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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传递 用于运行车辆的制动系统的机电的制动力放大器的控制装置和方法
专利名称: 用于运行车辆的制动系统的机电的制动力放大器的控制装置和方法
摘要: 本发明涉及用于运行车辆的制动系统的机电的制动力放大器(58)的控制装置(50)和方法,所述方法具有以下步骤:在至少考虑到关于所述车辆的驾驶员和/或所述车辆的速度控制自动装置、像比如ACC的制动愿望的制动预先规定信号(12)的情况下操控所述机电的制动力放大器(58)的马达(56);在至少考虑到所述制动预先规定信号(12)的情况下确定所述机电的制动力放大器(58)的马达(56)的目标‑马达作用力或者所述机电的制动力放大器(58)的、到制动系统的布置在该机电的制动力放大器(58)后面的主制动缸中的目标‑制动力(F0);并且在考虑到所述马达(56)的所确定的目标‑马达作用力与所估计的或者所测量的实际‑马达作用力(Fsup)之间或者所述机电的制动力放大器(58)的、到布置在后面的主制动缸中的所确定的目标‑制动力(F0)与所估计的或者所测量的实际‑制动力(F估计)之间的力差(ΔF)的情况下操控所述机电的制动力放大器(58)的马达(56)。
专利类型: 发明专利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德国;DE
申请人: 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
发明人: H.福勒特;C.宾德;P.C.舍费尔;M.格德斯;O.富克斯
专利状态: 有效
申请日期: 2017-11-30T00:00:00+0800
发布日期: 2019-08-06T00:00:00+0800
申请号: CN201780081509.5
公开号: CN110099827A
代理机构: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代理人: 梁敬;李雪莹
分类号: B60T13/74(2006.01);B;B60;B60T;B60T13
申请人地址: 德国斯图加特
主权项: 1.用于车辆的制动系统的至少一个机电的制动力放大器(58)的控制装置(50),所述控制装置具有 电子机构(52),其被设计用于:在至少考虑到输出给该电子机构(52)的、关于所述车辆的驾驶员和/或所述车辆的速度控制自动装置的制动愿望的制动预先规定信号(12)的情况下将至少一个控制信号(54)输出给所述机电的制动力放大器(58)的马达(56); 其特征在于, 所述电子机构(52)额外地被设计用于: 在至少考虑到所述制动预先规定信号(12)的情况下确定所述机电的制动力放大器(58)的马达(56)的目标-马达作用力或者所述机电的制动力放大器(58)的、到制动系统的布置在该机电的制动力放大器(58)后面的主制动缸中的目标-制动力(F0);并且 在考虑到所述机电的制动力放大器(58)的马达(56)的所确定的目标-马达作用力与所估计的或者所测量的实际-马达作用力(Fsup)之间或者所述机电的制动力放大器(58)的、到布置在后面的主制动缸中的所确定的目标-制动力(F0)与所估计的或者所测量的实际-制动力(F估计)之间的力差(ΔF)的情况下将至少一个控制信号(54)输出给所述马达(56)。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控制装置(50),其中所述电子机构(52)被设计用于:在考虑到所述力差(ΔF)的情况下确定所述机电的制动力放大器(58)的马达(56)的目标转速(ω0),并且在考虑所确定的目标转速(ω0)的情况下将至少一个控制信号(54)输出给所述机电的制动力放大器(58)的马达(56)。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控制装置(50),其中所述电子机构(52)被设计用于:在考虑到所述力差(ΔF)的情况下如此确定所述机电的制动力放大器的马达的目标转速(ω0),使得所确定的目标转速(ω0)的量总是大于或等于预先给定的、不等于零的最小转速量(ω最小)。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控制装置(50),其中所述电子机构(52)被设计用于:只要所述力差(ΔF)的量小于预先给定的、不等于零的比较值(x),那就确定所述目标转速(ω0)的量等于所述预先给定的最小转速量(ω最小),并且只要所述力差(ΔF)的量大于所述预先给定的比较值(x),那就作为所述力差(ΔF)的函数来确定所述目标转速(ω0)的量。 5. 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控制装置(50),其中所述电子机构(52)被设计用于:在至少考虑到所述机电的制动力放大器(58)的马达(56)的马达电流的当前的电流强度(I)和所述机电的制动力放大器(58)的马达(56)的转子的当前的转角()的情况下估计所述机电的制动力放大器(58)的马达(56)的实际-马达作用力(Fsup)或者所述机电的制动力放大器(58)的、到布置在后面的主制动缸中的实际-制动力(F估计)。 6.用于车辆的制动系统的机电的制动力放大器(58),具有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控制装置(50)。 7.用于车辆的制动系统,具有: 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控制装置(50); 能够借助于所述控制装置(50)的至少一个控制信号(54)来操控的机电的制动力放大器(58);和 布置在所述机电的制动力放大器(58)后面的主制动缸。 8.用于运行车辆的制动系统的机电的制动力放大器(58)的方法,具有以下步骤: 在至少考虑到关于车辆的驾驶员和/或车辆的速度控制自动装置的制动愿望的制动器预先规定信号(12)的情况下操控所述机电的制动力放大器(58)的马达(56); 其特征在于以下步骤: 在至少考虑到所述制动预先规定信号(12)的情况下确定所述机电的制动力放大器(58)的马达(56)的目标-马达作用力或者所述机电的制动力放大器(58)的、到制动系统的布置在该机电的制动力放大器(58)后面的主制动缸中的目标-制动力(F0);并且 在考虑到所述马达(56)的所确定的目标-马达作用力与所估计的或者所测量的实际-马达作用力(Fsup)之间或者所述机电的制动力放大器(58)的、到布置在后面的主制动缸中的所确定的目标-制动力(F0)与所估计的或者所测量的实际-制动力(F估计)之间的力差(ΔF)的情况下操控所述机电的制动力放大器(58)的马达(56)。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在考虑到所述力差(ΔF)的情况下确定所述机电的制动力放大器(58)的马达(56)的目标转速(ω0),并且在考虑到所确定的目标转速(ω0)的情况下操控所述机电的制动力放大器(58)的马达(56)。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在考虑到所述力差(ΔF)的情况下如此确定所述机电的制动力放大器(58)的马达(56)的目标转速(ω0),使得所确定的目标转速(ω0)的量总是大于或等于预先给定的、不等于零的最小转速量(ω最小)。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只要所述力差(ΔF)的量小于预先给定的、不等于零的比较值(x),那就将所述目标转速(ω0)的量确定等于所述预先给定的最小转速量(ω最小),并且只要所述力差(ΔF)的量大于所述预先给定的比较值(x),那就作为所述力差(ΔF)的函数来确定所述目标转速(ω0)的量。 12.根据权利要求8至1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至少考虑到所述机电的制动力放大器(58)的马达(56)的马达电流的当前的电流强度(I)和所述机电的制动力放大器(58)的马达(56)的转子的当前的转角()的情况下估计所述机电的制动力放大器(58)的马达(56)的实际-马达作用力(Fsup)或者所述机电的制动力放大器(58)的、到布置在后面的主制动缸中的实际-制动力(F估计)。
所属类别: 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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