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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传递 车轴驱动系统
专利名称: 车轴驱动系统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机动车辆的车轴驱动装置(10、110),所述机动车辆具有驱动单元(17),特别地,所述机动车辆是商用车辆。所述车轴驱动装置包括以传动的方式连接到所述驱动单元(17)的第一驱动车轴(12、112),其中,所述第一驱动车轴(12、112)包括中间齿轮级(18)和第一锥齿轮级(20)。所述车轴驱动装置包括第二驱动车轴(14、113),所述第二驱动车轴以传动的方式连接到所述第一驱动车轴(12、112)。所述中间齿轮级(18)的传动比不等于1。所述第一驱动车轴(12、112)的总传动比,特别地,所述第一中间齿轮级(18)和所述第一锥齿轮级(20)的总传动比,对应于所述第二驱动车轴(14、113)的总传动比。相较于常规的车轴驱动装置,所述车轴驱动装置(10、110)在声学和承载能力方面具有优点。
专利类型: 发明专利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德国;DE
申请人: 曼卡车和巴士股份公司
发明人: 克里斯托·布雷科夫;汉斯约尔格·舒尔特海斯
专利状态: 有效
申请日期: 2018-11-07T00:00:00+0800
发布日期: 2019-05-28T00:00:00+0800
申请号: CN201811318001.5
公开号: CN109808490A
代理机构: 北京信慧永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人: 曹正建;陈桂香
分类号: B60K17/36(2006.01);B;B60;B60K;B60K17
申请人地址: 德国慕尼黑
主权项: 1.一种用于具有驱动单元(17)的机动车辆的车轴驱动系统(10;110),所述机动车辆特别是商用车辆,所述车轴驱动系统包括: 第一驱动车轴(12;112),其以传动的方式连接到所述驱动单元(17),其中,所述第一驱动车轴(12;112)包括具有中间小齿轮(28)和中间齿轮(30)的中间齿轮级(18)和具有小锥齿轮(34)和环形齿轮(36)的第一锥齿轮级(20);和 第二驱动车轴(14;113),其以传动的方式连接到所述第一驱动车轴(12;112),并且包括具有小锥齿轮(48)和环形齿轮(50)的第二锥齿轮级(44),其中, 所述中间齿轮级(18)的传动比不等于1, 所述第一驱动车轴(12;112)的总传动比对应于所述第二驱动车轴(14;113)的总传动比,并且 所述中间齿轮级(18)的所述中间齿轮(30)的齿数对应于所述第二锥齿轮级(44)的所述环形齿轮(50)的齿数,所述第一锥齿轮级(20)的所述小锥齿轮(34)的齿数对应于所述第二锥齿轮级(44)的所述小锥齿轮(48)的齿数,并且/或者所述中间齿轮级(18)的所述中间小齿轮(28)的齿数对应于所述第一锥齿轮级(20)的所述环形齿轮(36)的齿数。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轴驱动系统(10;110),其中, 所述中间齿轮级(18)的所述中间小齿轮(28)的齿数和所述中间齿轮级(18)的所述中间齿轮(30)的齿数不具有大于1.0的整数公约数。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车轴驱动系统(10;110),其中, 所述中间齿轮级(18)的所述中间小齿轮(28)驱动所述中间齿轮级(18)的所述中间齿轮(30)。 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轴驱动系统(10;110),其中, 所述中间齿轮级(18)的传动比大于1。 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轴驱动系统(10;110),其中, 所述中间齿轮级(18)被配置成正齿轮级。 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轴驱动系统(10;110),其中, 所述第一驱动车轴(12;112)被配置成直通连接驱动车轴。 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轴驱动系统(10;110),其中, 所述第二驱动车轴(14)被配置成单驱动车轴。 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轴驱动系统(10;110),其中, 所述中间齿轮级(18)和所述第一锥齿轮级(20)的总传动比对应于所述第二锥齿轮级(44)的传动比。 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轴驱动系统(10;110),其中,所述车轴驱动装置(10)被配置成串联车轴,特别地被配置成商用车辆的串联车轴。 10.根据权利要求1到9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轴驱动系统(110),其还包括: 至少一个其它驱动车轴(113),其被配置成直通连接驱动车轴。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车轴驱动系统(110),其中, 所述至少一个其它驱动车轴(113)布置在所述第一驱动车轴和所述第二驱动车轴之间。 12.根据权利要求10或11所述的车轴驱动系统(110),其中, 所述第一驱动车轴(112)的总传动比对应于所述至少一个其它驱动车轴(113)的总传动比。 13.根据权利要求10到12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轴驱动系统(110),其中, 所述至少一个其它驱动车轴(113)具有其它中间齿轮级(18)和其它锥齿轮级(20),并且 所述中间齿轮级(18)和所述第一锥齿轮级(20)的总传动比对应于所述其它中间齿轮级(18)和所述其它锥齿轮级(20)的总传动比。 1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轴驱动系统(10;110),其中,所述第一驱动车轴(12;112)包括: 输入轴(24),其以传动的方式连接到所述驱动单元(17);和/或 直通轴(26),其以传动的方式连接到所述第二驱动车轴(14;113);和/或 纵向差速器(16),其优选地以传动的方式设置在所述输入轴(24)与所述直通轴(26)、所述中间齿轮级(18)之间。 15.一种具有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轴驱动系统(10;110)的机动车辆,所述机动车辆特别是商用车辆。
所属类别: 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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