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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传递 用于机动车的制动调节系统
专利名称: 用于机动车的制动调节系统
摘要: 按照本发明的制动调节系统,该制动调节系统尤其是具有电子的控制单元,使得通过该控制单元能够在机动车的停止状态中激活自动的驻车制动功能,其中,在存在针对驻车制动功能的激活条件时,能够至少根据纵向倾斜度并且根据所有车轮的所评估的支承力分配和/或所有车轮的所评估的将制动力矩或驱动力矩传递到地面上的能力来确定针对该驻车制动功能所需要的制动压力。在此,越多车轮具有减小的支承力,则能越高地预给定制动压力。
专利类型: 发明专利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德国;DE
申请人: 宝马股份公司
发明人: S·黑特尔
专利状态: 有效
申请日期: 2018-04-05T00:00:00+0800
发布日期: 2019-11-22T00:00:00+0800
申请号: CN201880022006.5
公开号: CN110494332A
代理机构: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代理人: 邵静玥
分类号: B60T7/12(2006.01);B;B60;B60T;B60T7
申请人地址: 德国慕尼黑
主权项: 1.用于机动车(2)的制动调节系统,该制动调节系统具有电子的控制单元(1),使得利用该控制单元能够在所述机动车(2)的停止状态时激活自动的驻车制动功能,其中,所述控制单元(1)还设计为使得在存在针对该驻车制动功能的激活条件时能够至少根据纵向倾斜度(N_L)并且根据所有车轮的所评估的支承力分配(S1、S2、S3、S4)和/或力矩传递能力来确定针对该驻车制动功能所需要的制动压力。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动调节系统,其特征在于,越多车轮具有减小的支承力(A)和/或力矩传递能力,则能越高地预给定所述制动压力(p)。 3.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制动调节系统,其特征在于,借助所述控制单元(1)能够识别出,哪个车轮具有小于下极限值的支承力(A)和/或力矩传递能力,其中,能预给定为将所需要的制动力仅分配到具有大于该极限值的支承力和/或力矩传递能力的车轮上。 4.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制动调节系统,其特征在于,借助所述控制单元(1)能基于各个车轮的车轮悬架高度(h)和/或各个车轮的打滑和/或车辆(2)的横向倾斜度(N_Q)来求取各个车轮的支承力(A)和/或力矩传递能力。 5.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制动调节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单元(1)还设计为使得能求取行车道在通过驻车制动功能保持在停止状态的机动车(2)的这个位置上的、至少针对被驱动的车轮(HL、VL、HR、VR)的摩擦系数,并且也能根据在各个至少被驱动的车轮之下的摩擦系数来确定所述制动压力。 6.制动调节系统在全轮驱动中的用途,所述制动调节系统是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制动调节系统。 7.制动调节系统在限定的越野运行中的用途,所述制动调节系统是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制动调节系统。
所属类别: 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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