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
用于机动车辆的马达可调式转向柱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用于机动车辆的马达可调式转向柱(1),该马达可调式转向柱(1)包括支承单元(3),支承单元能够附接至车身并且致动器单元(4)由该支承单元保持,转向主轴(42)以绕纵向轴线(L)可旋转的方式安装在致动器单元(4)中,并且该马达可调式转向柱(1)具有调节驱动器(5),该调节驱动器(5)连接至支承单元(3)并连接至致动器单元(4),并且致动器单元(4)能够通过调节驱动器(5)而相对于支承单元(3)被调节,其中,调节驱动器(5)具有驱动器单元(51)和螺纹主轴(55),该螺纹主轴(55)接合在主轴螺母(56)中并且该螺纹主轴(55)具有螺纹主轴轴线(R),其中,螺纹主轴(55)能够由驱动器单元(51)以旋转方式或以平移方式驱动。为了提供具有确保了最大可能刚度和低公差要求的改进的调节驱动器(51)的转向柱(1),根据本发明的驱动器单元(51)以沿横向于螺纹主轴轴线(R)的横向方向(Q)可移动的方式连接至转向柱(1)的部件(2、3、4)。 |
专利类型: |
发明专利 |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
列支敦士登;LI |
申请人: |
蒂森克虏伯普利斯坦股份公司 |
发明人: |
勒内·马尔科·施米特;塞缪尔·戈麦斯雷东多 |
专利状态: |
有效 |
申请日期: |
2018-01-08T00:00:00+0800 |
发布日期: |
2019-08-23T00:00:00+0800 |
申请号: |
CN201880006061.5 |
公开号: |
CN110167824A |
代理机构: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黄霖;杨颖 |
分类号: |
B62D1/181(2006.01);B;B62;B62D;B62D1 |
申请人地址: |
列支敦士登埃申 |
主权项: |
1.一种用于机动车辆的马达可调式转向柱(1),所述马达可调式转向柱(1)包括支承单元(3),所述支承单元(3)能够安装在车身上,并且致动器单元(4)由所述支承单元(3)保持,转向主轴(42)以绕纵向轴线(L)可旋转的方式安装在所述致动器单元(4)中, 并且所述马达可调式转向柱(1)具有调节驱动器(5),所述调节驱动器(5)连接至所述支承单元(3)并且连接至所述致动器单元(4),并且所述致动器单元(4)能够通过所述调节驱动器(5)而相对于所述支承单元(3)被调节,其中,所述调节驱动器(5)包括驱动器单元(51)和螺纹主轴(55),所述螺纹主轴(55)接合在主轴螺母(56)中并且所述螺纹主轴(55)具有螺纹主轴轴线(R),其中,所述螺纹主轴(55)能够由所述驱动器单元(51)以旋转方式或以平移方式驱动, 其特征在于, 所述驱动器单元(51)连接至所述转向柱(1)的下述部件(2、3、4)使得所述驱动器单元(51)能够沿横向于所述螺纹主轴轴线(R)的横向方向(Q)移动:所述部件(2、3、4)由所述支承单元(3)、所述致动器单元(4)、或者对所述致动器单元(4)进行保持并连接至所述支承单元(3)的套壳单元(2)形成。 2.一种用于机动车辆的马达可调式转向柱(1),所述马达可调式转向柱(1)包括支承单元(3),所述支承单元(3)能够安装在车身上,并且致动器单元(4)由所述支承单元(3)保持,转向主轴(42)以绕纵向轴线(L)可旋转的方式安装在所述致动器单元(4)中, 并且所述马达可调式转向柱(1)具有调节驱动器(5),所述调节驱动器(5)连接至所述支承单元(3)并且连接至所述致动器单元(4),并且所述致动器单元(4)能够通过所述调节驱动器(5)而相对于所述支承单元(3)被调节,其中,所述调节驱动器(5)包括驱动器单元(51)和螺纹主轴(55),所述螺纹主轴(55)接合在主轴螺母(56)中并且所述螺纹主轴(55)具有螺纹主轴轴线(R),其中,所述螺纹主轴(55)能够由所述驱动器单元(51)以旋转方式或以平移方式驱动, 其特征在于, 所述驱动器单元(51)连接至所述转向柱(1)的下述部件(2、3、4)使得所述驱动器单元(51)能够绕位于横向方向(Q)上的轴线旋转:所述部件(2、3、4)由所述支承单元(3)、所述致动器单元(4)、或者对所述致动器单元(4)进行保持并连接至所述支承单元(3)的套壳单元(2)形成。 3.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一项所述的转向柱,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器单元(51)能够相对于所述部件(2、3、4)大致横向于所述螺纹主轴轴线(R)且横向于所述纵向轴线(L)以直线方式移位。 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一项所述的转向柱,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器单元(51、61)由至少一个弹簧元件(81、82、83、84)进行弹簧加载。 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一项所述的转向柱,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部件(2、3、4)上布置有保持元件(7、8),所述驱动器单元(51)至少沿所述横向方向(Q)被支撑抵靠所述保持元件(7、8)。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转向柱,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保持元件(7、8)与所述驱动器单元(51、61)之间和/或在所述驱动器单元(51、61)与所述部件(2、3、4)之间布置有至少一个弹簧元件(81、82、83、84)。 7.根据权利要求5或6所述的转向柱,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持元件(7)构造为弹簧弹性保持支架(7)。 8.根据权利要求5至7中的一项所述的转向柱,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持元件(7)和/或所述部件(2、3、4)包括与所述驱动器单元(51)的保持凹部(59、591)接合的保持突出部(74、23)。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转向柱,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保持突出部(74、23)上布置有环状弹簧元件(81、82)。 10.根据权利要求8至9中的一项所述的转向柱,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持突出部(74)是弹性的。 11.根据权利要求8至10中的一项所述的转向柱,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驱动器单元(51)上布置有至少一个保持突出部(592)。 12.根据权利要求8至11中的一项所述的转向柱,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持突出部(74、592、23)是凸圆形的。 13.根据权利要求5至12中的一项所述的转向柱,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持元件(7、8)是金属板件。 14.根据权利要求5至13中的一项所述的转向柱,其特征在于,位于所述横向方向(Q)上的所述轴线延伸穿过所述保持元件(7、8)和/或所述保持突出部(74、592、23)。 |
所属类别: |
发明专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