向轴线的方向上移动。 6.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悬架系统,其中,将在平行于所述交通工具的纵向轴线的方向上的所述转向轴线的转变和在横向方向上的所述转向轴线的转变之间的比定义为移动比,所述移动比大于10。 7.根据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悬架系统,其中,在至少一个转向方向上的最大转向角度在45度和90度之间。 8.根据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悬架系统,其中,所述轮子对接器允许所述轮子围绕旋转轴线旋转,使得所述至少一对臂的所述第二端部定位于所述旋转轴线和所述轮子的轮辋之间。 9.根据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悬架系统,其中,所述轮子对接器允许所述轮子围绕旋转轴线旋转,使得所述至少一对臂的虚拟相交点定位于所述旋转轴线和所述轮子的轮辋之间。 10.根据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所述的悬架系统,其中,所述轮子对接器允许所述轮子围绕旋转轴线旋转,使得当在至少一个方向上增加所述转向角度时,所述转向轴线和所述旋转轴线之间的距离增加。 11.根据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所述的悬架系统,其中,当改变所述转向角度时,所述转向轴线的移动是非连续的。 12.根据权利要求1至11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悬架系统,还包括: 转向致动器; 转向控制器; 其中,当所述转向角度在45度和90度之间的范围内时,所述转向控制器适于控制所述转向致动器终止转向。 13.一种用于交通工具的转向轮的悬架系统,所述悬架系统包括: 轮子对接器,所述轮子对接器适于支撑具有旋转轴线的轮子; 一个或更多个悬架臂,所述一个或更多个悬架臂连接到所述轮子对接器; 其中,所述轮子对接器能够相对于所述一个或更多个悬架臂围绕转向轴线转向;并且 所述转向轴线的位置相对于所述交通工具在纵向方向上是可改变的。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悬架系统,其中,使所述轮子对接器转向改变所述转向轴线相对于所述轮子对接器在纵向方向上的位置。 15.根据权利要求13-14中任一项所述的悬架系统,其中,使所述轮子对接器转向改变所述转向轴线和所述旋转轴线之间的距离。 16.根据权利要求13-15中任一项所述的悬架系统,其中,所述一个或更多个悬架臂相对于所述轮子对接器的旋转改变转向轴线位置相对于所述旋转轴线之间的距离。 17.根据权利要求13-16中任一项所述的悬架系统,其中,所述转向轴线由所述一个或更多个悬架臂和所述轮子对接器限定。 18.根据权利要求13至17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悬架系统,包括: 参考框架,所述参考框架适于将所述悬架系统联接到所述交通工具;并且 所述一个或更多个悬架臂联接到所述参考框架。 19.根据权利要求13-18中任一项所述的悬架系统,其中,朝向至少一个转向方向的最大转向角度在45度和90度之间。 20.一种具有一个或更多个转向轮的交通工具,所述交通工具包括: 交通工具平台, 一个或更多个悬架系统,所述悬架系统连接到所述交通工具平台,所述悬架系统包括: 轮子对接器,所述轮子对接器适于将转向轮安装到所述悬架系统; 一个或更多个悬架臂,所述一个或更多个悬架臂支撑所述轮子对接器; 转向轴线,所述转向轴线能够相对于所述交通工具在纵向方向上移动,而不发生所述轮子和所述交通工具平台之间的干涉。 21.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交通工具,其中,所述交通工具平台包括容纳所述转向轮的轮舱;并且 在具有在至少一个转向方向上的60度和90度之间的转向角度的转向位置,所述转向轮的最接近边缘和所述轮舱之间的距离在0cm和10cm之间。 22.根据权利要求20-21中任一项所述的交通工具,其中,所述悬架系统的竖直尺寸小于所述轮子的直径尺寸。
所属类别: 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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