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
用于运行机动车的方法和装置、机动车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运行机动车(1)的方法,所述机动车(1)具有至少一个能够以液压的方式来操纵的车轮制动机构(5)和至少一个电驱动机(3),所述方法具有以下步骤:‑就紧急制动过程对驾驶员行为进行监控;‑如果检测到紧急制动过程,就操控所述液压的车轮制动机构(5),以用于产生液压的紧急制动力矩。在此规定,在检测到紧急制动过程时按发电机方式来运行所述驱动机,以用于产生额外的电紧急制动力矩。 |
专利类型: |
发明专利 |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
德国;DE |
申请人: |
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M.克诺普;T.霍夫曼;A.托米斯 |
专利状态: |
有效 |
申请日期: |
2017-10-19T00:00:00+0800 |
发布日期: |
2019-07-30T00:00:00+0800 |
申请号: |
CN201780079223.3 |
公开号: |
CN110072745A |
代理机构: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方莉;李雪莹 |
分类号: |
B60T8/32(2006.01);B;B60;B60T;B60T8 |
申请人地址: |
德国斯图加特 |
主权项: |
1.用于运行机动车(1)的方法,所述机动车具有至少一个能够以液压的方式来操纵的车轮制动机构(5)和至少一个电驱动机(3),所述方法具有以下步骤: -就紧急制动过程对驾驶员行为进行监控, -如果检测到紧急制动过程,就操控所述液压的车轮制动机构(5),以用于产生液压的紧急制动力矩, 其特征在于 -在检测到紧急制动过程时按发电机方式运行所述驱动机,以用于产生额外的电紧急制动力矩。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操控所述驱动机(3)以用于产生最大可能的紧急制动力矩。 3.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所述机动车(1)的车轮打滑或者车轮(3)在车行道上的静摩擦来限制最大可能的紧急制动力矩。 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操控所述驱动机(3)以用于尽快地产生电紧急制动力矩。 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制动力矩随着液压的制动力矩的增加而减小。 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按发电机方式运行所述驱动机(3)时产生的电能通过能量转换器被转换成热。 7.用于运行机动车(1)的装置、特别是控制器(7),所述机动车具有至少一个能够以液压的方式来操纵的车轮制动机构(5)和至少一个电驱动机(3),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专门被安排用于在按照规定使用时实施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 8.机动车(1),所述机动车具有至少一个能够以液压的方式来操纵的车轮制动机构(5)和至少一个电驱动机(3),其特征在于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装置。 |
所属类别: |
发明专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