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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传递 用于运行机动车的驱动系的方法
专利名称: 用于运行机动车的驱动系的方法
摘要: 本发明涉及用于运行机动车的驱动系的方法,其中,驱动系(1)包括内燃发动机、接在内燃发动机与输出装置之间的变速器和制动设备的压缩空气系统。在机动车行驶期间,在存在限定的运行条件的情况下,驱动系(1)在惯性滑行模式下运行,在惯性滑行模式下,断开驱动系(1)并且关停内燃发动机。本发明规定:在关停内燃发动机以实现惯性滑行模式之前,提高制动设备的压缩空气系统中的压力。
专利类型: 发明专利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德国;DE
申请人: ZF 腓德烈斯哈芬股份公司
发明人: 米夏埃尔·吉尔林
专利状态: 有效
申请日期: 2018-11-09T00:00:00+0800
发布日期: 2019-07-05T00:00:00+0800
申请号: CN201811332919.5
公开号: CN109969185A
代理机构: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人: 杨靖;车文
分类号: B60W30/18(2012.01);B;B60;B60W;B60W30
申请人地址: 德国腓德烈斯哈芬
主权项: 1.用于运行机动车的驱动系(1)的方法,其中,所述驱动系(1)包括:内燃发动机、接在所述内燃发动机与输出装置之间的变速器以及制动设备的压缩空气系统,其中,在所述机动车行驶期间,在存在手动请求的情况下或在存在限定的运行条件的情况下,所述驱动系(1)在惯性滑行模式下运行,在所述惯性滑行模式下,断开所述驱动系(1)并且关停所述内燃发动机,其特征在于,在关停所述内燃发动机以实现所述惯性滑行模式之前,提高所述制动设备的压缩空气系统中的压力。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针对处于前方的行驶路段预先确定所述驱动系能在所述惯性滑行模式下运行的持续时间, 获知必须在行车制动器的压缩空气系统中存在以便使所述驱动系能够在所述惯性滑行模式下运行所述预先确定的持续时间的压力,并且 当所述行车制动器的压缩空气系统中当前存在的压力小于所获知的压力时,在惯性滑行模式的范围内关停所述内燃发动机之前将所述行车制动器的压缩空气系统中的压力至少提高到所述所获知的压力。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关停所述内燃发动机之前,将所述行车制动器的压缩空气系统中的压力提高到超过正常的运行压力的预先限定的最大的压力值。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系能在惯性滑行模式下运行的预先确定的持续时间依据对导航系统的数据的评估来获知。 5.用于运行机动车的驱动系(1)的控制器(BCU、TCU),其特征在于具有用于执行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的机构。 6.具有程序代码源的计算机程序产品,所述程序代码源存储在计算机可读的数据载体上,以便当所述计算机程序产品在计算机上或相应的计算单元,尤其是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控制器(BCU、TCU)上运行时,执行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的全部步骤。
所属类别: 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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