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
用于车辆的驱动系 |
摘要: |
用于车辆的驱动系包括驱动马达和由驱动马达驱动的车轴差速器,其中在驱动马达和车轴差速器之间的传输路径中布置有摩擦制动器,通过该摩擦制动器能够产生制动力矩。 |
专利类型: |
发明专利 |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
德国;DE |
申请人: |
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F.贝尔勒-米勒;H.温肯 |
专利状态: |
有效 |
申请日期: |
2019-06-19T00:00:00+0800 |
发布日期: |
2019-12-27T00:00:00+0800 |
申请号: |
CN201910531646.5 |
公开号: |
CN110614981A |
代理机构: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方莉;李雪莹 |
分类号: |
B60T1/06(2006.01);B;B60;B60T;B60T1 |
申请人地址: |
德国斯图加特 |
主权项: |
1.用于车辆的驱动系,具有驱动马达(2)和由所述驱动马达(2)驱动的车轴差速器(5),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驱动马达(2)和所述车轴差速器(5)之间的传输路径中布置有摩擦制动器(4),通过所述摩擦制动器能够产生在所述驱动系(1)中起作用的能调整的制动力矩。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驱动系,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驱动马达(2)的后面布置有变速器(3)并且所述摩擦制动器(4)布置在所述变速器(3)前面或后面。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驱动系,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马达(2)构造为电动马达。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驱动系,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马达(2)构造为内燃机。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驱动系,其特征在于,所述摩擦制动器(4)能够在能够实现最大的制动力矩的功能位置与能够实现降低的制动力矩或者不实现制动力矩的弱化位置之间调节。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驱动系,其特征在于,为所述摩擦制动器(4)分配了用于在功能位置与弱化位置之间进行调节的致动器。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驱动系,其特征在于,所述摩擦制动器(4)能够根据离心力在功能位置与弱化位置之间调节。 8.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驱动系,其特征在于,所述摩擦制动器(4)的制动力矩的大小能够手动地或者借助于致动器来调整。 9.根据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驱动系,其特征在于,所述摩擦制动器(4)作为用于在停止状态中将车辆固定住的驻车制动器起作用。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驱动系,其特征在于,所述摩擦制动器(4)具有单独的摩擦制动壳体。 11.车辆、尤其是机动车,具有根据权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项所述的驱动系。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车辆,其特征在于,除了车辆中的车轮制动器之外,所述摩擦制动器(4)也布置在所述驱动系(1)中。 |
所属类别: |
发明专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