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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传递 鞍乘型电动车辆
专利名称: 鞍乘型电动车辆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鞍乘型电动车辆,其能够实现车体的低重心化并且扩大收纳空间。将马达(M)配置在后轮(WR)的附近,将电池(B)配置在左右一对下车架(F3)之间。将控制向马达(M)供给的电力的PCU(50)配置在比电池(B)靠车体后方侧的位置。将对摇臂(45)的摆动动作施加衰减力的后减振器(70)配置在电池(B)与PCU(50)之间。在PCU(50)和后减振器(70)的上方配置收纳箱(80),收纳箱(80)在座椅(26)的下部形成收纳空间(81)。将电池(B)和后减振器(70)的上端在车体上下方向上配置在比后轮(WR)的上端位置(A)靠下方的位置。PCU(50)的至少一部分被配置在比上端位置(A)靠下方的位置。
专利类型: 发明专利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日本;JP
申请人: 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
发明人: 森川雄一郎;渡部诚多;刘泽云;徐立凯
专利状态: 有效
申请日期: 2018-05-03T00:00:00+0800
发布日期: 2019-11-12T00:00:00+0800
申请号: CN201810412796.X
公开号: CN110435800A
代理机构: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黄纶伟;欧阳柳青
分类号: B62K11/02(2006.01);B;B62;B62K;B62K11
申请人地址: 日本东京都
主权项: 1.一种鞍乘型电动车辆(1),其在操纵前轮(WF)的转向手柄(2)与座椅(26)之间设置有供乘员放置脚的低地板(15),并且,利用被从电池(B)供给电力的马达(M)驱动后轮(WR), 所述鞍乘型电动车辆(1)的特征在于,其具备: 主车架(F2),其从前立管(F1)向车体后下方延伸,所述前立管(F1)以转动自如的方式枢转支承被固定于所述转向手柄(2)上的转向杆(42);左右一对下车架(F3),它们与该主车架(F2)连结,在所述低地板(15)的下方向车体后方延伸;左右一对后车架(F11),它们与该下车架(F3)相连,并向车体后上方延伸;以及摇臂枢轴(38),其枢转支承摇臂(45)的前端部,所述摇臂(45)以旋转自如的方式枢转支承所述后轮(WR), 所述马达(M)被配置在所述后轮(WR)的附近, 所述电池(B)被配置在所述左右一对下车架(F3)之间, 控制向所述马达(M)供给的电力的PCU(50)被配置在比所述电池(B)靠车体后方侧的位置, 对所述摇臂(45)的摆动动作施加衰减力的后减振器(70)被配置在所述电池(B)与所述PCU(50)之间, 在所述PCU(50)和所述后减振器(70)的上方配置有收纳箱(80),所述收纳箱(80)在所述座椅(26)的下部形成收纳空间(81), 所述电池(B)和所述后减振器(70)的上端在车体上下方向上被配置在比所述后轮(WR)的上端位置(A)靠下方的位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鞍乘型电动车辆,其特征在于, 所述PCU(50)的至少一部分被配置在比所述后轮(WR)的上端位置(A)靠下方的位置。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鞍乘型电动车辆,其特征在于, 所述摇臂(45)是按压相对于铅直方向向车体后方侧倾斜的所述后减振器(70)的悬臂式。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鞍乘型电动车辆,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收纳箱(80)的后部设置有倾斜部(80a),该倾斜部(80a)的车体上方侧与车体下方侧相比位于车体后方, 所述倾斜部(80a)的下部被配置为接近所述后减振器(70)。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鞍乘型电动车辆,其特征在于, 所述PCU(50)被配置为接近所述倾斜部(80a)的车体后方侧。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鞍乘型电动车辆,其特征在于, 所述收纳箱(80)的底部的至少一部分被配置在所述后减振器(70)的车体前方侧的枢转支承部(70b)与车体后方侧的枢转支承部(70a)之间。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鞍乘型电动车辆,其特征在于, 从车体侧面观察,所述电池(B)被配置在比所述座椅(26)的前端部(26c)靠车体前方的位置。 8.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鞍乘型电动车辆,其特征在于, 所述鞍乘型电动车辆具备指向车宽方向并连结所述左右一对后车架(F11)的横向部件(F12、F13), 所述PCU(50)被支承于所述横向部件(F12、F13)。 9.根据权利要求1至8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鞍乘型电动车辆,其特征在于, 所述电池(B)以能够相对于车体拆装的方式构成,并且当安装于车体时形成车体前后方向上长的长方体, 在将所述电池(B)安装于车体时的靠车体上后方的位置上设置有把手(73)。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鞍乘型电动车辆,其特征在于, 从车体侧面观察,所述把手(73)包括在将所述电池(B)安装于车体时位于靠车体上后方的位置的角部,并形成为指向车宽方向的杆状。 11.根据权利要求9或10所述的鞍乘型电动车辆,其特征在于, 所述低地板(15)的至少一部分由覆盖所述电池(B)的收纳部(100)的开闭式的盖部件(16)构成, 所述盖部件(16)构成为能够以车体前方侧为轴进行开闭。 12.根据权利要求9至11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鞍乘型电动车辆,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电池(B)的把手(73)的附近,设置有充电放电连接器(75)的连接部(74a)。 13.根据权利要求1至12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鞍乘型电动车辆,其特征在于, 所述下车架(F3)和所述后车架(F11)由连续的管材形成, 所述收纳箱(80)的前侧底部(80b)被支承于连结所述下车架(F3)与所述后车架(F11)的中间部分(F6), 所述收纳箱(80)的后侧底部(80d)被支承于所述后车架(F11)的后端部(71)的上方, 所述座椅(26)由所述收纳箱(80)支承。
所属类别: 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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