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
汽车动力控制方法、系统及汽车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汽车动力控制方法、系统及汽车,涉及整车控制领域;其中,汽车动力控制方法包括:获取汽车运行参数,其中,所述汽车运行参数包括动力电池温度与动力电池剩余电量;根据所述动力电池温度与所述动力电池剩余电量判断所述动力电池是否满足动力电池驱动条件;当所述动力电池满足动力电池驱动条件时,控制所述动力电池驱动所述汽车,或者控制所述动力电池与所述发动机驱动所述汽车;当所述动力电池不满足动力电池驱动条件时,控制所述发动机驱动所述汽车。本发明实施例通过对动力电池与发动机输出能量驱动汽车的控制策略的定义,避免了动力电池在自身温度或电量过低的状态下放电驱动车辆,导致能源浪费甚至发生安全事故的缺陷。 |
专利类型: |
发明专利 |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
北京;11 |
申请人: |
北京汽车集团越野车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万欣;邵波;孟成;郑艳刚;孙灿 |
专利状态: |
有效 |
申请日期: |
2019-07-09T00:00:00+0800 |
发布日期: |
2019-10-15T00:00:00+0800 |
申请号: |
CN201910617938.0 |
公开号: |
CN110329236A |
代理机构: |
北京银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许静;黄灿 |
分类号: |
B60W10/06(2006.01);B;B60;B60W;B60W10 |
申请人地址: |
100130 北京市顺义区赵全营镇兆丰产业基地同心路1号 |
主权项: |
1.一种汽车动力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汽车包括动力电池与发动机; 所述方法包括: 获取汽车运行参数,其中,所述汽车运行参数包括动力电池温度与动力电池剩余电量; 根据所述动力电池温度与所述动力电池剩余电量判断所述动力电池是否满足动力电池驱动条件; 当所述动力电池满足动力电池驱动条件时,控制所述动力电池驱动所述汽车,或者控制所述动力电池与所述发动机驱动所述汽车; 当所述动力电池不满足动力电池驱动条件时,控制所述发动机驱动所述汽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动力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动力电池温度与动力电池剩余电量判断所述动力电池是否满足动力电池驱动条件的步骤,包括: 当所述动力电池温度不低于温度阈值,且所述动力电池剩余电量不低于第一电量阈值时,判定所述动力电池满足动力电池驱动条件。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动力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当所述动力电池满足动力电池驱动条件时,控制所述动力电池驱动所述汽车,或者控制所述动力电池与所述发动机驱动所述汽车的步骤,包括: 根据汽车运行参数判断所述发动机是否满足协同驱动条件; 当所述发动机满足所述协同驱动条件时,控制所述动力电池与所述发动机驱动所述汽车; 当所述发动机不满足所述协同驱动条件时,控制所述动力电池驱动所述汽车。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汽车动力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汽车运行参数还包括车辆速度与车辆运行状态信息; 所述根据汽车运行参数判断所述发动机是否满足协同驱动条件的步骤,包括: 当满足如下至少一项时,判定发动机满足协同驱动条件: 所述动力电池剩余电量低于第二电量阈值; 所述车辆速度高于速度阈值; 根据所述车辆运行状态信息确定所述汽车处于上坡或加速状态。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动力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当所述动力电池不满足动力电池驱动条件时,控制所述发动机驱动所述汽车的步骤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如下至少一项: 控制所述发动机对所述动力电池充电; 控制所述发动机对所述动力电池加热。 6.一种汽车动力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汽车包括动力电池与发动机; 所述系统包括: 参数获取模块,用于获取汽车运行参数,其中,所述汽车运行参数包括动力电池温度与动力电池剩余电量; 第一判断模块,用于根据所述动力电池温度与所述动力电池剩余电量判断所述动力电池是否满足动力电池驱动条件; 驱动控制模块,用于当所述动力电池满足动力电池驱动条件时,控制所述动力电池驱动所述汽车,或者控制所述动力电池与所述发动机驱动所述汽车;当所述动力电池不满足动力电池驱动条件时,控制所述发动机驱动所述汽车。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汽车动力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判断模块包括: 第一判断单元,用于当所述动力电池温度不低于温度阈值,且所述动力电池剩余电量不低于第一电量阈值时,判定所述动力电池满足动力电池驱动条件。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汽车动力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控制模块包括: 第二判断单元,用于判断根据汽车运行参数判断所述发动机是否满足协同驱动条件; 驱动控制单元,用于当所述发动机满足所述协同驱动条件时,控制所述动力电池与所述发动机驱动所述汽车;当所述发动机不满足所述协同驱动条件时,控制所述动力电池驱动所述汽车。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汽车动力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汽车运行参数还包括车辆速度与车辆运行状态信息; 所述第二判断单元包括: 第二判断子单元,用于当满足如下至少一项时,判定发动机满足协同驱动条件: 所述动力电池剩余电量低于第二电量阈值; 所述车辆速度高于速度阈值; 根据所述车辆运行状态信息确定所述汽车处于上坡或加速状态。 10.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汽车动力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如下至少一项: 充电控制模块,用于控制所述发动机对所述动力电池充电; 加热控制模块,用于控制所述发动机对所述动力电池加热。 11.根据权利要求6至10中任一项所述的汽车动力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动力电池包括超级电容器、第一电池以及逆变器; 其中,所述超级电容器与所述第一电池并联后与所述逆变器串联。 12.一种汽车,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6至11中任一项所述的汽车动力控制系统。 |
所属类别: |
发明专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