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
用于运行机动车的驱动系的方法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用于运行机动车的驱动系的方法,其中,驱动系(1)包括:内燃发动机,接在内燃发动机与输出装置之间的变速器以及制动装置,其中,在机动车行驶期间,在存在手动请求的情况下或在存在限定的运行条件的情况下,驱动系(1)在惯性滑行模式下运行,在惯性滑行模式下,断开驱动系(1)并且关停内燃发动机。本发明规定:当尽管存在用于启动内燃发动机的信号但对在惯性滑行模式下被关停的内燃发动机的启动却失败时,自动触发制动过程。 |
专利类型: |
发明专利 |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
德国;DE |
申请人: |
ZF腓德烈斯哈芬股份公司 |
发明人: |
米夏埃尔·吉尔林 |
专利状态: |
有效 |
申请日期: |
2018-11-09T00:00:00+0800 |
发布日期: |
2019-07-16T00:00:00+0800 |
申请号: |
CN201811330379.7 |
公开号: |
CN110015299A |
代理机构: |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杨靖;车文 |
分类号: |
B60W30/18(2012.01);B;B60;B60W;B60W30 |
申请人地址: |
德国腓德烈斯哈芬 |
主权项: |
1.用于运行机动车的驱动系(1)的方法,其中,所述驱动系(1)包括:内燃发动机、接在所述内燃发动机与输出装置之间的变速器以及制动装置,其中,在所述机动车行驶期间,在存在手动请求的情况下或在存在限定的运行条件的情况下,所述驱动系(1)在惯性滑行模式下运行,在所述惯性滑行模式下,断开所述驱动系(1)并且关停所述内燃发动机,其特征在于,当尽管存在用于启动所述内燃发动机的信号但对在惯性滑行模式下被关停的内燃发动机的启动却失败时,自动触发制动过程来使机动车刹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制动过程以如下方式来实施,即:经由所请求的制动压力来维持作为目标量的预先限定的制动梯度,或者在所述制动装置中调整出预先限定的压力。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制动梯度固定地预先给定,或者依赖于在触发所述制动过程的时间点上当前存在的速度、位于前方的行驶路段的预期的地形或所获知的当前的交通状况来预先给定。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经由声学上、视觉上和/或触觉上的信号向车辆驾驶员告知有关自动触发的制动过程的信息。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向位于所述机动车的周围的交通参与者告知有关所述机动车的自动触发的制动过程的信息。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借助车对车通信将所述有关所述机动车的自动触发的制动过程的信息转达给其他交通参与者。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当在实施自动触发的制动过程之后所述内燃发动机仍无法启动时,将显示所述机动车抛锚的信息传达给远程装置。 8.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依据来自所存储的地图数据的现有信息或依据检测到的周围环境数据识别出应避免车辆停住的行驶路段区域,其中,以如下方式对所述机动车的自动的制动过程进行控制,即:避免所述机动车在所述行驶路段区域内停车。 9.根据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对自动的制动过程进行控制,从而到达依据来自所存储的地图数据的现有信息或依据检测到的周围环境数据所获知的优选驻停位置。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为了支持自动的制动过程,闭合所述驱动系(1)并在所述变速器中挂入支持所述制动过程的挡。 11.根据权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对所述驱动系(1)的持续制动器进行操控,用以支持自动的制动过程。 12.用于运行机动车的驱动系(1)的控制器,其特征在于具有用于执行根据权利要求1至1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的机构。 13.具有程序代码源的计算机程序产品,所述程序代码源存储在计算机可读的数据载体上,以便当所述计算机程序产品在计算机上或相应的计算单元,尤其是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控制器上运行时,执行根据权利要求1至1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的全部步骤。 |
所属类别: |
发明专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